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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综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综合报道)毒打六旬老妇、关押一岁的小儿、对女子耍流氓、逼亲人反目……这就是二零一三年发生在中国大陆的针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洗脑班中的案件,还都不是个案,而是多起,令人震怒。
洗脑班是何物?通常被中共披上“法制教育培训”的外衣,实际上是中共610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专职暴力机构,是劳教所之外的另一“怪胎”,相当于短期的劳教所。十几年来,中共设立的洗脑班遍布全国各地数量比劳教所还大,被洗脑班迫害过的法轮功学员数以万计,被洗脑班迫害致死的逾百人,致疯致伤的不计其数。
所谓的“610办公室”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成立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该组织遍布大陆各地,操纵公检法,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判刑,同时在各地成立洗脑班,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干着违法犯罪的勾当。
一、二零一三年劳教所解散后,洗脑班激增,中共仍在迫害法轮功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大陆各省市劳教所陆续解散,但被绑架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激增。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三年下半年被绑架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为1044人,是二零一三年上半年的五倍多(上半年不完全统计为181人),这些数据仅仅为明慧网报导出来有数据的案例,而实际数字远大于此。就在劳教所刚刚开始解体的八月份,很多省市开始大规模增设洗脑班,例如:八月山西省610欲用洗脑班迫害全省范围内的法轮功学员,类似的还有湖北省、黑龙江省、浙江省、陕西省等,而且有的县市明确说明是传达中共省委下达命令。
一直以来洗脑班以短期劳教所形式存在,比如,河北省会洗脑班就是石家庄劳教所装修改造的,里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谋多是穿着便衣的劳教所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和劳教所里是一样的。
外界一直质疑中共解散劳教所是“换汤不换药”,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劳教所解散后,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并没有被释放,而是被直接转入洗脑班继续迫害,比如:北京的张一粟;四川袁斌;吉林的朱景云;陕西的黄筱琴等等等等。更多的洗脑班设在了已解散的劳教所里,比如:大连教养院解散后二大队被租用为洗脑班;葫芦岛“610”十月份在原葫芦岛劳教所办洗脑班;湖北咸宁市戒毒所里则设有二零一三年刚刚成立的洗脑班。
这些都说明二零一三年劳教所解散后,迫害仍在继续,中共又在加大力度以洗脑班的形式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洗脑班成为中共警察刑讯逼供、敛财的黑窝,非法性更甚劳教所
洗脑班比劳教所更非法的是连审批的环节都没有,彻底抛弃司法程序。派出所、看守所关人有时间限制,而洗脑班打着“法制教育”的社会性学校机构的幌子,想关就关。二零一三各地发生了多起中共公安把洗脑班作为私刑的黑窝,对欲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罗织罪名。例如:四川简阳王红霞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抓后关进了二娥湖洗脑班刑讯逼供,国保警察凶狠地说:“不交待,把你打死拖到后边去埋了。”“这次我要打断你一条腿。”武汉、成都等地法轮功学员均有非法开庭前被关洗脑班逼供的类似案件发生,有的甚至在非法判刑之前被洗脑班关押近一年。
洗脑班还是中共党徒敛财的手段,除逼迫法轮功学员为自己被迫害买单外,二零一三年还出现多起利用洗脑班敲诈钱财的案件。例如:山东潍坊奎文区党校洗脑班,恶警想钱花了,就会从黑名单上,象点菜一样,点几个法轮功学员的名,划为下批绑架对象。再如黑龙江青龙山洗脑班月收伙食费每人一万元,吃的只是日常饭菜,晚了有时还无菜可吃。鸡西市还出现了中共党徒欲利用洗脑班骗拨款的事情。
三、暴力、谎言仍是洗脑迫害的主要手段,
中共设立洗脑班的目的,是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大量的案件都是围绕着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而来的。洗脑班的警察幕后操纵打手对法轮功学员暴力洗脑,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
毒打、不让睡觉、电击、灌不明药物的众多案件
二零一三年二月广东汕头的王洽在汕头的洗脑班被熬达十三个昼夜;二零一三年五月天津的法轮功学员王立军被大港的洗脑班迫害得牙掉了三颗、眼睛肿成一条缝、一个耳朵听不到声音。最后坐着轮椅被接回家。
二零一三年四月湖北法轮功学员小汪被洗脑班在饭菜里偷偷下了破坏神经的药物,导致人身体难受、头脑发胀、思维迟钝、坐立不安。二零一三年十月为了逼四川江堰市的肖章签“三书”被洗脑班水中投麻醉药……。
