要获取每日的全部图片,请到图片网的"最新图片"栏目(http://photo.minghui.org/)
慈悲和真相的力量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这是迫害初期红色恐怖气氛最严重时的事了,我至今记忆犹新。
一天早晨,我骑自行车去乡下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在回家的路上遭恶人举报,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这些警察看上去非常粗野,张口就是骂人。一个自称武功高强的警察,不分青红皂白,把我暴打一顿之后又无理的抢走了我的自行车和半书包真相资料,最后把我绑在派出所院子里的树上。他还抢走我上衣口袋里仅有的五元钱。
一个年轻警察骂道:“费了半天劲,你就带了五元钱,看我不狠狠地罚你的钱。”我说:“你千万别这样做,我们发真相资料是为了救人,也包括你们一家人,我炼法轮功身体好了,我们全家受益了,我也想让你们全家受益。”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拿着五元钱出去买了一个西瓜回来。之后他们把我从树上放下,让我進屋里。
看着几个警察一人拿一块西瓜,狼吞虎咽吃起来的这种模样,我心里很难受。因为我深知,在邪党领导下的这些小警察工资很少,那些有权的警察,有机会贪污腐败,甚至于住豪宅、开豪车,而小警察只能听命令、当走卒。
最可悲的是,他们不知道,抓、打法轮功学员本身就是在犯天法,也是在触犯人间的法律,如果不明真相,就会遭恶报,甚至于祸及家人。想到这些,我看着那些被抢的资料,心疼的泪水直流,因为我知道这些资料能救很多人。
这时,打我的那个警察,拿着半块剩下的西瓜,走到我面前骂着问:“你哭什么,是不是想吃西瓜?”我说:“不想吃。”他说:“那你想怎样?”我说:“你把那些真相资料还给我,放我回家。信仰自由,我没犯法!”
他大喊:“你傻呀,我打你的时候也没见你掉一滴眼泪,那些资料不能吃也不能喝的,你还因为这些被抓、被打,也许还会被判刑,你这样做值得吗?”
我提高了一点声音,为的是让所有在场的警察都听到,说:“我告诉你,那些资料比你的命都值钱,你知道吗?法轮功学员为了救你们,为了多做些救人的真相资料,我们自己省吃俭用。有的法轮功学员自己生活很困难,就到街上捡废品,卖了之后,一元一角的凑在一起,这些真相资料都是我们救人的一颗颗诚心。不信你们去看看这些资料上写的是什么,看了你就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的了。”
听了我的话,有一个警察走过去拿了一些资料在他们中间传看了起来。
警察们去吃午饭时,来了两个新警察接班。一男一女,男的守在外面,女的走進屋来,她睁大眼睛盯着我看,突然对我说;“怎么是你?我找了你好长时间了都没找到,你不认识我了?”我说:“你是……?”她说:“你忘了吗?那天你捡到了我的二千多元钱,我回去找,你一直在那等我回去,把那钱交给了我。我说谢谢你,我问你叫什么名字,你说你是炼法轮功的。你还说我不要谢你,要谢就谢你师父,是你师父教你做好人的。”
这时,我才想起来,确实是有这回事。我说:“你相信我是好人吗?”她说:“相信!我真想放你走,可是我不敢。”说完她出去了,回来给了我一个馒头和一瓶矿泉水,说:“快点吃吧,我只能为你做这些,就怕下午他们要把你送到看守所,你自己一定要小心。”我看到她的眼里含着泪。
其实,我那时很害怕,我知道中共邪党什么坏事都能干的出来,因为它不相信善恶有报的天理,所以它就敢无恶不做。但是,我更相信,“三尺头上有神灵”这句话,于是我坚定地对她说:“谢谢你今天为我所做的,你一定会有福报的。回去你一定要告诉你的家人,法轮大法是好的!修真善忍没有错。让他们都不要相信中共宣传上的谎言。”她说:“好,我记住了。”
吃完午饭,那个打人的警察先進了屋,快步走到我面前,大喊着:“快,我们要送你走。”他顺手将五元钱塞進我的上衣口袋里。压低声音说:“如果你早让我看看你们这些真相资料,我就不会打你了。”这时其他警察也都進来。此时,我忽然感到自己变的高大和强壮起来,我知道这就是善(慈悲)的能量,是真相的作用。我的泪水忍不住夺眶而出,我为两个得救的生命而高兴。
此时,我一点都不害怕了,我不想知道他们把我送到什么地方,因为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会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和“真、善、忍”的信仰告诉世人,包括所有的警察。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29/151794.html>邯郸又有55位法轮功学员控告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省报道)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到十六日,六天内,河北省邯郸市共三百三十九人控告江泽民(二百一十六个案例),现在又有五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要求高检对迫害元凶江泽民进行起诉,高法将其绳之以法。这些法轮功学员有的是政府退休官员、教师、警察、国企职工等,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修炼法轮功以前,都患有一身医院治不好的病,是修炼法轮功才使得他们获得身心健康和道德的升华。
可是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之后,这些法轮功学员都不同程度的遭到迫害。有的被非法抓捕、被关押到洗脑班,被非法劳教,被判刑,被逼流离失所,被勒索钱财和被抢财物。目前,这些法轮功学员邮政快递控告状部份已获高检、高法的签收信息确认。
以下是其中几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简述:
陈志强,男,六十七岁, 邯钢退休工人 。他曾两次被劳教、经历毒打、坐老虎凳等酷刑。陈志强陈述的迫害事实如下:
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下午,我在成安参加法会遭绑架。警察把我背铐双手带到成安二楼刑警大队室内,用方木棒打我头、面部,眼都打的黑肿,把我按在水泥地板上跪着,用脚踩我手指,到晚上十点送我到邯钢保卫处,扣押约一个月,送二看两个月,后送邯郸劳教所关押。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七日下午,我在中华路学步桥边讲真相被绑架,在丛台西派出所,警察把我绑在老虎凳,头戴上钢盔帽,双手伸平铐在桌子上(桌子上出来四个孔铐手用的),双脚铐在座蹬上,全身不能动,不让动,不让吃饭喝水,铐了十八个小时。后四个警察就押送我至邯郸劳教所迫害一年,在劳教所我被犯人看守,不能学法炼功。经常遭遇犯人谩骂,吃饭规定十分钟,超时就会被停饭,经常受虐待。
徐继新,女,六十岁,邯郸市妇幼医院医生。徐继新医生多次遭非法抄家、罚款、扣工资、毒打等迫害。她陈述的迫害事实情况如下: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我去北京上访,只想说一句“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没想到刚到天安门广场坐下就被一警察拳打脚踢扔上警车,回到邯郸后,单位没收了我的工资卡,然后将我送罗城头派出所迫害。家属到处托人、花钱好几万。
回来后单位不让我上班并停发工资;还要求我每天向单位的党办室(因我曾经是邪党的党员)打电话汇报;逼迫我写所谓“三书”;一年半不让上班。后来我的几位同学看我生活困难,出面请院长索俊生吃了一顿饭才让我上了班。我一年半的工资大概是一万八千元,除补给我每月三百元生活费外,其余一万多元全部扣留。在后来办退休手续时我才知道,扣我的钱除了扣除他们去北京的路费外,剩余的八千多元都被财务科长李银库个人贪污了。
河北省将我作为重点迫害对象,二零零五年,邯郸罗城头派出所一姓康的等四人伙同单位保卫科郝永修、小红,将我从工作岗位上绑架到邯山区分局罗城头派出所。当时迫害我的警察一个是操武安口音的,一个是邯郸大学司机叫高飞,是个地痞,一米八以上个子,他们是专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高飞一伙白天晚上轮番对我强制洗脑、不让睡觉、轮番迫害。家人为了营救我,被逼无奈给他们送礼、送钱、请他们吃喝拿共四万多元。我丈夫因迫害感到压抑和害怕,加上受恶人挑唆,曾经暴打我至休克。
王丕珍、王清堂都是七十多岁的老人,邯郸市丛台区人。十六年里,王丕珍老人七次被非法抓捕,经历了被抄家、开除、抢劫、拘禁、关洗脑班、关铁笼子等等迫害。王丕珍老人在控告书中陈述说:
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我和老伴多次遭到中共当局的绑架、拘押、抄家。如第二次去北京证实法是二零零一年的元旦,到了天安门广场升完旗后,我向人群里撒了一把传单,被便衣抓住了,在不知道是什么名的监狱住了六天。此期间,警察不让我吃一口饭,喝一口水。第四次是二零零一年十月十日上午,我正在给才一个多月的小外甥女做棉衣,来了几个警察就把我给抓走了,原来是邯山区公安分局的,把我的丈夫和怀抱的一个多月的小外甥女都抓了去。随后他们就抄了我的家,抄走了我的价值一万三千多元的复印机。家里的存折和现金共三万多元也被他们抢走。
尹建稳, 女,现年六十一岁,邯郸法轮功学员。尹建稳曾遭酷刑、抄家、劳教、奴工迫害。她控告江泽民的事实与理由如下: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绑架,当天送到邯郸驻京办事处。邯郸有一个专管迫害法轮功的人,先派了一个女人把我衣服脱光搜身,搜走一百多块钱,然后给我戴上手铐,铐到暖气管上,一直铐了两夜一天。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中午,我被渚河路派出所恶警绑架、抄家、劳教。在省女子劳教所黑窝里,我长期被迫从事超负荷重体力奴工。劳教所恶警、邪悟人员组成所谓的“攻坚组”,七、八个人围着我大吵大嚷并实施酷刑,连续四五个小时让我坐小凳子上,不让动、不让歪斜,保持一个姿势,只要一动就遭到邪恶人员的谩骂和拳脚相加。长期的迫害使我精神和身体都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摧残。
李玉新,男,邯钢集团公司职工。曾被骚扰、恐吓、监视、劳教。李玉新在控告书中陈述到:
我炼功前体弱多病,曾患有结核性胸膜粘连、哮喘、耳鸣等疑难病症。中西医都看过,药没少吃、钱没少花,久治不愈。身体精神极度痛苦无望。可幸运的是一九九六年春有缘结识了法轮功,拜读了《转法轮》这本宝书,一周内法轮功师父很快给我清理了身体。从此我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学会了遇事向内找,时刻按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修心向善处处为别人着想。实修中不断的净化心灵,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逐渐升华,多年的疾病也不翼而飞。十几年来没吃一粒药、没打一次针,身体壮精神爽,真正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美好滋味。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受到领导同事的好评。
可是从九九年七月 ,元凶江泽民一意孤行,失去理智的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十多年来在江的操控下,邯郸从市、区、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单位等各级610与公安都参与对我迫害:骚扰、恐吓、监视、监控、跟踪以及非法对我劳教,给我及家人造成了长期的恐惧和精神痛苦,严重侵犯了我的信仰自由和生存权利。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8/9/151985.html>
于学敏在她的控告书中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后,所有的疾病痊愈了,而且道德提升,在家里,在学校,以及邻里,都是大家喜爱的对象。她说:我大学学历,退休前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自来水公司从事职工教育工作,是中学一级教师职称,曾任职教师、教育科长、供水分校副校长等职务。
努力做一个为了别人的人
工作中,我兢兢业业,多次被评为单位、市、省建设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在我任教育科长期间,是公认的中坚力量,是受人尊敬的人。丈夫在公用事业局任职,孩子懂事、听话,初中、高中都考上了重点中学,后来被北京一所名牌大学录取。
就在我春风得意,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一九九三年~一九九四年间,我的身体却每况愈下,患上了低血压、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多种疾病,再加上原有的胃病、坐骨神经痛、脑震荡后遗症等,经常失眠,浑身无力,万分痛苦。在病重期间,我已不能料理家务,不能正常上班,从我家到单位只有几分钟的路程,我得扶着墙,走一会歇一会,到了单位得在沙发上躺一会,说话多了都累的不行。
当时单位已有几个同事在炼法轮功,她们原来都是常年吃药的病包子,有的患有心脏病、有的患骨结核病等,在参加了李洪志老师亲自举办的学习班后,都痊愈了,从她们的脸上,我看到了她们发自内心的喜悦和幸福感。我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走进了法轮功的修炼行列。我们除了每天炼五套功法外,还学习师父的书《转法轮》等,书中博大精深的内涵,让人振聋发聩,大法超常的能力,令我震撼,我的心亮了,我找到了人生中苦苦寻觅的一片净土,找到了返本归真的路,亲身体验到了“身心健康”几个字的内涵。
修炼不久所有的病症都神奇般消失了,我第一次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美妙。至此二十一年来,我没报销过一分钱的医疗费。公费医疗证上消费金额为零,给国家节省了不少开支。
我学会了做事先考虑别人,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努力做一个为了别人的人。在家里,我改掉了过去爱生闷气和发脾气的毛病,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善解人意、善待他人。丈夫喜欢交友,我理解他,包揽了大部分家务。丈夫孝敬父母,我理解他,给婆婆买了一套一居室楼房。
我经常将我家单元的楼道打扫干净,默默的为我周围的人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在单位,我自觉做一个清正廉洁的管理人员,不占不贪,到年底有的基层单位送来了购物券,有的职工考上了技师,买东西或给钱谢我,我婉言谢绝;有一年我公公去世,同事给送了一些钱,我按名单金额一一退回。
我感到:修炼法轮大法,是我人生最正确的选择,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每天都快快乐乐,对生活充满希望,对人生、对生命有了更多、更深的理解。
遭受迫害的事实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我二次被非法关押到齐齐哈尔市六一零强制单位办的洗脑班(约二十天),地址在自来水公司东南水厂,每人一屋,派一同事看管,要求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要求学习批判法轮功的资料,要求按照他们编制的谎言材料诬蔑师父诽谤大法。达不到目的,又将我送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拘留,约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七日,我被绑架至铁锋区北局宅派出所,一天一夜后,被送至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后来又送到双合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不“转化”又加期一个半月,计十三个半月。
在劳教所的十三个半月里,我们吃的是发了霉的粮食,喝的是苍蝇汤(就是几个菜叶一锅汤,上面漂着很多死苍蝇);我们喝的水、洗澡的水全是凉水,冬天洗完头到外面,用梳子一梳,掉下来的都是冰碴;劳教所强迫我们每天没日没夜的干活,生产剧毒的农药,那时我的脸、手天天红肿,眼睛还不时的淌眼泪。没有休息日,活多了还要加班;劳教所不许大法弟子炼功,谁炼功便遭打骂、体罚或酷刑。劳教所重点是“转化”学员,即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不放弃就加期、不让家人探视等;我们写申诉书向省劳教局反映情况和提起对非法劳教的申诉,权利被剥夺,他们说:法轮功一律不予申诉,显然是上面的意思。
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单位停发了我十三半个月的工资,回来后我找到纪检委书记(当时他主抓迫害法轮功的事),要求补发工资,被拒绝,单位还将我原来退休工资(内退)比例由百分之一百降到百分之九十,直到二零零六年我正式退休,才与其他人拉平。
二零零三年,我在北京照顾年近八十的老母,不知何因,齐市建华区东石场派出所派两个警察来到母亲家“拜访”,我不配合他们,离家出走,过了一段流离失所的生活,没有钱,没有住处,没有亲人,当时我五十三岁,打工又没人要,处境可想而知。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我和家人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家人每天都在提心吊胆,为我担忧。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丈夫灰白的头发变成了满头白发,他用抽烟喝酒打发时光,周围人们冷漠、歧视的眼神,不理解的人饭后茶余的谈资,都深深的刺激着他。用孩子同学的一句话:你爸至少老了十岁。不到六十岁,他就撒手人寰,离开了人间。母亲在世时,经常神志恍惚,害怕、担忧、心灵受到极大伤害。
这场由江泽民一手发起、策划、组织、推动的对上亿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系统的灭绝性迫害,仅就一九九九年以来,我个人所遭受的迫害情况,江泽民涉嫌犯有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强迫劳动罪、超期关押罪、长期任意监禁罪、非法扣发工资等多项严重罪行,其不仅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痛苦,更是对人类尊严、人性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和破坏。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迫害,伸张正义、重建我们民族的道德良知,于学敏请求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提起公诉,要求对其依法惩处,以正国法。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单宜民女士今年五十岁,是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一位教师,工作尽职尽责,曾是优秀班主任、市优秀教师。可是在过去十六年中,因为信仰法轮大法,多次被非法关押、劳教、克扣十年工资,全家人遭受巨大痛苦。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单宜民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递交诉状告,状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修炼法轮功摆脱常年疾病的痛苦
在一九九五年年底,我因祛病健身走入法轮功修炼的。
修炼大法前,我心动过速每分钟一百三十~一百四十次,使我浑身无力,心悸、烦躁。左膝关节积水肿大、变形,经常半夜疼醒熬到天亮。蹲不下、跪不了、也伸不直,上下阶梯得用一条腿倒着走。秋天,加了毛皮的厚棉裤早早穿上,春天不到五月一日绝不敢换下;夏天穿着纱裙,里面必须套着戴毡子的护膝。药物、理疗、按摩、针灸,能想到的办法都用上了,最后还不行,就吃强力镇痛药顶着,那时满脑子里就是将来得拄拐棍了。鼻窦炎,憋得头胀痛,记忆力减退,做过穿刺。因为常靠嘴呼吸,所以气管、咽喉都不好,时常打点滴,我成了医院的常客。各种中成药、西药得错开吃,没进家门就能闻到中草药味儿。那些年老人、丈夫、孩子也常常生病住院,三十岁的我心情可想而知。
炼功不久,各种病状都逐渐的消失了,真是一身的轻松啊!
我从做一个真正的好人开始,真诚善待所有和我有缘的人,逐渐的淡泊名利,心态也变的纯净、自然,心情愉悦。放下对婆家潜藏心底的不满,我的家庭关系更加和睦了。在单位面对不公时,我学着按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宽容忍让,平和处理。我不计个人得失,也不收学生、家长的礼金。我工作尽职尽责,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市优秀教师。我带的班级,高考班升学率和就业反馈都是学校最好的。最让我欣慰的是学生毕业前说:无论将来走到哪儿我都知道怎么做人啦。当领导得知我以校为先主动让荣誉时,赞许道:你能做到这些完全源于你的信仰。我觉的真心为别人着想、礼让是快乐的。修炼法轮功使我身心受益。
正当我和同修们沉浸在修炼法轮功的幸福时刻,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以一己之私,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李洪志师父和法轮功诬陷、定罪,对亿万法轮功修炼者悍然发动了史无前例的、最邪恶的、最残酷的迫害。
遭受的江氏集团和中共的迫害的事实
1、迫害之初,派出所、学校、街道办事处胁迫家人限制我的自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后,姐姐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在苇子沟戒毒所。一天,我被警察带到凯旋路派出所。他们象审犯人一样记录我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问我去吉林省政府一事,并让我在诬蔑法轮功、保证不炼的单子上签字。过几天,校长祖长录、书记杜丽娟找我谈话,放弃修炼,下班了还不让我走,并和我的家人配合全天监控。后来,每到所谓的“敏感日”,教育局都向书记刘桂琴了解我的思想动向。就这样每天在领导、同事的监视、歧视、不解、嘲笑与冷漠中“工作”,那种心里的苦真是难以言表,深深的压在我心底。
2、绑架、关押、审讯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日中午,我与同修们在饭店吃饭时,长春市国保大队警察穿着便装,有两个男警把黑塑料袋强行套在我的头上,抓着胳膊把我架上车,紧紧夹在他们中间。我们被关押在净月附近一个近乎废弃的楼房里(一个秘密审讯室),被非法审讯。
一个被称作主任的人(男,五十来岁)说话粗俗,把师父的法像扔到炕洞里烧,又牵来一条大狼犬恐吓我。桂林路派出所王姓所长把我的胳膊反拧背后,用力往上提,顿时我感觉非常疼痛。他又把我单手铐在椅子上,手铐勒得很紧。“六一零”一年轻男警虚情假意的诱骗我,要我说出资料来源,都做了什么,和谁联系。还有一个头目(男,五十多岁),让我说出前些天和我联系的同修是谁,此时我才知道手机已被监听。他看我不出声,就说人已经抓了,一会儿就到(其实是在诈我)。另一年轻男警气的扔矿泉水瓶打在我头上。非法审讯到半夜,我们被押送到桂林路派出所,以“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拘留我三十天。
警察是拿着我包里的钥匙,在我家里没人的情况下私闯民宅,非法搜查的。回家后发现,我新买的包和孩子的牛仔裤都没了。我和同事同修是被学校上报到市教育局,学校和教育局串通市国保大队,蓄意对我们迫害的,还连累了姐姐同修和另一同修。
3、非法拘留人格遭到侮辱,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六月二日,我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在这里,我们被迫留指纹,遭强行脱衣搜身。不许我们穿鞋,光着脚走过长长的走廊,被隔离关押。一进号房,就有人“照顾”,洗冰冷水浴;浴后,你会发现发卡、腰带卡、衣扣、拉链、腰链所有的金属类硬物统统剪下;高墙两侧相对的监控器能监察到每一个角落;吃的是不熟发粘的玉米发糕;喝的是无油、没洗净的稀菜汤;两边木板大通铺上,挤着四十五人;白天坐板、做工(一次性筷子、牙签),晚上“立刀鱼”式睡眠(两人一颠一倒,脸对着另一人的脚,身体侧卧紧贴,没有空隙无法翻身)。
我被戴着手铐非法提审。男警察态度蛮横,让我们排队靠墙边走,保持距离,不许说话。第一次提审,国保大队对我非法劳教一年,我拒绝签字,要求无罪释放。第二次提审又对我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仅仅因为我合法修炼法轮功的行为,我就被绑架到市国保大队、“六一零”、桂林路派出所和第三看守所的警察当作“罪犯”看待。在这里,我的人格遭到侮辱,精神和身体上受到了极大的痛苦与伤害。
4、非法劳教,洗脑、奴工、加期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我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这里的一切都是被强制的:按手印、照相、剪短发、穿号服、戴胸卡、背监规;狱警点名要起立喊“到”;进门先报告,狱警允许才能进;严格的作息时间,所有动作要快、静、齐;上厕所也只能上下午各一次;没有热水洗漱,在寒风刺骨的严冬,只能洗深井冷水澡。
这里的一切都是受监控的:行走坐卧,洗漱打扫、吃饭睡觉、劳工学习,甚至是上厕所、洗澡都是在狱警、包夹(邪悟帮教、惯偷、卖淫)的监视中;法轮功人员相互间不许说话、不能眼神对视、不可传递东西;三、四人为一个监管包,距离不可超过一步半,稍有疏忽就被处罚,实行连禁制。
除了身体被监管,劳教所用伪善、强迫、体罚、酷刑、不许家属探视等多种强制的手段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来达到转化的目的。被迫的妥协,令我深夜难眠,食不甘味,我愧疚至极。我的心在流泪、在滴血,就这样在内心焦灼的痛苦中煎熬着,胃部开始发胀,经常打嗝,一直到现在没有恢复。
在生产小队,我被强迫劳动,每天十几个小时,有时还要加班加点赶任务,而生产登记本上只记载不过六小时的工时。出口工艺品蝴蝶的羽毛、粘胶、气味对身体、皮肤都有损害,手被磨出泡、变的粗糙。晚上收工还被继续灌输邪恶的谎言,思想汇报等。
解除非法劳教前,街道办事处的王丹主任要我再写五书,我不从。指导员李影说:不写就是思想没彻底转化,不许家人来接,直接送洗脑班。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我在解除劳教单上签字时,看到与日期不符,我被多关了八、九天。街道又派人来接送我回家,目的是继续监控我的行踪。
5、江氏集团迫害给家人带来的痛苦