“住院也得去洗脑班” 近七旬老人刘梅章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三年六月黑龙江密山市年近七旬的老人刘梅章被密山洗脑班迫害一个多月,其间诊断出胰腺癌。老人回家后中共还逼迫老人每星期去洗脑班一次。老人做手术住院,洗脑班的付秀丽还嫌老人不去洗脑班,竟然说出“住院也得去洗脑班”这样没有人性的话。老人出院后身体一直没有康复,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离世。
四、令人震怒的案例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被洗脑班迫害案例中,很多涉及到老人、妇孺超越了人类良知的底线,邪恶至极,凸显中共党文化把其党徒变的没有了人性。
多起七旬老人、小孩儿被关洗脑班的案例
二零一三年发生了多起古稀老人被绑架到洗脑班的案件,如:重庆的谷九寿、黑龙江的黄兆金、烟台的卢爱芝、武汉的黄爹爹等等都是七旬的老人。
二零一三年十月,武汉市新洲区610把法轮功学员梅建英非法关押到刘集洗脑班,同时将梅建英一岁多的小孙子也关进了四道铁锁的囚室。关小孩的不是个案,二零一三年披露出来的至少有六起,遍布全国多地,实在让人不可思议。
六旬老妇被打
山东招远洗脑班的恶徒原宾奎一见张淑香老人便发疯一般,飞踢一脚,将老人仰面重重踢倒在地,紧接上前又抓起老人,左右开弓打老人十几个耳光,打累后又指使手下孙艳芹将老人关进内部一个小黑屋里,连续三天,白天不让吃饭喝水,晚上不让盖被睡觉,真是见者惊心,闻者流泪。
多起对女性耍流氓的案件
湖北省江汉区洗脑班头子屈申心几次喝酒装疯,夜晚打着赤膊、仅穿一条三角裤,窜到囚禁法轮功女学员汪燕的房间,讲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话,侮辱、谩骂汪燕、甚至企图耍流氓行不齿之举……
苏州市上方山洗脑班里一个不明身份的剃着超短平头的中年男人,一身恶臭满嘴酒气,爬到法轮功女学员宣小妹的床上将她整个人压在了下面,同时说龌龊淫言秽语,并当着多名警察的面流氓调戏侮辱宣小妹。
六、把讲“真善忍”的社会精英和好人“转化”到哪里去
与中共党徒的流氓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他们多是社会的精英,善良的好人。这样的人,中共要把他们洗脑、“转化”到哪里?
二零一三年八月被绑架到河北省会洗脑班的赞皇县女法官杜国珍,她一直用“真、善、忍”的原则为民考虑,公正廉洁,办案神速,是当今世上不可多得的好法官,同事称她为“杜铁案”老百姓称她为“包青天”,中共要把这样的人“转化”成什么?
二零一三年七月被绑架的大庆供电公司职工石晶女士,炼法轮功后人更加善良,是有口皆碑的好人。她在单位任食堂保管员期间,从不贪占单位的一粒米,一滴油,账目清晰。她侍奉老母、从不与姊妹攀比,她每天下班后晚上要给母亲洗一堆尿布、尿垫、脏衣服,午夜才上床睡觉,期间她还得起来几次耐心细语的给老母亲倒尿、擦身、翻身。这样的好人“转化”到哪里?
二零一三年九月被绑架到洗脑班的鹤岗市任秀云,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邻居八十多岁老人住院,家人没时间照顾,她帮助照顾。有个八十六岁老人捡垃圾,老人无儿无女,晚年凄凉,任秀云每周干活路过这里都要看望老人,有时给他十元、二十元的零花钱,有时给老人买吃的,秋天苞米下来了给老人买苞米,到中秋节给老人送月饼,老人逢人就讲炼法轮功的是好人,逢人就说“法轮大法好”。这样的好人“转化”到哪里去?
还有厅局级干部朱鹤飞、原成都明远建筑研究所所长……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
洗脑班的警察曾公开对法轮功学员说:“什么时候我看到你们打人、骂人,才算真正‘转化’彻底了。”,善恶正邪,一目了然。法轮大法教人向善,而中共逼人行恶,妄图把好人变成坏人,没有比这更邪恶的事了。而中共的洗脑班像毒瘤癌症一样吞噬人的良知,是中共邪恶九大基因的直接产物。
洗脑班遍布全国各省市,中共仍在系统的迫害法轮功,虽然在外界压力下,中共被迫解散了劳教所,但正如大赦国际二零一三年报告中质疑的,此举是“换汤不换药”,中共还在以洗脑班、非法判刑等多种形式,继续迫害法轮功。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1/18/144478.html>2013年中共迫害郑州市法轮功学员综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
前言
二零一三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十四年,绑架、抄家、判刑、洗脑、勒索、拘禁、欺骗、骚扰依然在上演。尽管中共已是朝不保夕,迅速走向崩溃,那些行恶者也在惶惶不可终日,可一部份愚顽狂妄之徒依旧心存侥幸,继续维持迫害。二零一三年,据曝光出来的情况分析,郑州市(包括所辖各县市)发生迫害致死案例二起,绑架抄家案例十九起,诬判案例二起,大规模欺骗毒害民众案例一起,其它迫害案例五起。
一、迫害致死案例
1、被郑州新密监狱迫害瘫痪袁宏伟含冤离世
袁宏伟,郑州市人,在郑州监狱被迫害瘫痪,二零一一年出狱后,家中无人照顾,被送养老院,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五岁。
袁宏伟于二零零八年五月在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并于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在郑州监狱遭受迫害。被绑架迫害前,袁宏伟身心健康,在监狱里被迫害的出现严重病状,后来还做了开颅手术,二零一一年是坐轮椅出狱的。
在袁宏伟被迫害期间,他的母亲因为担惊受怕,后来不堪重负,在焦虑和悲痛中凄然离世,袁年迈的父亲亦是重病缠身。鉴于这种情况,出狱时,已瘫痪的袁宏伟被硬塞给了当地的居委会,居委会则把袁宏伟送到郑州郊区的一个叫“田馨”的养老院。后来袁宏伟的病情加重,田馨养老院又把袁宏伟送到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原郑州地质医院)救治,在抢救中袁宏伟的气管被切开,住院四十多天的医疗费无人肯支付。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省直三院说袁宏伟的病情已稳定,之后就将袁又送回田馨养老院。等第二天,袁宏伟的亲友去养老院探望他时则被告知袁宏伟已经于一月二十三日的下午去世了!