姐姐修炼大法后,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不断提升着自己的境界,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直肠癌前兆(便脓血)等疾病很快都不翼而飞了。大法给她身心带来的变化及她的工作态度与品行,赢得了校领导、同事、家长和学生的赞赏与尊重。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后,姐姐却多次被绑架、骚扰、关押、拘留、劳教,这给她的家庭都造成了太多的苦难。
二零零三年大年初三,姐姐又遭到朝阳公安分局绑架,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被拘留三十多天,被迫害的血压高达二百二十,心脏病发作的情况下,仍被送往劳教所,遭拒收后,回到家中。自此她被停止工作、扣发工资。
姐姐的孩子正在读初中,一次次经历着与母亲分离的痛苦;为要回妈妈,和爸爸一次次走进戒毒所、派出所、公安分局,面对蛮横、无理的警察。这对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儿来说得克服怎样的艰难?要有多大的勇气啊!?她流着泪、踮着脚给被铐在铁椅子里的母亲喂饭。后又被迫停学。我的姐夫也承受着极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严重的影响了他的工作和生活。
我的母亲修炼大法前,年年是大半年住院,修炼后各种病症逐渐消失,给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二零零三年过年时,眼睁睁的看着女儿被警察强行绑架、抄家,由于受到惊吓,猝死。由于这场迫害,母亲就这样走了。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零零六年九月,我被非法劳教期间,学校办公室主任王福盛多次威逼我丈夫上交了我的工资储蓄折。面临经济的窘困,丈夫不得不想尽办法赚钱供孩子上学。他承受着精神上的压力,既要上班又要照顾孩子。那时,孩子刚上初一,给我写信说:“妈妈,你打我骂我、让我干活都行,只要妈妈能在我身边。”孩子来过一次,见到我,他强忍泪水,说他学习生活都快乐,让妈妈放心。我一直笑着和孩子说话,可离开后,再也抑制不住心酸的泪水。
仅因为我信仰法轮功,按“真善忍”做个好人,想有个健康的身体,就被迫使我们母子两分离,这让孩子如何能够理解和承受?他将怎样面对人生?孩子的班主任说:孩子上课时经常走神,心事重重,学习成绩下降。对我的迫害使我的家人承受着无辜的伤害,给未成年的孩子心里蒙上阴影,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和学习,严重的影响了我丈夫的工作和生活。
从劳教所回来后,敏感日之前,警察打电话骚扰丈夫,学校领导也找过他。接到电话,丈夫就心慌、头晕,手都在颤抖。四十刚出头,头发几乎都白了。二零零八年四月,凯旋派出所警察大李子多次打电话,以我丈夫的工作要挟他,让我去派出所或一定来家见我。说要开奥运会了,要人人核查过关。丈夫怕我再被迫害,让我躲过奥运再回来,我无奈的离开了家。我们原本和睦幸福的家庭平添痛苦,陷入极度的恐惧和痛苦生活之中。导致他身体病痛不断,八十四岁高龄的婆婆也常为我们担心。
6、被非法剥夺工作的权利、扣发工资十年
从劳教所回来后,学校不允许我上班,也扣了我的工资储蓄折。我多次回学校要求上班。两任校长、书记与办公室主任、人事、会计配合串通、互相推诿、百般刁难。
二零零七年初我写了书面申请要求上班,后又拿着吉林省省委的文件去学校找校长祖长录和书记刘桂琴,要求恢复我的工作和一切待遇。他们说考虑一下。没几天,我丈夫听说学校、教育局要送我去洗脑班,就去找校长祖长录。他蛮横的说:“为她自己也要单办洗脑班(那时长春市洗脑班已解体)”。丈夫只好无奈的和祖长录商量只要不送洗脑班,就同意不来上班,保留档案,退休再说。丈夫回来要我别再去学校找了,他的承受已到了极限。
二零一四年上学期,我又去学校找下任校长贾慧秋和书记潘占宏,要求恢复工作。他们又是伪善推脱,并说要尽校长、书记的职责,潘占宏又去市“六一零”恶意举报我。
我被非法剥夺工作权利、停发工资、扣押工资储蓄折至今。这十年多,给我和家人在名誉、精神、经济上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严重的破坏了我们正常的生活。
鉴于这场迫害对他和他家人巨大的身心伤害,二零一五年七月,老人拿起笔,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严惩江泽民,赔偿其一切精神与经济损失。
一、修炼仅半年无病一身轻,孙先生由衷感谢李洪志师父
孙常瑞先生,一九三零年生,一九四九年二月入伍,八月入党(已退出邪党),曾三次立三等功,一次四等功。后转业至江苏省某建筑工程公司。长期艰苦的生活和工作令他身积多种疾病:双脚麻胀、走路困难、腿疼、腰疼、腰椎盘突出、胆囊炎、严重便秘(时常去医院灌肠排便),心跳慢(有时停1-2次),左手、左胳膊抽筋,曾头晕突然发作送医院抢救,经常感冒咳嗽。在南京,经中西医治疗,均无明显疗效。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孙先生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仅半年左右,不但一身病全好了,无病一身轻,而且与同龄人相比,显得年轻,身心健康有力。修炼法轮功十六年来,没再吃过一粒药,花过一分钱医药费。
控告书中,孙先生由衷地感谢李洪志师父,他写道:“法轮功延长了我的生命,是真正的长生之道,光明之路,是超常的科学。李洪志师父教我按‘真善忍’的标准说真话、办真事、做真人,要重德行善,做好人好事。李洪志师父是救世主。”
二、江泽民对孙先生及其家人的迫害
十六年来,孙先生屡遭迫害,被非法抄家七次,绑架、关押六次,其中,被非法拘留两次,洗脑班迫害两次,还被行政警告一次,被骚扰多次,其中一次被砸门骚扰,还遭受经济迫害。家人受其牵连,身心也遭受很大伤害。
1.屡遭绑架、关押,被老伴逼签字后,“生不如死”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八日,老人到北京讲真相,十月四日,在天安门广场高喊“法轮大法好”,被便衣绑架到昌平县公安局,之后被送到南京驻京办事处,第二天被押回南京中央门派出所,之后在江东门派出所被迫害十天。
中共的造假宣传、污蔑法轮功、制造自焚伪案等对孙先生家人毒害很深,孙先生从北京回来后,成了迫害重点,鼓楼区公安分局、中央门办事处、中央门派出所、黑龙江路居委会(汇林社区)、单位省建公司组成迫害队伍,由区分局局长带队,经常上门骚扰,对他老伴施压,要她看住孙先生,管好钱,监视他的一切活动,及时汇报。
二零零一年二月,孙先生又遭中央门派出所绑架、关押、非法抄家,在中央门派出所,被公安围攻、强行拍照、按手印、公安郁某某手持电棍威胁、侮辱法轮大法和师父,在看守所遭非法提审、逼戴手铐、做奴工等。中央门派出所给老人行政警告处分。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五日,他老伴迫于压力,召集全家十一人开会,逼孙先生签字不炼功,否则就离婚。被逼签字后,老人说“我真是生不如死”,一个月之后的八月十五日,他写了一份声明,交给黑龙江路居委会主任庞玉珠,写道:上月写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作废,我决心修炼法轮功。
当月(八月)下旬,老人被中央门派出所公安孔灵飞骗到鼓楼区洗脑班迫害两个多月,洗脑班主任王昆远带人对他非法抄家。
2.鼓楼区洗脑班迫害:洗脑迫害、亲情迫害、经济迫害、“宣判大会”
在鼓楼区洗脑班,孙先生所遭受的主要迫害有:
洗脑迫害:(1)逼看攻击法轮大法的书;(2)逼看“转化”者的材料;(3)逼看污蔑法轮大法的视频;(4)逼在“四书”上签字;
亲情迫害:叫他的老伴和战友“转化”他,老伴以离婚威胁,叫亲家公、亲家母逼他签字“转化”;
经济迫害:逼他每月交三千元,洗脑班工作人员的费用由法轮功学员出,孙先生被勒索六千元,从工资扣;
“宣判大会”: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鼓楼区洗脑班开所谓的宣判大会,孙先生从窗口看到一个穿公安制服的男子宣读判决书,三名法轮功学员(一男二女)被非法劳教,其中,一人两年,两人各一年。宣判完,三人被戴上手铐、押上车开走。这种所谓的宣判大会的迫害形式,鼓楼区洗脑班用过几次。
3.第二次被送洗脑班,遭派出所砸门骚扰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孙先生在南京新模范马路时代超市发放真相资料,刚出超市西大门,被五、六个便衣绑架到中央门派出所。下午,孙先生被送到南京市洗脑班(当时在迈皋桥附近,伯乐冰箱厂宾馆)迫害十六天,再次遭非法抄家。在市洗脑班,老人每天二十四小时被两包夹监控,市洗脑班人员拿出同修照片逼他说出名字,逼他出卖同修。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下着雨,孙先生在南京市黑龙江路八巷传经文,黑龙江路汇林社区副主任季仁同冲过去抢,上午九点多,带中央门办事处科长两人、派出所三人、社区王主任(女)等共七人来家骚扰,同时对老人第五次非法抄家,抢走老人的书、光盘、大法真相资料等。次日上午,孙先生去社区要东西,董跃进推他出门,下午,派出所两人到老人家砸门骚扰。
4.近期迫害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某日,派出所吴荣带下关区公安分局局长来家骚扰,说孙先生发资料被摄像头拍到,老人于是被第六次非法抄家,被抢走两本明慧周刊,五、六本大法真相资料。
最近一次是今年四月一日,老人被第七次非法抄家,险遭绑架。当天上午,鼓楼区公安分局局长带吴荣等共三人,闯入老人家中非法查抄,抢走老人三本大法书籍,多本明慧周刊,两本法律手册,两本经文,一个MP3及神韵光盘若干。警察推搡着老人,欲将他送中央门派出所,老人不依而免遭绑架,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中对此事曾有报道,揭露南京公安对耄耋老人的迫害。
5.对家人的迫害:老伴被迫害生病、精神痛苦,想一死了之
迫害中,黑龙江路居委会主任庞玉珠命令孙先生的老伴天天向她汇报。他们说:做不好思想工作,不“转化”,就扣生活费,送去劳教,儿子下岗、小孩不准上学、不准当兵。孙先生被关押六次,抄家七次,造成家人尤其是老伴担惊受怕,对孙先生又打又骂,两次要离婚,精神压力很大。
孙先生的老伴原在7425厂上班,身体很好,以前没生过病,十五年没有病假,多年被评为先进生产者。然而,在长年的精神压力下,孙先生的老伴被迫害成高血压、心脏病,经常看病吃药,身体非常虚弱,精神很痛苦。一次,他老伴卧床不起,不吃不喝,偷着做好寿衣,想一死了之。
三、依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孙先生认为自己信仰法轮功、做“真、善、忍”的好人没有错,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崇高威望的强烈妒嫉,出于一己之私,一手发起了这场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设立相当于纳粹盖世太保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非法组织。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六一零”系统地对坚守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违反了国际法和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构成公认的国际犯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危害人类罪。
迫害中,鼓楼区公安分局、中央门办事处、中央门派出所、黑龙江路居委会(汇林社区)、单位省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市“六一零”(洗脑班)、南京市鼓楼区“六一零”(洗脑班)等相关责任单位对他的迫害行为触犯了中国《宪法》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一条,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安全,以及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等;触犯了中国《刑法》,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非法拘禁罪(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二百四十五条),侮辱、诽谤罪(第二百四十六条),虐待被监管人罪(第二百四十八条),报复陷害罪(第二百五十四条),滥用职权罪(第三百九十七条),徇私枉法罪(第三百九十九条),迫害罪(第二百五十一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第三百条)等。
而这一切罪行的罪魁祸首是被控告人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严重损失,已经深远的侵害了法轮功学员作为国家公民从精神世界到生活环境的全部利益,为此,孙常瑞先生依法对被控告人江泽民提出刑事控告,希望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立案侦查,依法惩办江泽民,赔偿他及家人所遭受的精神和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为受害的百姓伸张正义,还世间公道。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我从十一岁开始就被迫忍受父母被剥夺自由、和自己分离的苦难。年幼的我多次亲眼目睹自己的父母被警察强行绑架、殴打,令我心如刀绞。最让人悲愤的是,我的父亲因为受尽各种摧残和折磨,年仅四十九岁就被迫害致死。”——这是湖南省安化县27岁的李娟在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中的叙述。
现任某公司副总经理的李娟,于2015年7月6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要求追究元凶江泽民的罪责,将其绳之以法。李娟于7月7日收到高检顺利签收的讯息。
法轮功给李娟一家带来健康和幸福
李娟说:“我小时候家里经济条件很差,母亲下岗,全家老小全靠父亲微薄的工资生活。加之,一家人身体都不好,吃药看病的费用占了家庭日常收入的很大一部分。疾病的困扰,经济的拮据,使得父母双方脾气非常暴躁,俩人经常吵架,家庭很不和睦。后来经人介绍法轮功有祛病健身的奇效,于人于己大有益处,于是一家三口1997年底抱着祛病健身的目的走入了法轮功的修炼。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遇到矛盾找自己,处处事事先想别人,后想自己,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经过一段时间的学炼,我父母的脾气变得温和了,彼此之间没有了往日的争斗。与此同时,困扰父亲的心脏病、急性肠炎、困扰母亲的严重妇科病和贫血等症状都不翼而飞了,整个家庭的气氛变得十分美好融洽。法轮功给我一家带来健康和幸福,令我全家感激不尽。”
1999年7月20日以后,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以下是李娟叙述父母遭迫害的事实:
江泽民发动血腥迫害 父母一次次被绑架
我父母因为不放弃法轮功的修炼,一直不断受到安化县公安局、“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当地派出所等执法人员及单位领导的上门骚扰、恐吓、威逼、迫害。因此我一家失去了好的修炼环境,正常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于是2000年7月,我父亲被迫进京上访,要求信仰自由还法轮功和法轮功师父清白。
2000年7月,我父亲李梦贤欲进京上访,在途中火车上被当地执法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截拦并非法押送至安化县看守所关押近三个月。期间,我父亲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了严重迫害,后来我家庭被勒索了3000元押金我父亲才回家。三个月的迫害,使得我父亲脸色苍白体重急剧从170多斤下降到130多斤。
![]() 李梦贤 |
2000年8月,我母亲龙喜梅因进京上访在北京天安门被绑架,然后被仙溪镇派出所和仙溪镇九龙学校工作人员从北京接走送往安化县公安局,之后被非法关押在安化县看守所四十多天。期间,我母亲被多次提审、威胁、恐吓,还被利用亲人进行精神折磨。
2001年1月19日,安化县公安局局长、“610”、当地派出所等的十几个执法人员非法闯入我家,翻箱倒柜,抢走了几十本法轮功书籍、炼功带、法轮功师父相片等私人物品,并对我父亲施用暴力,十几人硬生生的把我父亲扣上抬到警车上绑架到安化县看守所。当时我母亲不在家,年仅十三岁的我在当时的场景下受到巨大惊吓,脸色苍白,嚎啕大哭。
我父亲在被绑架去看守所的途中一直下大暴雨,我父亲被警察故意铐在敞篷汽车尾箱上被暴雨淋打。然后,我父亲在看守所受到刑讯逼供、野蛮灌食等非人折磨,逼迫其放弃法轮功修炼。我父亲不配合“转化”,一个多月以后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被非法送往长沙新开铺劳教所劳教一年。
2001年2月,清塘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我家非法抄家。然后,将我母亲关押在梅城镇派出所,当时我父亲在新开铺劳教所被劳教,十三岁的我被独自留在家中无人照管。接着,我母亲又被送到安化县拘留所洗脑班迫害90天,另外还被勒索伙食费上千元。
2001年10月,我母亲在学校食堂打工期间无故被“610”和仙溪派出所执法人员从家中带走强行送往安化县洗脑班。迫害十天。
2001年1月至2002年1月,我父亲在长沙新开铺劳教所非法劳教期间被安化县公安局局长以“开除工作、判刑等手段”恐吓、威胁逼迫其供出其他同修并放弃修炼;同时,新开铺劳教所也对我父亲使用各种手段强迫其转化,强制其劳动,被劳教期间的餐食基本上都是臭粉丝和霉变食物。
2002年下半年,我父亲在家被“610”和仙溪镇派出所人员无故绑架至安化县看守所。期间我父亲绝食抗议十一天,才将其释放。
2007年3月27日,仙溪镇派出所、“610”执法人员非法闯入我家中,非法搜查,翻箱倒柜,抢走一本《转法轮》和几盒大法磁带,以及我的同学录光碟等私人物品。我父亲为了保护《转法轮》被仙溪镇派出所夏警官用膝盖抵住下阴并用手掐住脖子,我父亲因此差点断气。幸亏我母亲及时回家对外面大声疾呼救命,邻居阮建设急速赶到强力劝夏警官松手,我父亲才因此缓过气来。接着,非法抄家的十几人又强行把我父亲拖拽到警车上绑架到仙溪镇派出所。我父亲在派出所又被刑讯逼供,因不放弃修炼,第二天被送往安化县拘留所拘留十八天。
2008年8月,我父亲单位教导主任阮仁辉谎称来我家中看新房子装修情况,实则是探看我父亲是否在家,阮仁辉在我家坐立不安几分钟后匆匆离去通告预先在我家附近埋伏的三警车执法人员,企图对我父亲实施绑架。我父亲警觉把门反锁,机智走脱,此次绑架未得逞。
2009年6月6日,我父亲和母亲在法轮功学员龙定权家做客,当晚九点多,我父母及其他二十位法轮功学员一同被非法闯入的安化县梅城镇派出所警察绑架至梅城派出所。在派出所期间,我父亲被刑讯逼供,遭到毒打致七孔流血。第二天,我父母均被送往安化县看守所。一星期后,我母亲未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被非法劳教一年,并送往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迫害。一个月后,我父亲同样未经任何法律程序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2009年6月,我父母被关押期间,仙溪派出所执法人员同九龙学校教导主任殷旺撬开我家的四个门锁,光天化日之下盗走我家的电脑、法轮功书籍、法轮功师父照片等私人物品若干。我父亲从劳教所回来后多次去派出所要求要回被盗物品,但未成功。
父亲被迫害致死
我父亲被送到长沙新开铺劳教所体检时,血压特高,劳教所拒收并赶紧将其送往医院吊水,我父亲在医院被注入不明药物后当天晚上被送回家。回来以后,我父亲一直身体不适,牙床溃烂、牙齿松动、小便颜色不正常、人也没有精神,后来体内溃烂,医治无效后于2011年6月9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九岁。
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我母亲在株洲白马垅劳教所非法劳教,期间被威吓、高压强迫转化,精神折磨,强制体力劳动,精神和身体均受到极大摧残,因此造成严重的胃胀腹胀。
2013年5月17日早上6点,益阳地区国保大队、“610”和仙溪镇派出所共十多个执法人员到我家疯狂敲门想尽办法妄图绑架我母亲,截断我家的电源,并在其门外蹲守多天。而后又在我家附近蹲坑监视长达几个月,我母亲因此被迫流离失所至今。我及我母亲精神均受到严重伤害。
1999年7月20日开始我因父母双方多次被非法关押迫害,从十一岁开始受到各种歧视、惊吓、恐吓、威胁,在初中期间还多次被安化县公安局、“610”、仙溪镇派出所逼供,被就读学校的阮日勤老师强迫在诽谤法轮功的条幅上签字。
我父母被迫害期间被勒索现金上万元,并且我父亲在被关押期间的工资一部分被扣除。我父亲在被迫害期间被降一级工资,各项单位奖金被取消;并失去职称晋级、单位评优等资格,造成后来连续几年不能加工资。这一系列迫害使我家庭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我父母精神和肉体均受到极大的伤害和摧残。十六年的残酷迫害,我在恐惧中,在对父母无尽的担忧中和在失去父亲的无穷痛苦中一路伴着泪水长大。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原山东省潍坊青州市国税局公务员南振欣女士,五十三岁,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剥夺了她一家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生存权。
江泽民出于妒忌,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发起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众多法轮功学员被抓、被打、被拘留、被劳教、被判刑、甚至被折磨致死。十六年来,控告人曾被绑架、非法抄家近十次(抄走物品现金一宗)、拘留四次、判刑一次(本人被判三年,丈夫袁和训被判八年)、劳教一次(拒收)。非法三次以上送洗脑班,其中一次遭受严酷的非人折磨,几近失去生命。被非法开除公职(我俩都是机关公务员,双双被开除公职),不发一分钱,没有一分地,剥夺了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生存权。
根据国际人权法、宪法和刑法规定,江泽民已犯下了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危害人类罪以及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抢劫罪、绑架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诽谤罪、侮辱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等。
因此控告人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提出控告,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以下是南振欣女士本人的陈述:
一九九七年,我幸运的走入大法修炼。开始学了一个月,全身的病症(如失眠、鼻炎、口干等)竟一扫而光。通过阅读大法书籍,明白了大法是教人做好人的,开始用真善忍规范自己,放下争名争利的思想,逐渐摈弃在俗世红尘中被污染的部分,用大法法理约束自己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向先他后我,无私无我的境界靠拢。工作中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勤勤恳恳,在局机关连年被评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遇事为他人着想,和家人、同事、邻居和睦相处。
孩子修炼前,经常感冒,感冒就发烧,每次都得打针和住院,我们还得经常请假,修炼后身体不再感冒发烧了,再也没吃一片药,我们也不用常和医院打交道了,不但节省了医疗费,还节省了我们的时间,使我们更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了。我们全家都修炼,真切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美好,幸福的沐浴在大法中。
然而,江泽民掀起的这场对善良人的无端镇压,使我家和无数法轮功学员家庭一样陷入被迫害的巨难中。
一、进京上访被绑架、拘留
江泽民利用报纸电视诽谤大法。澄清事实,是每个大法弟子义不容辞的责任。二零零零年九月,丈夫去同修家被云河派出所和国保大队绑架、非法抄家和拘留,我和孩子踏上去北京证实法的征程,在天安门被警察抓捕,被单位接回,后被公安局拘留半月。
二零零一年年初,我们当地约十名法轮功学员在火柴厂宿舍交流时,被610、国保大队还有车站派出所等人破门而入被绑架到车站派出所,又转东关派出所,后被送洗脑班。身上带的一千五百元钱在车站派出所被搜走,未开任何收据。当时有的学员遭受电击迫害,有的被非法劳教。
二、流离失所,被绑架判刑三年,丈夫被判刑八年
二零零一年春天,为避开邪恶骚扰和抓捕,我一家三口被迫流离他乡。历经几个月的漂泊后在潍坊住下来。
二零零二年十月,潍坊公安局集中警力抓捕法轮功学员,我们全家及数名同修被绑架,我们被非法关押于潍城西关派出所。十二岁的女儿也在其中,她戴着手铐,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一夜没合眼。后来一位有善心的警察给孩子垫了个棉垫子。青州公安拉我们回青州的路上,恶警李某当着孩子的面,折磨孩子的爸爸,恶警李某把手铐卡进孩子爸的肉里,疼痛难忍,我和孩子劝他别这样干,他非但不听,还朝我和孩子发凶。
那天晚上我们一家三口分别被关押在三处,我们大人被关入青州看守所,年幼的孩子落在警察手里,被关入当地以邪恶闻名的洗脑班,后来听说刘荣友等人采用散布歪理邪说、剥夺睡眠、恐吓、瞪眼、卷纸喇叭在耳朵上歇斯底里的吼叫等方式逼迫她放弃修炼。被洗脑一个月,勒索一千多元才罢休。(这段经历我不愿回忆,心如刀割,流着泪诉述)。
我和丈夫在看守所最放心不下的也是年幼的孩子。她从洗脑班出来后,在亲戚家轮流居住,寄人篱下。年幼的她,眼见父亲被折磨的一幕幕,父母被关在大牢里到底被怎么?她挂念着父母,天天盼爸妈归来,一天,传来爸爸被判八年,妈妈被判三年的消息,她幼小的心灵再一次受到重创。清晨,舅妈看她怎么还没起床上学,掀开被子一看,枕头枕巾全被泪水湿透,舅妈和她又抱头痛哭。舅妈说:孩子你就哭吧,哭出来也许好受些……
三、在洗脑班遭迫害几近失去生命,孩子上学无人照管
二零一四年,我被610关入洗脑班,洗脑班头目刘荣友采取熬夜,打头、拿邪的方式残酷折磨,每天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连续十几天后,看精神恍惚,无反抗能力时,纠集一伙人用拳掌砍头,在身上乱掐乱摸,特别是敏感部位,反复掐、捏,肿胀后,用指甲犁,折磨的生不如死。
多少个深夜里,刘纠集几个人对我下毒手,一次次被折磨的昏死过去。折磨一个多月后已经不成人样,脸肿的找不着鼻子,面目皆非。怎么回的家我也不知道,听说被人架着、拖着回的家,亲戚守候了一天才醒过来,他们请来了医生,医生看到愤恨的说“简直是草菅人命!”