袁宏伟从一个身心健康的正常人到被中共恶党迫害瘫痪,出狱后又被六一零随意的推给基层社会,基层民众敢怒不敢言。袁宏伟被迫害致死仅仅只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无数人间悲剧中的其中一例。作为这场人间悲剧的罪魁祸首中共,不仅残忍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且还逼迫基层民众参与了这场对善良无辜的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中共就是意图要绑架中国所有的老百姓都参与到这场罪恶中来。
2、年轻力壮的杨中耿,在短短四天时间被活活迫害致死
![]() 杨中耿 |
浙江省瑞安市人杨中耿,六月二十八日,在河南灵宝被警察活活打死,这距他被绑架才四天,刚刚三十八岁。杨中耿六月二十四日在郑州被绑架,六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灵宝。他母亲看到儿子的惨状,悲伤、惊吓过度,昏过去,不会说话。
据了解,杨中耿在河南郑州和灵宝看守所四天时间里被迫害致死后,灵宝国保大队才通知家人。家人到灵宝后见到的是杨中耿的尸体,遍体是伤,一只脚黑青,穿着裤头,盖着单子,凶手下手极其残忍。当时在场的便衣警察有三、四十个。杨中耿家人要拍照,被十几个便衣把家人强行架走,随后其他家人也都被带走,不让多看尸体。家人陆续找了几个律师起诉打死杨中耿的凶手,但是灵宝和郑州国保大队都不承认杨中耿是被他们活活打死的,反而说他身体有病致死。后来杨中耿尸体被迫解剖,法医鉴定认为外伤不足致死,就留下内脏部份冷藏继续鉴定死因,身体躯壳被迫火化。公检法、法医、律师等所有人都知道杨中耿是被活活打死的,但是就是不敢说公道话,法医不敢公正的写下验尸报告,律师也不敢主持伸张正义。杨中耿家人花了十几万元费用,但是至今仍然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和说法。
杨中耿,又名张阳,三十八岁,浙江省瑞安市马屿镇籍贯。一九九四年,十九岁的杨中耿到河南省三门峡市学做生意。一九九五年得法修炼,因其心性、为人,得到大家的认可,成为三门峡义务辅导站站长。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江泽民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大法后,杨中耿曾被山东乳山市警察绑架、关押,遭到非人酷刑折磨,被高压电棍电,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在精神恍惚下被洗脑,后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二零零八年,三门峡灵宝市的几位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绑架,杨中耿受到了牵连,三门峡灵宝市六一零为了找到杨中耿对其迫害,把他列为网上“通缉”人物,打印出他的照片,四处发放,寻找杨中耿的下落。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杨中耿用快件邮寄讲真相的手机时,被郑州市四个警察绑架,六月二十八日,杨中耿被恶警活活打死。
三门峡灵宝市六一零企图掩盖事实真相,推卸责任,在杨中耿被迫害致死后,才通知家人来看遗体,并让杨中耿的父母及家人看所谓的“监控录像”,曾企图诬陷是“自杀”而死。一个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在短短四天时间被活活迫害致死。
二、绑架、非法抄家案例
1、郑州市上街区法轮功学员王秋菊,女,五十岁,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二日上午出门后,被恶人跟踪、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郑州第二看守所(化工路与瑞达路向西五百米再向北二百米路西)。几月前,王秋菊因花一元钱真相币被恶人跟踪、绑架、抄家,家人被敲诈五千元后才放人。这两次均是峡窝镇派出所所长郭永正和上街区工业路派出所所长马书军联手陷害。王秋菊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郑州市第二看守所遭受迫害。
2、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左右,郑州市两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在惠济区怡丰新都小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
3、五月五日上午,郑州二七区一年轻女法轮功学员在在大学路政通路讲真相,被恶警绑架。