第二天亲人用车拉着到了本市妇幼保健医院,医生看到我脱下衣服露出下腹部严重肿胀溃烂的地方,吓得惊叫一声跑开了,和另一个医生过来说我们这里治不了,你们还是去大医院吧。来到人民医院,医生检查后说交一万元押金住院。
丈夫被长期监禁,我失去了工作,没有钱,我说服亲人不住院。他们又把我拉到一个有名的中医那里用特制的膏药和多种方式齐下治疗。当时医生看到伤势,十分严重和危急,说:世上怎么还有这么狠的人。
这就是江氏集团所谓的“春风化雨”般的转化法轮功学员。至今我身上还留有两处伤疤。在我前后有两位同修被用这种方式折磨致死。
四、北京奥运前被绑架、劳教
二零零八年七月北京奥运会前夕,周永康亲自来潍坊下密令,青州公安国保在潍坊统一部署下,集中抓捕法轮功学员。我在走出家门的路上被青州国保一伙便衣绑架,抢走我身上的钥匙,开门抄家,电脑、打印机、手机等物品被抢走。
丈夫也被同一天绑架,我俩被关押于青州看守所。女儿放学回家,看到家中一片狼藉,知道父母又遭绑架,趴在床上嚎啕大哭,邻居看到孩子又要过无依无靠的日子,流下同情的泪。
我在看守所因拒背监规被一女警戴上脚镣近二十天,一个月被送劳教所,因血压高拒收。家中抽屉一千多元现金被抢走,几个月后我们才要回。
五、持续不断的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本市两个真相资料点被青州国保和城里派出所跟踪破坏,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及现金,被邪恶抢劫一空,四名同修被抓,我也在其中。我在送看守所时因血压高被拒收,进一步迫害的阴谋未得逞。丈夫在一企业干活,不明不白被绑架劳教一年。邪党恶徒抢走钥匙把家中电脑、手机等个人物品掠走,现金八百元被窃走无下落。
二零一三年九月,城里派出所和青州国保联合密谋绑架我到青州公安局,送潍坊看守所拒收。
二零一四年小年中午,国保大队又到家门骚扰,我们不开门,他们就吼叫和强行开锁。我婆母正在我家养病,被惊吓的病情加重,五天后离世。
十六年来遭受的迫害,一时写不完,这里不一一诉说了。自迫害以来,我们失去了正常的生活环境:一次次被绑架,一次次被抄家,一次次被骚扰;亲人为我们担惊受怕,身心也受到很大伤害。我父母在我流离失所和被关押期间,因思念女儿,就到处找,附近田间小道和村落,常有他们二位老人搀扶的身影,人们问:你们干什么去呀,二老说:找女儿…。还听人说母亲常常坐在家门口的石头上,翘望着村头小路,期盼女儿的到来,一次次的期望,一次次的失望,眼泪伴随着老人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
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认的普世权利,也是中国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公然编造谎言,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师父,迫害善良的法轮功修炼群体,其行为触犯了国际法、宪法、刑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多种严重犯罪。
从我及家人的被迫害中看出犯罪嫌疑人江泽民违反国际人权法,犯下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危害人类罪;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违反第三十八条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违反第三十九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江泽民还触犯《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罪
第二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
江泽民一手挑起、煽动、策划、组织和实施的这场对法轮功修炼群体的灭绝性迫害,不仅是对信仰“真善忍”这群善良人的迫害,也是对其家人和亲朋的巨大的精神伤害。这场迫害中被指使参与这场迫害的政府及公检法等人员也是受害者,自觉不自觉的给自己造下了罪业。因此,结束这场迫害就是结束对全中国人的迫害,让正义回归人间。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市通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弟中学六十九岁的退休教师黄根慧女士,一九九三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获得新生;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坚持修炼,她与二个女儿多次遭受迫害。近期,黄根慧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被控告人江泽民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以来至今,利用“六一零”非法恐怖组织及包括军、警、公、检、法、司、国安、外交、新闻、政法委等各级党政机构在内的整个国家机器,一手挑起、煽动、策划、组织并推动实施了一场对上亿法轮功修炼者群体大规模的、系统的、长期的灭绝性迫害。被控告人江泽民利用其权力,操控全国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铺天盖地、连篇累牍的滚动播放中央电视台编造的污蔑法轮功的假新闻,对法轮功进行妖魔化抹黑、栽赃宣传,严重侵犯了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学员名誉权,并使不明真相的社会公众、警察、官员和执法者对法轮功产生巨大的仇恨、恐惧。
以下是黄根慧女士修炼法轮功与坚持修炼遭受江泽民帮凶迫害的基本情况。
(一)修炼大法做好人 身心健康
1、我炼法轮功前,在四十岁那年就绝经了,人消瘦得只有七十多斤,感觉风一吹就要倒;患了乳腺瘤又日渐恶化;胃、内脏、子宫都下垂;美尼尔氏综合症也时常发作;后来因被足球误伤,导致双眼黄斑出血、视网膜脱落,不能用力擤鼻涕,不能埋头,不能提重物,只能静卧,全市十大医院诊断:5年内眼睛必瞎,叫我做好思想准备。为了把两个幼小的孩子带大,我到处寻医求药,全市大医院跑遍了,连小能小术也不放过,真是病急乱投医了。
一九九三年修炼法轮大法才三天,恶化的乳腺瘤就不翼而飞了。十天班下来,我原来下垂的胃、内脏、子宫、时常发作的美尼尔氏综合症也在几天听课中不知不觉全好了,让我第一次感受到无病一身轻的美妙。就连每天为我包扎(常年用祖传秘方研制的膏药)的几个女教师也来摸乳腺瘤真的不见了,当场都称赞法轮功太神奇了,并鼓励我要坚持炼下去。
修炼法轮功才三个月,已绝经五年的我又来例假了,从此我的身体逐渐在向年轻人方向转化。
20多年来我坚修大法,当年医生称“五年内必瞎”的眼睛愈来愈明亮,买菜、做饭、带小孩,跑跳自如。
2.由于我按照“真、善、忍”的标准指导教学,所教生物学科在全区初三学生初升高、中考第一轮出线名额多,中考第二轮中,我又额外亲自辅导报考幼教专业的学生,八年来在全区都是第一,个个都成功考上了幼教专业。在江北区小有名气。这些年来,为国家培养了许多公、检、法、司、政府、教育、企业、重庆电视台的领导和业务骨干等等等等,这都是因我修大法而为。
(二)本人被迫害事实
我是重庆市通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弟中学一级教师,曾是重庆市江北区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清晨,被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国安局,强行入室非法抓捕。随后被非法秘密单独关押,由专案组负责,组长石萍(女,重庆市市公安局一科科长)。前后转移了三个地方(其中有渝北区犀牛宾馆、江北区丝绸宾馆)。
在被非法秘密单独关押期间,未经我本人同意,公安竟私自利用我的图像、声音将我的话进行剪接、拼凑录制后,公然将这种欺世谎言在中央电视台一、四台频道、重庆电视台一、八台频道,用英语、汉语向国、内外播放。这种无耻的骗人谎言不知毒害了多少众生!
这种迫害大法弟子的卑鄙伎俩真是罪恶滔天!我请求最高检察院依法立案起诉祸国殃民的江泽民,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九九九年八月中旬,放我回家后又被非法监视居住半年。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二日,为了向世人揭穿欺世谎言、骗人伎俩,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我只身一人赴京(北京信访办)上访。上访后又被非法关押在重庆驻京办事处一昼夜、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一个月、重庆市女子劳教所十二个月。因拒绝“转化”又被转移并两次超期非法关押在渝北区人和转运站近六个月。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零,江泽民窜到重庆。我又被重庆市市公安局、重庆市市国安局、江北区公安分局、江北区防暴队、石门派出所、重庆市通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保卫处,伙同用铁镐扭断我家铁栅门大锁,用斧头把木大门砍了个大洞,非法入室绑架我,把我非法关押在重庆市井口洗脑班(重庆市沙坪坝区先锋街)二十多天,小女被非法关押九天。那次小女被公安逼下窗外、小婴儿差点被铺盖捂死。公安的倒行逆施当时就激起了几百名围观群众的公愤!
二零零零年三月,重庆市办了六个强制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二个就设在我厂(重庆市通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全是赴北京上访过的)厂招待所办“住读”十五天(年轻人,其中有我的两个女儿);厂工会礼堂办“走读”十五天(中老年,我也被逼参加)。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每到节假日或公安认为的敏感日,公安、国安、派出所、厂保卫处,不出示任何证件,也无任何理由就任意上门骚扰、非法抄家。还经常电话骚扰甚至长期电话窃听、非法监视、非法(人或车)跟踪。
(三)我的家人也同时遭受着不同程度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五月小女与男友准备结婚,通知父母,才知道我已被非法关押。第二天小女被公安诱骗到石门派出所,却无任何理由、无任何手续被直接非法关押在江北区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非法超期关押,历经十八个月磨难。
二零零一年二月将已有身孕的大女儿,也被直接非法关押在江北区看守所,无任何理由、无任何手续,一个月后,转到江北区“洗脑班”继续非法关押。同时江北区公安分局一科干警李颖(女)公开说,若再不“转化”,将肚中的胎儿打掉,也要劳教大女儿三年。
二零零二年七月,未修炼法轮功的丈夫,也遭到公安、国安的多次威逼、恫吓,逼他立即与我离婚,否则要“办”他。迫于压力,丈夫被迫向我提出离婚,从此家庭破裂,我、丈夫、两个女儿及亲朋好友都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二零零二年三月,重庆“APP”会议前夕,江北区公安分局一科科长蔡堡陆(男)打电话到我家,又要来骚扰迫害。为避免邪恶的再次无理迫害,三母女加上一个吮奶婴儿,被迫离开自己的家,流离失所。
大女儿只好带着三个多月的婴儿回到婆家。第二天,重庆市公安局一处处长王××、江北区公安分局、观音桥派出所出动了三、四辆警车,强行把大女公婆家铁门链打断,强行入室非法抄家,并把近七十岁的亲家公(一九九三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绑架、非法关押在江北区“洗脑班”,强制洗脑、逼他转化,逼他说出我与小女儿的下落。
二零零八年八月奥运前夕,由重庆市渝北区国安、渝北区龙溪镇派出所伙同到大女儿家。(那时我正暂住大女儿家)威逼大女婿同意他们上门骚扰,妄想当场把我带走,未得逞。第二天又逼大女婿到龙溪镇派出所“单独面谈”,也未达到目的,才不了了之。
我的哥哥是四川省南充市石油地质大队工程师。他是一九九六年修的大法,他们单位强令他不准与我往来,否则不给工资。(全家人唯一的生活来源)直到二零零九年他被迫害去世。
我的弟弟(未修炼法轮功),家住四川省泸州市。重庆市公安、国安一大帮人先后追到他家去骚扰过几次,逼他在当地报纸上写污蔑大法的文章,与我“划清界限”。
为了妄图强迫转化大法弟子,我及我的家人遭受的精神、肉体、经济上的苦难,仅仅是亿万法轮大法弟子中的冰山一角,恶首江泽民罪责难逃!