4、郑州市法轮功学员杨双菊,二零一三年五月六日晚九点多钟与另一法轮功学员互相配合,到郑州市升龙小区内发放大法真相资料时被人恶告,当晚被建中街恶警非法抓走,第二天被强行送到当地二七区齐礼闫拘留所。两名法轮功学员当时都拒报名。杨双菊被冠以“法轮功甲”之名记录称呼。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后来报名,被以“赌博吸毒”等栽赃诬陷的罪名非法拘留,在五月十三日前,送郑州市第二看守所体检时,身体有病不合格,被家人领回。杨双菊被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至今。最近案子已到法院。
5、河南郑州二七区法轮功学员胡秀娟,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上午九点半,去嵩山公安分局(原来的二七分局),要求释放五月七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杨双菊时,被警察非法扣留,被劫持到七里岩非法关押。于当日下午二点多平安回家。
6、六月十七日,郑州巩义市法轮功学员刘倩红、韩秋粉在发放神韵光盘中,被恶人绑架。韩秋粉被非法拘留十四天后,三十日已回家。刘倩红第二天早上从紫荆派出所正念走脱。
7、河南巩义市法轮功学员李玉蕊(音)被人恶告,于七月二十二日晚被巩义市国保警察闯入家中绑架,八岁儿子被一同绑架。七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新密洗脑班迫害。
8、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五日上午十点左右,巩义市法轮功学员穆素霞在超市,被三个公安便衣非法搜包,并把人劫走。公安已非法入室搜查,拿走两个电子书,安锅用的东西,抽屉里的钱都被拿走,穆素霞个人的两个提包翻个底朝天,里面东西都被拿走,现在穆素霞不知人在何处,详情待查。
9、八月二十一日晚,河南郑州巩义市法轮功学员喜风在家中被巩义警察绑架,详情待查。
10、九月九日下午,七位法轮功学员:孟巧莲、方秀珍、王玉珍、张彦辉、杜胜昔、连冬梅、李雅丰,在郑州市中原区文雅小区的孟巧莲家中被绑架,家被抄,被关押在东风路公安分局庙李警务区。
被非法抄走的东西有激光打印机二台,彩色打印机四台,八百五十八切刀一台,真相资料二千本,大法书籍五百本左右、笔记本电脑三台等等。
据悉,是郑州市国保局安插十几个人跟踪蹲点四个月之久,设立专案迫害,参与迫害的单位有郑州市国保局、郑州市公安局丰产路分局、白庙警务区。参与的主要人员有张鹏、刘国川、田顺、冯进朋(警长)、李敏(女)陈风华、胡丽、李勤宝、王海银、高丽娜、荆艳艳、丁佩切、李国杰。
11、河南省郑州市荥阳法轮功学员平春旺,男,六十多岁,在九月十六日下午六点多钟下班回家路途中被绑架。恶警闯到他家乱翻至十点多钟,抄走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和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平春旺现被非法关押在孙砦拘留所。他的妻子去要人,拘留所长不让见,还说:不要声张,也不要找律师多花钱。
12、郑州荥阳市法轮功学员周国选流离失所一年多,在广州打工被绑架。于九月二十日左右,劫持回荥阳继续迫害,现非法关押地址还不清楚,望知情者补充。
13、郑州法轮功学员李雅丰九月十三日取保候审回家后,最近又被郑州东风路派出所绑架进第一看守所继续迫害。现在张彦辉、李雅丰的案件材料已送交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进入司法程序。郑州法轮功学员杜胜昔、方秀贞于十月十九日取保候审。
14、巩义市法轮功学员孟庆凯,男,五十岁左右,十月二十三日中午下班在家吃午饭时,被巩义市国保大队从家中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巩义市看守所。详情待查。
15、九月九日下午,金水区园田路文雅社区,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强行绑架至庙李派出所,恶警撬门别锁,非法抄家;另有两位来串门的老年法轮功学员被蹲坑的便衣随后绑架,一同送往庙李派出所,请当地法轮功学员正念解体邪恶,使同修早日回归。
16、十二月三日上午十点左右,阎修栾被绑架抄家,下午一点左右,文雅小区朱淑惠被绑架,被撬锁抄家,两名法轮功学员去她家,先后被蹲坑的绑架。这两名法轮功学员是邓香莲和刘梅琴,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庙李派出所,据说还有两个常人是母女俩,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没抓着法轮功学员,恶人拿家属做人质,关了一天,逼迫家属说攻击大法的话,否则不放人。此次实施绑架的是金水区公安分局和安全保卫局(科),庙李派出所协同作案,扬言说是执行省公安厅命令。当时该警所女警李敏带一帮便衣,强行进入朱女士家,邓、刘女士到朱家来访,也被强行绑架。期间,刘女士要上厕所,被李敏拒绝,强令她在客厅方便,当时屋内有男性便衣多人,使其当众受辱。
现在朱淑惠、阎修栾、邓香莲已回家,刘梅琴被非法关押在金水区拘留所也于二十八日回家。
17、十一月十五日,郑州市法轮功学员单勤霞、李勇、李云飞、夏素银遭到绑架。
十八、八月一日下午七点半,郑州市上街区法轮功学员王丽在北菜市场讲真相,被上街区新安路派出所巡警张三等人绑架,关押在派出所及拘留所共七天。回来以后,邪恶维稳办(六一零)上街区政法委不死心,安排四个居委会人屡次来家骚扰,说是政法委给下的任务,扬言不写“保证书”和“悔过书”就还送走(即绑架)。
三、诬判案例
1、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法轮功学员王金普,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至看守所,家中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被国保大队抢走,原本高大魁梧、红光满面、说话铿锵有力的王金普,被迫害的消瘦、虚弱。现被新郑市法院枉判三年两个月。
2、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郑州市金成物业以收水费名义骗法轮功学员邢爱香开门,郑州国保大队队长程鹏为首的几个恶警闯入邢爱香家中,将其绑架并非法抄家,掠夺了家中的台式电脑和笔记本,MP3和打印机等物品。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郑州金水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诬判邢爱香三年徒刑。
四、欺骗毒害民众案例
郑州市金水区发承诺卡毒害该区十二万多名学生和家长
二零一三年十月,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防范办公室(即“六一零办公室”)、区教体局、区委、区“反邪教协会”四家联合签发了“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发给该区一百零九所中小学、九十二所幼儿园的十二万零九百一十四名在校学生和家长,落款后注明要求签名上交。公开信内容诬蔑大法,毒害学生与家长。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金水区教体局七楼会议室举行金水区“防邪知识进校园”活动动员会。区防范办主任姬松洲作所谓动员报告,区教体局邪党书记李正具体提出要求,区反邪教协会理事长连三才再三强调布置。
五、新乡女监和郑州监狱迫害案例
1、陈真萍被迫害几近精神崩溃
郑州市金水区关虎屯新村法轮功学员陈真萍女士,二零零八年遭恶警绑架,被非法判刑八年,现已被关押迫害四年了,现在新乡女子监狱被迫害,身体遭严重伤害,视力很差,被迫害致精神崩溃。两个包夹对陈真萍女士强制洗脑,从早七点到晚十二点不让睡觉。她女儿给的钱被监狱长童国荣指使刑事犯把卡给偷走,无钱买基本生活用品。监狱长每星期找她谈话,让她说没有对她实行迫害。帮教朱仙枝(河南省偃师市)、王红梅(河南省三门峡市)整天找她所谓“谈话”骚扰,半夜二三点还不让她睡觉。
2、赵喜莲被迫害牙齿脱落精神失常
郑州市法轮功学员赵喜莲被非法判刑七年,在新乡女子监狱第九监区迫害,经常被关小号。居委会主任关春杰受恶警唆使把赵喜连衣服扒光洗澡录像进行人格侮辱。赵喜连受尽折磨已牙齿脱落,精神失常。
3、王玲被迫害致大小便失禁
郑州市王玲在新乡女子监狱被迫害时,帮教对她进行车轮战折磨,不让睡觉,给她灌输诽谤大法的东西,造成身体出现严重病态,被送到医院后又给她打不明药物,身体出现全身无力,疼痛,出现皮疹,大小便失禁。
4、郑州监狱用“死刑镣”折磨法轮功学员李杰
李杰,太康县人,教师,二零一二年被中共邪党诬判并劫持到郑州监狱迫害。李杰先被关在九监区,他坚信“真善忍”信仰,拒绝所谓“转化”,被狱警关到值班组隔离迫害。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天清晨,诈骗罪犯李志军一起床就到值班组逼李杰“转化”,并动手殴打,李杰高呼“法轮大法好”,李志军又与几个犯人把李杰拖到厕所毒打,李杰高喊:打死人啦!他们把李杰的嘴捂住,直到把他打昏死。几个恶人拖拉着李杰的手和脚,将他抬到小号。狱警还说李杰装死,拿高压电警棍电击李杰,并给他戴上死刑镣。事后,狱警对这些打人的恶人进行奖赏。
目前,李杰被非法关押在三监区,狱警逼迫李杰出工干活,多次给他铐上“死刑镣”。
![]() 酷刑演示:手铐脚镣 |
“死刑镣”是一种酷刑,受害者的双手,双脚分别被铐在一起,手和脚中间连一条铁链。戴上此镣行走一会脚脖子就磨烂,走一步路都很艰难,无法穿、脱衣服,吃饭、解手都得靠别人帮助才行,晚上也无法睡下,很受罪。每当出工和收工时,李杰都是很艰难痛苦的移动着走在最后,恶警和犯人还在嘲笑他、侮辱他、折磨他。
六、典型迫害案例
1、杨金翰一家竟被恶警敲诈了上百万
郑州市法轮功学员杨金翰从劳教所回家后,相关六一零人员就不断的骚扰其家人,其家人总共被公安及“六一零”相关人员敲诈了一百万人民币。其中,二零一零年,其家人被桐柏路派出所恶人叫去,让其家人交出法轮功学员杨金翰,否则的话不放其家人。最后,其另一亲戚交给桐柏路派出所五十万,其家人才回家,后来其家人被国安人员骚扰等等。
2、绝食反迫害情况危急
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被绑架的郑州法轮功学员杜胜昔、张彦辉、方秀贞被非法关押在郑州市第一看守所继续迫害。三名法轮功学员一直绝食抵制迫害,三人情况危急。方秀贞从进去就一直绝食,现在光嘴动,神智已不清,生命危险;张彦辉绝食几天就口吐白沫,现在出现严重乙肝症状;杜胜昔现在处在严重病态,全身抽搐非常厉害,原来的牛皮癣又重新复发。三名法轮功学员生命危急。所有家属强烈要求郑州第一看守所立即放人。(杜胜夕、方秀贞已经回家。)