(四)控告人举报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所犯主要罪行的法律依据与理由
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中,上述第二部分所述被控告人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成员的主要犯罪行为还同时触犯了《刑法分则》规定的至少二十三项罪名: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诬告陷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刑讯逼供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非法暴力取证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虐待被监管人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强迫劳动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滥用职权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枉法追诉裁判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侵犯通信自由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报复陷害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等。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同济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系毕业的王敏子女士,与父母一同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她本人二零零一年被劳教迫害二年,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她父亲同时被非法判刑四年,遭受长时间的精神迫害和超强度奴工劳动。日前,王敏子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犯有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劳动罪等十多种罪。
下面是王敏子女士的《刑事控告状(个人部分)》:
控告人:王敏子,女,四十一岁,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八日出生,结构工程师/平面设计师,因迫害现在流亡美国。
被控告人:江泽民
本人根据一同附上的控告状中的指控对被告人,江泽民,提出起诉。控告状中详细描述了江泽民为以下罪行所需负的法律责任,包括他作为暴力镇压与酷刑折磨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共同犯罪的主犯的责任。
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一五年,江泽民个人或伙同已知与未知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煽动了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与惩罚。如下所述,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中国宪法”或“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中国刑法”或“刑法”)第247、232、248、254、234、236、237、238、397、399、263、267、270、275、245、244、251以及第246条。
以下是支持本案、控告状中未提及的本人的个人迫害信息。
一、介绍
如下所述,我是通过以下方式接触并开始修炼法轮功的:
我父亲一直练习气功,一九九七年经同事的介绍,他看了《转法轮》,被深奥的法理所吸引,花了一个晚上看完了全书。父亲介绍我和母亲看《转法轮》一书,我感到书中解释了很多其它气功书中解释不了的气功名词和现象,真正叫一个人成为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达到返本归真的境界。所以,我和母亲也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通过学法和炼功,父亲的胃出血完全好了。我修炼后感到心灵净化,身体健康,做事尽量考虑他人。母亲也从学法炼功中身心受益。我们一家人和睦相处,善待他人,这是周围的亲朋好友都有目共睹的。
二、被告违反中国法律的犯罪
我和我的近亲属,或我的近亲属遭受了(被告江泽民及其帮凶)的以下犯罪:
1.刑讯逼供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禁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
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安全官员对我造成了剧烈的精神与身体上的痛苦。具体日期、时间、地点与人物如下:
为了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对我实施了以下酷刑折磨:
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我早上骑自行车去公司上班,发现后面有人跟踪,刚停下车,就被一辆黑色轿车上的便衣抓入车内。非法抓捕我的便衣警察是宝山公安分局宝山分局国保大队杨跃飞。此后宝山分局的杨跃飞,严贵和陈克赟等人当天晚上把我们一家人都非法关进宝山区看守所。在看守所,杨跃飞等人采取不让我睡觉,上厕所,罚站等方式逼迫我承认下载制作法轮功数据并传递给其他学员。他们也对我的父母进行了非法的审讯,逼迫他们指证在我家搜查到的资料都是由我下载和制作的。对我们一家的迫害是由国保处处长陈海清直接指挥实施的。
2.虐待被监管人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禁止“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
我在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或监狱被监管期间遭到了以下的体罚虐待。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月期间,我父亲王作善被非法劳教,关押于江苏四岔河劳教所。当时我父亲还穿着单衣,恶警不让他往家里寄信,也不通知家人,父亲每天冷的吐黄色的苦水,而且苏北的冬天比上海冷的多,快过年了才有了棉衣御寒。另外,劳教所给被关押人员吃的菜从来不清洗,装菜的不锈钢盒中有一层泥巴。
我父亲被非法判刑四年后于二零零九年~二零一二年,关押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狱警从精神和人身进行迫害,强迫父亲看“央视”编造的诬蔑法轮功的视频,否定活摘的小册子等。人身迫害主要是有两个月不让父亲睡觉,坐在小凳子上,身体保持笔直,眼睛不能有微闭,若有违反必遭喝斥、谩骂。还有极为隐秘的电子伤害,每当父亲躺下时,电子耳鸣波通过墙壁反射到他的左耳,天天如此,当时他的左耳听力几乎失聪。由于长期迫害,父亲的小腿肿的上下一般粗,一按一个坑。他当时已是六十九岁的人了。
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三年,我在上海市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为了达到改变我的信仰,警察长时间播放中共媒体制作的诽谤和诬蔑法轮功的录像、录音,让其他被劳教的人员监视、侮辱、谩骂我,并经常读诽谤法轮功的书籍,进行强制洗脑。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因为拒绝写每周的思想汇报,被关在禁闭室内,每天被强迫面对墙壁站立,从早上五点~晚上十一点,共计每天站立十八个小时。导致我吃不下饭、呕吐、精神恍惚,并且小腿和脚严重的浮肿,无法正常的穿鞋。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一年,我被非法关押于上海市女子监狱,期间又一次遭受强制洗脑迫害。警察在监室中长时间播放诽谤法轮功和洗脑教育的录像,并要求每天看后写感想。
3.报复陷害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
仅因为我合法修炼法轮功的行为,我被那些抓捕我、将我送到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或监狱的人员当作“罪犯”对待。在这些地方,我遭到了酷刑折磨以及其它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各类侮辱与羞辱人格的对待以及其他虐待。按照中国宪法,中国公民享有言论、信仰、集会、结社、游行以及示威的自由,而我所做的只是行使这些权利而已。同时,我被剥夺了做无罪辩护的权利、质问对方证人的权利以及自由选择律师为我辩护的权利。对我的指控都是基于如法炮制的、模糊的、过于宽泛、粗糙的法律,而这些法律完全是专门为了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暴力镇压而设计的。抓捕、参与非法监禁我的人员包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因此,我遭受了第二百五十四条所禁止的报复陷害罪。以下是那些抓捕我、将我送到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和/或监狱的人员的职位与头衔,以及我遭到的打击报复的详细信息,包括大概日期。
二零一二年,我被迫离开上海流亡美国后,我父母申请护照希望来美看望我。但是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仅因为他们修炼法轮大法,无故非法的不给他们办理护照。(详见《不予签发护照决定书》。
4.非法拘禁罪
宪法第三十七条禁止通过拘禁或其它方式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禁止“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罪需从重处罚。
我遭受了非法拘禁、抓捕、关押和/或囚禁。我是仅仅由于信仰法轮功而被抓捕的。在没有自由选择律师的情况下,我被拘禁、不允许做无罪辩护、并且无法(不论是本人还是通过律师)质问对我的起诉的法律依据。对我的拘禁的依据都是基于模糊、过于宽泛的、粗糙的法律,和/或专门为了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镇压而设计的法律。许多这些法律都侵犯法轮功学员信仰、言论、集会、结社、示威与游行的权利。以下是我被非法拘禁、抓捕或关押的大概时间、地点(如果知道的话)等信息。
二零零一年七月,我在天安门广场的旗杆前面炼习法轮功第二套功法,被广场的武警发现后通知广场的警察非法抓捕到天安门分局,后非法关押于海淀区看守所。二零零一年八月,上海本地的警察又赶到北京把我绑架回上海,八月十一日我被非法关押在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与此同时,上海杨浦区的610办公室和国保警察非法查抄了我在上海的住所,还绑架了我的父亲王作善,母亲杨静安,我们一家人几乎同时被非法羁押在同一个看守所。九月十二日,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局以盖印法轮功宣传标语、观看“天安门自焚疑点”光盘和在天安门广场公开炼习法轮功为名,胡说我和父亲具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非法决定劳动教养二年。此后,我被非法关押在上海市女子劳教所,我父亲被非法关押在江苏四岔河劳教所,后转为关押于青浦第三劳教所。(详见非法拘留和劳教书)
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我们一家人被上海宝山分局国保警察非法抓捕,关押于上海市宝山看守所。一个月后,我母亲被取保候审回家。二零零八年底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我父亲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一年,我被非法关押于上海市女子监狱;二零零九年~二零一二年,我父亲被非法关押于上海市提篮桥监狱。(详见非法拘留,起诉,判决和裁定书,以及释放证明)
除了我和父亲被非法劳教和判刑的两次长时间非法拘禁,我母亲杨静安也被多次非法关押在洗脑班迫害,我们全家还长时间遭受非法的监视和限制人身自由: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上海市宝山区淞南派出所警长李卫东带两男一女,在晚上六点半左右,闯入淞南十村127号301室我家,到处乱搜,不听劝阻。并把我母亲带到派出所交陈姓副所长非法讯问:谎称我母亲骑自行车发传单,其实我母亲不会骑自行车。恶警不甘心,接着又到我家再抄一次,抢走了我母亲的《转法轮》一书。第二天对我母亲监视居住,她走哪他们跟到哪。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至十一月十九日邪恶又一次非法抓捕我母亲到宝山月浦洗脑班洗脑。
二零零三年在APK峰会期间对我们家实施非法监视居住一个月左右,全天候二十四小时监视,并不允许我上班。
二零零七年底,一天晚上九点半左右,地区的610办公室人员和派出所警察突然到我家,要求我们不得离开家,如果出门要有他们指派的派出所协警跟随,包括我去上班,也必须在他们的监视之下。当我们表示不能接受这种无理非法的监视,他们就不允许我去公司上班,正常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公司的管理层也感受到红色恐怖的威胁。在这期间,我外出参加大学同学十年一次的聚会活动,有一男一女两名派出所协警骑电动自行车在前后监视,当我到达聚会的饭店时,他们向他们的上级做了电话汇报,随后来了一辆警车和三个派出所警察,随后我被强行从聚会的饭店绑架到警车上,并直接押送回家。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日至九月十七日奥运期间,我母亲被非法监视居住一个半月,对她实行二十四小时监控。因为我家中有两人被绑架,只有母亲一人在家,她坚持修“真、善、忍”大法做好人,受到不公的对待,使她的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造成极大的痛苦,并在周围的街坊邻居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连小孩都骂我母亲是“大坏蛋”。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他们假意送我母亲去监狱探视我之机,返回时把我母亲绑架到青浦洗脑班,当天吃午饭时,我母亲对陆小明(宝山区淞南镇综治办主任)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那天在场的宝山区610头目李某某(女,名字不详)大吼一声:“你不要指着他,是我叫他干的”。这次非法拘禁了我母亲两个半月,直至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才放她回家。宝山区610头目李某某在洗脑班结束这一天当着众人的面还说我母亲“很嚣张”。
5.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禁止“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包括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以及持枪抢劫。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禁止抢夺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禁止“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禁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为了不让我修炼法轮功,我的法轮功书籍与其它财产被闯入家中的人员带走。我的一些财产也遭到了损害或破坏。时间、日期、地点与描述如下:
二零零一年八月,上海杨浦区的610办公室和国保警察非法查抄了我在上海的住所,强行拿走我们的法轮功书籍和录音录像带,炼功服,随身听等,详见没收财物清单(共二页,责任人:王盛刚,陆忠训)。
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我家又一次被宝山国保警察非法抄查,这次他们抢走了:笔记本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等。(详见发还物品清单,共一页)由于担心被安装后门软件,这些发还物品,我们不太敢再次使用。
6.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需从重处罚。
包括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安全官员等人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闯入并搜查了我的住宅。时间、日期、地点与其它详情如下:
二零零一年八月,上海杨浦区的610办公室和国保警察非法查抄了我在上海的住所;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上海市宝山区淞南派出所警长李卫东带两男一女,在晚上六点半左右,闯入淞南十村127号301室我家,到处乱搜,不听劝阻。(这一天非法抄家两次)
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上海宝山区国保警察,抢走了我的家门钥匙,然后打开我家门,强行闯入我家中非法搜查。
7.强迫劳动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禁止“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或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它协助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
我在限制个人自由的劳教所等地遭到了暴力与其它方式的威胁以逼迫我进行无工资的强制劳动。时间、日期、地点与其它详情如下:
我父亲在四岔河劳教所被强迫从事的奴工劳动有:挑大粪、下粪坑清扫、收菜、做布娃娃、洋泡泡之类的。还有用一种铁制的劳动车(自重就有几百斤)拉一车山芋,车本身的运动也不灵活,我父亲和老李(被非法关押的同修李天奇)一起拉,两个人拉起来很吃力。老李是文人没啥力气,我父亲已经是年近七十岁的老人。而旁边还有两个年轻普教人员,恶警施某某让他们站在边上看着我们拉车。拉车后我父亲的心跳加速到每分钟一百次以上。
我父亲在青浦劳教所被强迫从事的奴工劳动有:制作拖线板,电器开关和糊纸盒子等。
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三年,我被非法关押在上海市女子劳教所,被迫参加奴工劳动,其中一种叫二极管的奴工劳动,要求将扭曲变形压成一团的二极管,用一块橡皮挫压成平直的,每天必须完成7kg的产量,如果不能达到,就不允许睡觉,直至完成当天的劳动产量。我从早上六点半工作到晚上十一点也未能完成产量,经常被要求工作至凌晨二点~三点。有时劳教所为了更多的压榨被劳教的人和获取更大的利润,到了规定的睡觉时间还会在厕所开辟一块地方,安排继续加班至凌晨,睡了几个小时后,起床简单洗漱后继续劳动。长期被迫从事这种奴工劳动,使我的右手食指、中指和整个手掌明显比左手肿大,整个右肩时常酸痛甚至麻木。
二零零九~二零一一年,我被非法关押于上海市女子监狱,被迫参加各种奴工劳动,如:长时间与有毒的胶水和灰尘接触,从事一些粘纸盒的工作。但期间最长时间从事的是金龙鱼食用油标牌的穿绳打结和飞雕牌开关插座的手工加工。金龙鱼吊牌的打结工作,要求每天完成五千四百个产品,经常将手指的皮磨破,并且有时为了出货,还被要求在晚上九点半熄灯以后继续劳动。二零一一年,上海市女子监狱又引进了飞雕牌开关插座的生产流水线,此后白天在流水线制作开关,晚上还要在昏黄的灯光下继续给金龙鱼标牌穿绳打结。长时间的洗脑教育,精神迫害和超强度奴工劳动使我一直处于亚健康状态,视力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当我从监狱回家后,很长时间都无法辨认清楚地铁线路的站名。
8.迫害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通过上述的、仅仅由于我修炼法轮功而对我犯下的罪行,我被剥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自由信仰权。
9.故意伤害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禁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仅仅因为我修炼法轮功,我被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安全官员及为他们工作的手下或与其合作的人员伤害。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保护信仰自由的中国宪法。见以上第二章“违反中国法律的犯罪”第一、二、四、五、六项。我也遭受了酷刑折磨定义以外的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包括被殴打、侮辱、打耳光和被耻笑。
10.侮辱、诽谤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禁止以暴力或者其它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江泽民指使了中共控制的媒体与宣传机器,征集与保证中共领导与干部和中国民众(无论国内或国外)对他执意发起的镇压法轮功的运动的支持。通过对法轮功与其学员的诽谤故意误导中国民众,如将法轮功修炼者比作“罪犯”,“自焚者”,“精神病患者”,“害虫”,“蛇”等,江泽民为了推动他对法轮功学员的其它犯罪行径,诽谤和侮辱了中国的法轮功学员。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我与所有其他法轮功修炼者都遭受了被告人违反第二百四十六条的犯罪行为。
三、违反国际法律的犯罪
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一五年,江泽民个人或伙同已知与未知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通过其它方式煽动了针对中国各地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与惩罚。如下所述,这些行为违反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第一条第一款、《防止及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第二条以及国际习惯法中的多个反人类罪。
11.《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酷刑罪
《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第一条第一款禁止“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
为逼迫我承认自己没有犯下的罪行、提供他人的保密或敏感信息、或由于我修炼法轮功而对我进行打击与报复,我遭受了剧烈的身体上和/或精神上的痛苦与伤害。对我实施这些行为的包括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安全人员以及他们所控制的手下。
更多详情请见第二章第一、二、四、五和六项。
12.《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群体灭绝罪
《反种族灭绝公约》第二条禁止一系列“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以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的行为。
对所有法轮功学员,包括本人,犯下的罪行足以达到群体灭绝罪的要求。为了将法轮功从中国彻底铲除,我和其他同等处境的法轮功信仰者遭受了酷刑折磨、屠杀、器官摘除、非法抓捕、拘禁与囚禁、强制奴役等其它身体上的伤害。
这些大规模犯罪的详情请见附上的控告状。
13.长期任意监禁
国际习惯法的强行法规范禁止长期任意监禁他人。
公安与610安全工作人员不经过任何法律或正当程序,把法轮功学员,包括本人,关进劳教所、黑监狱、洗脑班、监狱等看守场所。在被关押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了非法的待遇,包括酷刑、公开侮辱、器官摘取和其它形式的法外杀戮。详情请见以上第二章第七项。
今年六十岁的周瑞林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到江泽民集团的肆意拘捕、非法关押、酷刑虐待、奴役。
周瑞林被非法劳教两次,累计五年;多次被看守所关押;被绑架入洗脑班,被非法抄家至少四次。他的住所长期被监视,他的家人因他被长期骚扰迫害,精神承受了巨大压力。
以下是周瑞林在诉状中的自述:
本人被迫害前修炼情况介绍
我是经人介绍,并送我一本《转法轮》阅读后于一九九六年农历正月初八走入法轮功修炼的。经过学法炼功使我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虽然不是为了治病而炼功的,可是经过修炼后许多的病症如半身麻木,曾经的胃溃疡、胃炎、失眠症和已知的、未知的所有病症都不翼而飞了;道德品质随之有了很大的提高,思想境界更是有了质的升华。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不挑不拣、勤勤恳恳。作为司机能做到在行车中看到路面上有石块,杂物等,停下车来将路面清理干净,与同事们和睦相处。单位买回新车经试驾后主动将车况好的车让给同事开;在考试评定职称晋级时因指标有限能主动放弃与别人竞争的机会。同时在工作中不贪不占,脏活、累活主动去干,得到领导和同事们好评和认可,修炼中也变得更加善良、真诚与宽容,同时在家庭中也使家庭变得更加和睦。
本人遭受迫害情况简介
第一次被绑架迫害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左右,由多伦县公安局跳墙进入院内的警察敲开门和桥西派出所在没有出示任何证明的情况下将我控制住,就开始抄家,搜寻大法书籍,随后将我强行带走,并把大法书籍及其它资料也非法掠走。把我带到桥西派出所看管,不准随意走动,到下午两点钟左右由二名警察,护送我回家说是监视居住,可是到了半夜时分又把我叫起来说是送看守所收监,于是将我带到看守所投入监狱被拘留。
二十多天后强行收取二千元押金放回家,(当时家中无钱还是一位亲戚替我交的,现有当年的押金收据一张),在此期间因做好人被投入监狱等同犯人对待,给自己的精神造成伤害,给家人及亲朋好友在精神上、经济上都造成了很大的痛苦和损失。
还有大约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前后,因我县警察企图绑架一位法轮功学员,该学员走脱,多伦桥西派出所所长和一位从林业局抽调的一名森警到我家蹲坑,住在我家抓捕该学员,守了一夜,对我本人及家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生活的骚扰。
第二次被迫害是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我到北京信访局上访要求还师父清白,恢复我们的学法修炼环境,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所有法轮功学员。当天被北京的警察将所有全国各地上访的学员集中在一个大礼堂内,大约在上午十一点左右多伦县的警察到了关押我们的地方。随后我被带到信访局派出所的一间房子里,被北京的警察非法审讯,期间被警察和便衣踢了几脚,到晚上七点左右我被带上一辆桑塔纳警车,车上一名司机两名警察一直在恐吓我,并一直在逼供。警车后边是一辆大巴车,车上拉着多伦县去上访的五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直到让我们下车才知道是到了北京十三处看守所(位于昌平境内),同时到达的还有多伦县的警察。接交点名后被脱光衣服搜身后投入监仓,期间受了几次非法审讯,并且在非法关押期间一直不给被褥,直到被多伦警察接回时才在我们每人的账户强行扣除被褥钱,没钱的在别人的账上扣除,随后每人发给一床黑心棉被褥。在被关押回多伦县时我和另一位学员同戴一副手铐一直到多伦看守所。并扣除了所雇大巴车的车费。
我在多伦县看守所一直受到非人的待遇,一直被逼迫放弃信仰,同时我们的家庭都被抄家搜查。在单位和街坊邻居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给我和我的家人及亲属们在精神上造成痛苦,在经济上造成很大的损失。
在经过几个月的关押、审讯、恐吓、洗脑、奴役的铁窗生活后,我于七月二十八日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三年劳教,送到锡盟劳教所。经过几个月的超体力,超时间的强制种菜等奴役后,于九月二十八日同多伦县的另七名法轮功学员一起转监到巴彦淖尔盟五原劳教所(因当时的内蒙古地区在江泽民及中央“610办公室”等的授意下东西部地区分别成立了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最邪恶的五原劳教所被选为西部地区的转化基地),我们来到这里之后陆续的从其它地区也转来了很多的法轮功学员。
在这期间我们除了超时超体力的杂工、种地等奴役外还要强迫学习诽谤法轮功的所谓教材,上课、审讯,强迫检查身体、洗脑大部分学员遭到了酷刑折磨,如逼迫不让睡觉、电刑、关小号、野蛮灌食、毒打等等。这段时间给我们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从身体到精神都承受了极限的痛苦。给亲人和亲朋好友都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外人的歧视,在经济上我在单位也兼承上级指示也就是在江泽民的“经济上裁断”的授意下而只发给家里三百元生活费,而这时我一对儿女正在读大学,急需学费,我妻子只好到一修路单位打零工以供子女上学,同时我一家四口人分别在四个地方,本来子女们上大学是件好事,可是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使得我深陷囹圄,远方的亲人们只能以泪洗面,在思念亲人的痛苦中艰难度日。
二零零四年三月四日晚由派出所、国保人员到我家抄家搜查。
第三次被迫害大约是二零零四年九月被县政法委、“610”,公安局等机构绑架到洗脑班进行非法拘禁。逼迫听、看、诽谤大法的宣传品,非法拘禁,中秋节还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十月多放回,给本人及家人造成了精神痛苦。
第四次被迫害是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的六月十二日,我正在单位上班,在没有任何借口和理由的情况下被多伦县刑警队的人闯进办公室,由二个人将我看住,其他人就开始搜查办公桌,随意乱翻。随后将我带回家就乱翻乱找(当时我家人都在外地,家中无人),最后翻到几本大法书籍,之后将我骗到看守所说是核实什么东西,同时将大法书和一个MP3和手机掠走(手机后要回)。到了下午又将我骗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并于七月份又将我劳教二年(因劳教期限已改为最多二年)送到锡盟劳教所非法劳教,我又承受了两年的奴役和精神痛苦。
平时亦有单位的人员及社会派的闲散人员在我家周围监视等等,给我和家人带来生活上的骚扰和精神上的伤害,节假日本来是人们放松,悠闲的时间,可是每逢到这时更是肆无忌惮的上门骚扰,更有甚者单位领导也将我们的身份证一度扣留等等,由于篇幅等原因在此就不一一赘述。
补充一点,二零零零年八月,在锡盟劳教所,我们法轮功学员被强制要求体检,被教导员包红育等带到锡盟医院,验血,心电图,胸透CT,脏器全部检查。我们被警察告知,体检结果全部被装入一个档案保存。到了五原劳教所,又多次重复体检。活摘器官被曝光后,才知道是在建立器官库,为活摘做准备。
近日又有三位加拿大国会议员就此接受采访时,对当前诉江浪潮持乐观态度,预言中国民众对江泽民的控告会不断增加,国际社会的支持也会不断增加。
中国民众诉江 国际社会支持
![]() 加拿大前司法部长、资深国会议员欧文•考特勒(Irwin Cotler) |
加拿大前司法部长、资深国会议员欧文•考特勒(Irwin Cotler)接受采访时说:“我认为,民众的力量能发挥效果,民众的力量越多,就越有效,(非法)抓捕公民权利捍卫者、(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等,使被非法定罪的群体越多,因此起诉的力量也越大。重要的是,中国民众要知道,他们并不孤单,我们在声援他们,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懈地维护他们的权利,直到这些权利受到保护。”