3、张彦辉、李雅丰出现严重病态仍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下午,张彦辉、李雅丰等七位法轮功学员在郑州市中原区文雅小区的孟巧莲家中被绑架,另五位学员陆续回家,只有他们二人仍被非法关押。据悉张彦辉、李雅丰已经被郑州金水区检察院批捕,案卷已送到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这两名法轮功学员将被非法开庭。
张彦辉有家族乙肝传染死亡史。张彦辉大哥三十二岁由乙肝导致肝癌死亡。张彦辉今年四十岁,九岁查出患有乙肝,数年吃药治疗无效。修炼法轮大法后,多年顽症痊愈已结婚生育子女。这次非法被抓捕关押后导致旧病复发。经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查出患有严重乙肝,郑州市第一看守所拒收。郑州警方强行将法轮功学员张彦辉关押至今。
李雅丰当时关入看守所时高血压二百,神智模糊,但郑州警方仍将她强行关押。据悉放人的权利在上级机关,现在多方互相推诿,拒不放人。
4、拼凑所谓证据诬判王秋菊
近日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郑州市中共人员秘密将王秋菊非法判刑四年,准备送往新乡女子监狱。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二日上午,上街区峡窝镇派出所所长郭永政,令同乡郭某骑电动车,将正去买菜的王秋菊半路拦截,上街区工业路派出所所长马书军从后面包夹,将王秋菊绑架到郑州第二看守所。他们只搜到了一本真相挂历,知道证据不足,于是他们又把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的事翻了出来,还是郭永政令同乡郭某半路拦截王秋菊并非法拘留,随后郭永政令副所长带一帮警察到王秋菊家里先冒充居委会的敲门,家人开门后他们冲进去抄家,三天后郭永政勒索王秋菊家属五千元钱才放人。
这次他们判刑的证据是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在王秋菊家搜到的物品,证人是同乡郭某,证词是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王秋菊在市场买菜花真相币被当场抓住。实际是王秋菊回家路上被郭某拦截。
上述证据是恶人伪造陷害王秋菊。其实即使证据是真的,也不能证明王秋菊违法。中国公民使用印有法轮功真相的钱币,合理合法。尤其是中共利用喉舌媒体诽谤法轮功,而且不准法轮功学员说话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利用钱币讲真相,是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权利,也是维护民众的知情权。
5、绑架抢劫诬判不让探视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郑州市金成物业以收水费名义骗法轮功学员邢爱香开门,郑州国保大队队长程鹏为首的几个恶警闯入邢爱香家中,将其绑架并非法抄家,掠夺了家中的台式电脑和笔记本,MP3和打印机等物品。邢爱香先是被非法关押在晚晴山庄洗脑班,随后又被非法转移到郑州第一看守所(又叫八科)。自二零一二年七月,郑州市中共公检法先后两次对邢爱香非法开庭,法庭不让邢爱香的家人请律师,给邢爱香指定律师。家人到看守所要求探视邢爱香并送衣物、被子,都遭看守所拒绝。现家人心急如焚。国保大队警察还多次恐吓邢爱香的家人。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郑州金水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诬判邢爱香三年徒刑。现邢爱香被非法关押在河南省新乡女子监狱,本来是明年七月期满,监狱非法对邢爱香延长刑期到十月。家人要见邢爱香本人,监狱百般阻拦不给见面!
五十多岁的邢爱香在二零零九年曾被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判刑一年,劫持到十八里河女子监狱迫害,家人被敲诈几万元后才放人。
6、张建来身陷冤狱老母离世不能见
郑州市法轮功学员张建来被绑架、秘密判刑已经二年多。他母亲兰世奇二零一三年三月含冤离世,没能见上最后一面。
张建来,系河南省电力医院职工。张建来的母亲因为身体多病,走入法轮大法修炼,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炼,身体很快恢复健康,老人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是全厂(郑州市火电厂)公认的好人。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被绑架后,恶警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书籍和好几万现金。被非法关押在中原区拘留所。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张建来的母亲,近八十岁的老人到中原区拘留所去要儿子,拘留所姓周人员说,张建来前天(三月二十四日)已被转送到河南省郑州市第二看守所。老人又到郑州市第二看守所,看守所不让见,也不告诉监号,只是说星期一送些衣物和钱,再写一封信带进去。四月十一日,张建来开始绝食抗议非法关押。郑州市第二看守所张姓负责人让张建来家人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到看守所见人。
四月二十五日当时张建来已不能行走,被三个同监号的人背出来见家人的,其中一人手举着吊瓶,张建来手臂上插着吊针,正在输着不明药物,但从身体表面看不出外伤。这是从非法关押以来,第一次与家人见面,当时情况十分危急,生命垂危。
据悉张建来于二零一一年九月在郑州市第二看守所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半,同年十二月初,被劫持到河南省新密市境内的郑州监狱第九监区迫害。
自从张建来被迫害以来,妻子与其离婚,家人受到巨大的精神压力。张建来的父亲迫于对中共邪党的极度恐惧,对张建来的母亲进行精神控制,经常无端指责抱怨,不让她修炼。在儿子被迫害后,经常对老伴大发脾气,摔东西,不让修炼。老人曾经由于“成份”不好,在中共文革时多次被戴高帽子游行示众侮辱。张建来的母亲精神上受到打击,经常摔跤,身体出现严重不适,终于在二零一三年三月,在丈夫的吵闹,摔东西的情况下,昏迷过去,被家人送医院后,一直没醒,两天后离世。
张建来的父亲把老伴送到医院后回到家属院,当着多位邻居的面,痛悔的说:“她这次要能活着回来,我以后再也不管她了,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妻子的去世,给这位一生受中共迫害的老人带来了极大的悲痛。
在中共恶党的迫害下,好端端的一个家就这样被迫害的家破人亡了。张建来在母亲离世安葬时都没能见上一面。
七、行恶者遭报事例
1、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六一零”头子侯建坤遭报暴死
侯建坤是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六一零主任、保卫科长。侯建坤追随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是该校迫害法轮功主要责任人之一。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侯建坤突发心脏病死亡,年仅四十三岁。其犯罪情况如下:
在二零零零年,侯建坤曾经勾结公安将四位法轮功学员(魏荣合、范富玲、魏真、李民克)非法关入看守所;二零零一年,侯建坤曾经勾结公安将五位法轮功学员(魏荣合、魏真、李民克、杜金荣、薛国芳)无理开除、辞退或下岗;二零零一年,侯建坤曾经勾结公安将法轮功学员魏真非法劳教;二零零一年春,侯建坤又勾结公安在学校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长达半年之久;二零零一年,侯建坤用四个专人非法看管法轮功学员魏荣合与妻子范富玲,九个月之久,十一个月不发工资、不给一分钱生活费;二零零一年春,侯建坤勾结公安组织全校几千名师生大会签名反法轮功;多次勾结公安非法骚扰、查抄法轮功学员的家;二次绑架法轮功学员魏荣合,送入南阳市六一零办的洗脑班迫害……
法轮功学员很多次给侯建坤讲法轮功真相,讲中共迫害真相,讲“天安门自焚”的造假,讲善恶必报的天理,但他执迷不悟,执意追随江、追随邪党,走上不归路,可惜年纪轻轻,遭报暴死,留下妻儿,很是悲惨!
2、郑州新密市曲梁乡派出所大队长马随军遭恶报
马随军是郑州市新密曲梁乡派出所大队长,河西村人。马随军在任职时,从二零零零年跟随恶党,听从新密和郑州六一零的指令,和他的同伙,一直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
马随军和六一零不法人员曾绑架某法轮功学员,将该学员放入十一度的空调房间冷冻,而他们看管我的八人都盖着被子。马随军想诱骗该学员写“悔过书”,又强迫该学员坐老虎椅一个晚上,之后又送看守所迫害,尔后,该学员被非法劳教,关押到郑州市十八里河劳教所迫害。
二零一三年皇历七月二十日,马随军遭恶报,被电打死,刚五十出头。
结语
十四年来,在空前绝后的巨大魔难中,法轮功学员一如既往的以和平理性的坚韧姿态,以大善大忍的慈悲胸怀,向各界民众讲述着法轮功真相、迫害真相和邪共真相,驱散着谎言的迷雾,唤醒着世人的良知与善念。他们这么做,就是为了让世人能够明明白白的选择自己的未来,就是不愿让世人在无知中行恶断送自己的未来。因为人无论做什么都要自己去承担、自己去偿还,善恶必报,谁也逃脱不了。而今,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王立军、薄熙来锒铛入狱,主要迫害元凶之一周永康、李东生正面临审判,江泽民、曾庆红之类惶惶不可终日,大清算已经开始。放下屠刀,弃恶从善,揭露迫害真相,反戈一击,是唯一自赎之路。时间紧迫,好自为之吧!