他表示,他曾向中国领导人说,还将继续说,如果中国无法成为道德超级大国,就会削弱其经济力量和政治愿望。“所以我希望,当今中国领导人在根除腐败不只是为国内政治或内部的党争,他们会明白,有另一种文化腐败,就是破坏人权、不顾一切地破坏人权,无论是监禁人权捍卫者,还是迫害法轮功。”
他特别强调大卫•乔高和大卫•麦塔斯在揭露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方面的努力,他说:“他们使这一问题国际化,在活摘器官制裁方面,我认为他们已经推动了(国际上)对该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考特勒议员表示,国际社会对中共江泽民集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越来越了解,并纷纷致力于制止这一罪行。他说:“更多的欧洲议员、美国国会议员和加拿大议员更加了解活摘器官的问题,并更加致力于制止这一罪行。例如,我们的外交事务小组国际人权委员会的表述,以及我在国会中推出的私人法案,将活摘器官的案例作为研究对象,是为了推动制裁中国对人权的侵犯,无论这种侵犯是活摘器官,还是对法轮功的打压。”
考特勒议员说:“对中国人权以及制裁侵权行为日益国际化的关注、认识和宣导不断增加。在世界其他地区以及加拿大见证的更多变化,让我感到鼓舞。”
如雨后春笋般 诉江民众会成功
考特勒议员认为,“我们需要确保的是官员被起诉不仅仅因为腐败被起诉,也因为在中国国内践踏公民权利和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些(犯罪)记录应该被看成整体犯罪来宣判,而不只是集中在一个特殊环节——可能只是为了政权的利益,但不是保护公民的利益。”
考特勒议员说:“也正如我一直所说,法轮功代表的是最好的古代价值观,是中国价值观的典型——真善忍。所以我希望中国当局看到法轮功代表的价值观是一种财富。”
他建议,推动民众诉江,并利用检察体系起诉他们,“从起诉证据的角度来看,很可能是不仅是腐败方面的指控,而是关于打压法轮功方面的以及类似的指控。我想,终有一天,这些(控告江泽民)案件将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我们可能看到,从人权的角度,诉江民众会成功。”
“应鼓励民众告江”
![]() 国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国会议员韦恩•马斯通(Wayne Marston) |
国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国会议员韦恩•马斯通(Wayne Marston)接受采访时说:“那里似乎在发生改变。人们因过去多年发生的冤情在追究施害者。”
谈到近日周永康等迫害参与者因腐败罪等被判无期徒刑,马斯通议员表示遗憾没有听到周永康等因参与活体器官摘取而被起诉。他说:“看上去他们被指控是因为其他罪行,但他们必须为过去数年内曾参与摘取法轮功学员和其他人的人体器官而负责。我希望,也许这是中国正在发生的变化。”
马斯通议员表示,对迫害者的大量起诉是中国政府必须考虑的。他说:“我敢肯定他们(现任领导者)清楚的知道一些过去的情况,若有证据支持这些诉讼要求,他们就应该对他们进行处理。”
他说:“在多个不同的层面上,诉江意味着正在中国发生变化的势头。民众发起的诉讼在不断积累,这是相对积极的结果。”
他特别强调了江泽民集团活摘器官的问题,他说:“多年来,我们(隶属于加拿大国会外交委员会的)国际人权委员会,从各种非常值得信赖的人中获得了大量关于活摘器官的证词。”
他表示,国际社会的民众会鼓励全民控告江泽民这种改变的继续。“我们会鼓励他们继续(诉江),因为一些事情正在发生变化。”
“活摘器官是对人权和人类尊严的严重践踏”
![]() 国会议员泰荣•本斯基(Tyrone Benskin) |
国会议员泰荣•本斯基(Tyrone Benskin)接受采访时说:“首先我们站在我们(人权委员会)声明的立场下,谴责活摘器官。这种行为是对人权和人类尊严的践踏,其严重程度深重叵测。这一行为本身就需要被揭露,将其拿到阳光下,活摘器官的支持者需因这些罪行被绳之以法。”
他说:“我知道,针对活摘器官的抗争既艰苦又漫长,我们已经听到证人们在人权委员会上的证词,无论如何,在中国国内,改变现状的声音需要继续高昂,继续强化和启动那些(因诉江产生的)变化。”
他说:“尽管开始时,变化可能并不快,但是民众诉江是彰显这种变化的声音,那些参与活摘器官或已经干了令人发指行径的一伙人最终将因为诉江的声音被绳之以法。”
诉江的人数越多 人们越能听到真相
本斯基议员表示,诉江者发出的声音就是要改变现实,参与诉江的人数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增长,当前这些民众的声音不易被平息,更多的声音则更不易被平息。
他赞赏诉江的民众,他说:“那些声音通过起诉和其他和平的抗议让公众关注法轮功学员的现状,而正是这些声音确保了人们听到真相,并将迫害者绳之以法。”
“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出庭为自己作证,拿出证据,原告也有说话的机会,让他们的声音被听到,在法庭提供证词。人们可以拿着个人的起诉书,起诉那些他们认为冤枉过他们的人,这样做的越多,人们越能听到他们的声音,正义将得到伸张。”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31/151822.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记者张然加拿大温哥华报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加拿大温哥华法轮大法学员参加了北温哥华市加勒比节游行受到市民热烈欢迎,北温哥华市市长称赞法轮大法伟大,法轮大法学员用慈悲心关爱他人,带给人们祥和美好。
![]() 温哥华法轮大法学员参加了北温哥华市加勒比节游行受到市民热烈欢迎 |
![]() |
![]() 天国乐团训练有素,受到市民赞叹。 |
![]() 市民赞叹“真善忍”花车散发祥和能量 |
![]() |
![]() 很多人纷纷拍摄法轮大法学员的游行队伍 |
![]() |
北温哥华市(City of North Vancouver)位于温哥华市北部,与温哥华市中心隔海相望,有很多背山面海的豪宅,当地居民多为富裕居民。法轮大法学员的游行队伍包括,天国乐团,“真善忍”花车和法轮大法功法演示队,一路走来受到沿途市民热烈欢迎,很多民众纷纷拍摄法轮大法学员的游行队伍或与法轮大法学员的游行队伍合影留念。
北温哥华市市长:伟大的团体 用慈悲心关爱他人
![]() 北温哥华市市长Darrell Mussatto先生表示,他和法轮大法学员同步游行,法轮大法学员用慈悲心关爱他人是很伟大的团体。 |
北温哥华市市长Darrell Mussatto先生对记者表示,法轮大法团体的队伍阵容庞大,我非常高兴和自豪看到法轮大法团体庞大的队伍,我非常喜欢他们,他们表演得非常好,我和他们一起从起点出发,一同游行到终点。法轮大法团体是伟大的团体,他们表现得非常好。祥和非常重要,祥和中体现出尊重,尊重别人,用慈悲心关爱他人,这是非常重要的,我认为法轮大法(学员)做到了这点,法轮大法是很伟大的团体,他们在本地和人们和平相处。
今天的游行非常好,人们都很开心,天气也很好,没有下雨,阳光灿烂,居民们都出来了。 今天是加勒比节,但游行展示的不仅仅是加勒比风情,而是多元文化的体现,有加勒比社区,欧洲社区,亚洲社区等等,是每一个人的节日,我非常喜欢这一特点。加勒比节最大的特点就是让所有不同文化的人们走到一起来,和谐地相处,我们都有不同的背景,但我们彼此尊重,我们一起分享这美好的时光。
大陆探亲学者 法轮大法很祥和
刘先生在中国大陆一所大学里教书,来温哥华探亲,他和太太,女儿,外孙女等全家人一起来看游行。他拿了法轮大法的真相资料,在路边专门用摄像机拍摄法轮大法学员的游行队伍。他表示,他在观看法轮大法学员的游行队伍,挺祥和的。国内国外不一样,在加拿大人们都很放松,他很喜欢当天的游行,也很喜欢加拿大,以后会经常来。
李女士是台湾来的学生,第一次在加拿大看游行,她在路边模仿法轮大法学员功法演示队的动作。她表示她父亲是法轮大法学员,所以在温哥华加勒比节游行看到法轮大法学员很高兴,她认为法轮大法学员与不同国家的移民一起游行,在加拿大弘扬中华文化是很好的事。
伊朗移民生日喜遇法轮大法
karen女士是伊朗移民,她当天过生日,她兴奋地与法轮大法学员的游行队伍合影并欢呼鼓掌。她表示她朋友很快会回伊朗,会把她生日与法轮大法学员游行队伍的合影与人分享。这是她第一次看到法轮大法学员的游行队伍,她拿了法轮大法的资料,她会仔细看。
她表示,法轮大法学员的游行队伍非常非常美丽,她特别喜欢花车上圣洁的莲花。法轮大法学员的游行队伍整体配合非常好,色彩明亮,花车很美,音乐很动人,演示功法的团体也很好,法轮大法学员的游行队伍象个大家庭,非常美丽,他们向人们传递祥和的能量,她很喜欢,而且她注意到观众们都很喜欢。
![]() Austin Johnson 先生(左)表示,法轮大法的表演非常非常好,感谢法轮大法学员。 |
Austin Johnson 先生表示,法轮大法的表演非常好,他们非常熟悉乐器,训练有素,他在加拿大国庆游行时看到过法轮大法的表演。他很欢迎法轮大法的表演,他认为法轮大法是能带给人欢乐的团体。法轮大法的表演使得他对中国文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了解了法轮大法,所以他感谢法轮大法学员们的出现,使他有机会接触到有意义的文化现象。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8/4/151884.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记者穆文清澳洲珀斯采访报道)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西澳部分法轮功学员来到珀斯市中心最繁忙的步行街传播真相,声援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
![]() 珀斯市中心步行街上民众关注法轮功受迫害真相,支持大陆诉江 |
![]() |
![]() |
![]() |
![]() |
![]() |
Emily、Ella、Alannah 等几个年轻的女孩子看到声援控告江泽民的横幅,过来问法轮功学员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学员给她们讲述了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持续十六年对大陆法轮功学员进行虐杀,并活摘器官贩卖牟利的情形。她们听后表示难以置信,说从不知道世上还有这样的事情在发生着,几个人都痛快地签了名。
Jordan Prichard 和 Joshua Keenan 是两名年轻的基督徒,他们表示这是他们第一次听闻活摘器官的真相。Jordan Prichard说:“这真的不是人做的事情,人怎么能对人做这样的事情?我知道后心里真的很愤怒。”Jordan 还说他有朋友曾经去中国做移植,所以他也听说中国找器官容易,但他并不知道中国的医院是非法杀人取器官,他的朋友也不知道,现在知道真相让他心里很难受。两人都表示回家后会去观看《活摘》纪录片。
一对西人夫妇也是第一次听到活摘器官的事情,开始不相信,因为他们经常往返于澳洲与中国之间,长期和中国做生意,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件事。学员给他们讲了详情之后,两个人都签了名,并表示会上网去了解尽可能多的信息,也会去看《活摘》纪录片。他们告诉学员,知悉详情后,会采取一些行动,希望能为制止这件罪恶尽一份力。
Chris Caston 是一位科研人员,看了活摘器官的资料,他说:“这太恐怖了,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情。中共虐杀无辜的人们完全不可接受。”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四日(周五),法轮功学员在新西兰汉密尔顿市中心图书馆旁的公园举办了“反酷刑展”,呼吁人们关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十六年的残酷迫害。许多市民表示对法轮功的支持,同时在反对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征签表上签字。
![]() 法轮功学员在新西兰汉密尔顿市中心图书馆旁的公园举办“反酷刑展” |
![]() 在医疗机构工作的福斯特先生签名支持法轮功 |
![]() 温先生与袁女士教罗森女士和山浦利先生炼功 |
![]() 与法轮功学员清心女士交谈后,胡先生退出中共团队组织 |
“反酷刑展”主要有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模拟展示法轮功学员在中共监狱被关在铁笼子里、绑在凳子上,及被警察用电棍抽打迫害的场景;另一个部分模拟展示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活体摘取器官贩卖的手术室场景。
许多经过活动现场的汉密尔顿市民纷纷上前询问详情;有的对法轮功学员表示同情;有的对中共的罪恶表示愤怒和唾弃;更多的市民表示会将真相传播给他们的亲朋好友,让更多的人一起来反对这场迫害。三个小时的活动中,有近七百位汉密尔顿人在征签表上签名,还有二十多位华人当场“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
在汉密尔顿Middle Health医疗机构工作的泰瑞•福斯特(Terry Foster)对法轮功学员表示支持并在征签表上签名。他谈到,他的一个亲戚曾经在新西兰驻北京大使馆工作,因此他知道许多内幕,早就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的程度十分惨烈。他说:“中共不希望人民知道真相,它要掩盖真相,并让人们按照它的意识形态生活。”他认为法轮功学员应该多出来告诉民众真相,因为“你们做的事情非常重要,充满着‘诚实’、‘和平’、‘慈爱’和‘感恩’”。他最后说:“你们应对自己感到骄傲,千万不要放弃,终有一天,你们会成功,全世界的人都会欢迎你们的到来。”
克里斯•山浦利(Chris Champney)先生和阿丽•罗森(Ali Lawson)女士与法轮功学员温先生交谈后,不仅支持法轮功学员反迫害,还立即表示要学习法轮功。温先生和袁女士就教他们两位从头到尾学习了法轮功五套功法。他俩非常认真地学习后,表示回家还要坚持炼功。
山浦利先生是一位农场主,表示多年前去香港旅行时就听说过法轮功了,他的一位朋友也是法轮功学员。同时,他自己还曾经骑着自行车穿越中国许多省份,进行过四个月的中国之旅。他谈到,刚才学习炼功时,感受到了能量。谈到这场迫害,克里斯认为,中共政权实际上并不拥有任何力量,它有的只是一种政治体制,而且因为它反对令整个社会受益的法轮大法,它注定走向灭亡。所以,中国人应该改变观念,独立起来,当所有人都不支持中共时,就是中共灭亡之时。
普然姆•阿莫斯(Praham Amos)是一位教师。他说自己六年前在奥克兰中领馆前接触过法轮功真相,从那时起他就开始支持法轮功了。他说:“面对真相,人们不能沉默。如果大家都不发声,邪恶会肆无忌惮地干坏事。所以,你们要多告诉大家真相。如果你们将事情的真相通过交谈一点一点地告诉大家,人们都会支持你们的。”他还谈到:不仅仅在新西兰,我们应该把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事实在全世界曝光,让联合国介入。真相大白于天下之时,中共就不得不停手了。
在汉密尔顿政府工作的华人胡先生来新西兰已经二十年了,是一位基督徒。原先不太了解真相的他和法轮功学员清心女士交谈后,表示中共迫害信仰是不对的,他会去了解更多相关真相。清心女士和他谈了三百年前强大的古罗马帝国因为迫害基督徒而走向覆灭的历史,并告诉他信神的人应远离无神论的中共,选择正义和善良。胡先生最后以“胡吉安”的化名退出了中共的共青团和少先队附属组织。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8/1/151834.html>
在I Gusti Ngurah Made Agung公园,丹巴萨学员集体炼功,向公园游人征签,支持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很多游人都签上了名字,支持结束发生在中国的迫害,并把首犯江泽民绳之以法。
![]() 集体炼功,横幅——“停止迫害法轮功” |
![]() 一位女士现场学炼法轮功 |
![]() 游客签名支持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 |
![]() 游客们观看法轮功真相展板 |
![]() 烛光守夜悼念被迫害致死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