第一级,绑架:公安部门依然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打手,国保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然后将他们关押在拘留所、看守所,或送到洗脑班迫害,对坚定信仰、不肯屈服的法轮功学员,则通过刑讯逼供罗织罪名,送检察院非法起诉。
第二级,非法判刑:中共当局在不得已废除劳教之后,转而将非法判刑作为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手段,检察院和法院在“六一零”的指使下,与公安国保合谋,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判刑。
第三级,监狱酷刑:“六一零”继续以监狱(受司法局管辖)作为迫害的重要基地,实施各种酷刑妄图从精神上和肉体上“消灭”法轮功。在监狱的残酷迫害下,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九日,山东籍法轮功学员赵斌被上海提篮桥监狱迫害致死。
中共的迫害链条可以杀人于无形,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家住上海嘉定区铜川路嘉福坊11号的法轮功学员马冬权,在经受了长期的恐怖迫害后,含冤离世。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上海杨浦区法轮功学员李小英被中共高压迫害致精神失常。
据突破封锁发送到明慧网的消息所做的统计,二零一三年六月底,仍被中共上海当局非法关押在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32人,仍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的至少有2人,仍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的至少有2人,仍被非法关押在男监的至少有23人,仍被非法关押在女监的至少有29人,失踪或下落不明的至少有43人。(名单见附录)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上海市被证实有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赵斌、马冬权),有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李小英),至少新增29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至少新增4名法轮功学员失踪,至少有18名法轮功学员已获悉被非法判刑(其中男性5人,女性13人),至少有5名法轮功学员已获悉面临非法起诉和判刑,而被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目前还难以准确统计。(名单见附录)
一、绑架接连不断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上海至少新增29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部份名单如下:
| 序号 | 被绑架者姓名 | 绑架时间 | 地区 | 情况说明 |
| 1 | 邓成联 | 7-10 | 长宁 | |
| 2 | 蒋明珍 | 7-13 | 松江 | |
| 3 | 杜挺 | 8-18 | 浦东 | |
| 4 | 范丽敏 | 8-26 | 静安 | 面临非法判刑 |
| 5 | 沈明康 | 8月末 | 浦东 | 面临非法判刑 |
| 6 | 张彩红、沈英英、金娣 | 9-4 | 普陀 | |
| 7 | 陆晶 | 9-5 | 黄浦 | 12月5日获释。 |
| 8 | 杨曼晔、卢秀丽、苗兰英、陈秀英 | 10-9 | 普陀 | 杨曼晔、陈秀英面临非法判刑 |
| 9 | 徐建鑫 | 10-22 | 闵行 | |
| 10 | 朱晨 | 10-23 | 10-23 | |
| 11 | 黄巧琴、范晚霞、刘淑芳 | 11-25 | 徐汇 | |
| 12 | 唐红 | 11-29 | 浦东新区 | |
| 13 | 潘美芳、张春丽 | 11-28 | ||
| 14 | 丁志斌 | 11-25 | 杨浦 | |
| 15 | 刘淑杰 | 待查 | 大庆人 | |
| 16 | 王超 | 11月左右 | 徐汇 | |
| 17 | 陆荣英 | 待查 | 浦东 | |
| 18 | 肖文澜 | 待查 | 杨浦 | |
| 19 | 贡玉梅 | 待查 | 虹口 | |
| 20 | 张宝娣 | 12中旬 | 宝山 | 从洗脑班回家后被绑架 |
| 21 | 李怀英 | 约8月份 | 杨浦 | |
| 合计 | 29人 |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上海市至少新增4名法轮功学员失踪。部份名单见下表:
| 序号 | 受害人姓名 | 失踪时间 | 所在区 | 情况说明 |
| 1 | 陆惠(女) | 待查 | 普陀 | 失踪两个月 |
| 2 | 陈阿姨、老蒋夫妇 | 待查 | 嘉定 | 失踪一个月 |
| 合计 | 3人 |
二、黑监狱洗脑班非法拘禁迫害
上海洗脑班对外谎称“751公安活动中心”,目前设在奉贤浦星公路9900号的2号楼底楼。二零一三年上半年,浦东法轮功学员陈引娣、李慧就已被奉贤洗脑班关押迫害,下半年,宝山区法轮功学员张宝娣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杨浦区法轮功学员李怀英非法劳教一年期满后,又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被洗脑班迫害的人数,目前还难以准确统计。
上海各区还有各自的洗脑班,例如:上海市宝山区610就耗资巨款长期租用宾馆办洗脑班,地址:宝山区顾村、联谊路477号南东大酒店,地铁一号线终点站附近。九月中旬,宝山区610开始新一轮迫害,街道610以插花等学习技能为借口骗法轮功学员,一旦被识破就恐吓威逼,有几位法轮功学员被诱骗或绑架至宾馆内的洗脑班内迫害。十月二十一日,又一期开班,有不到十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
三、非法起诉与判刑继续横行
二零一三年六月底之前,至少有21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上海当局非法关押在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二零一三年下半年,上海又有至少29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这些法轮功学员中的相当一部份都面临着被中共当局非法起诉和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传出消息的上海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8人,名单如下:
| 序号 | 姓名 | 时间 | 地区 | 被迫害情况 |
| 1 | 李霓 | 待查 | 待查 | 非法判刑五年 |
| 2 | 高琴妹 | 5-28 | 长宁 | 非法判刑四年 |
| 3 | 汤蟾秋(女) | 10月前后 | 黄浦 | 非法判刑三年半 |
| 4 | 叶小平(男) | 7-2前 | 宝山 | 非法判刑三年 |
| 5 | 周淑梅 | 7-2 | 虹口 | 非法判刑四年 |
| 6 | 庞光文 | 7-11 | 长宁 | 非法判刑五年 |
| 7 | 赵斌 | 7-11 | 长宁 | 非法判刑四年 |
| 8 | 池瑶 | 7-11 | 金山 | 非法判刑三年半 |
| 9 | 袁肖兰 | 8-13 | 黄浦 | 非法判刑五年 |
| 10 | 张筱英 | 8-13 | 黄浦 | 非法判刑四年 |
| 11 | 王爱娟 | 9-4 | 青浦 | 非法判刑三年二个月缓期执行 |
| 12 | 缪翠云 | 9-4 | 青浦 | 非法判刑三年缓期执行 |
| 13 | 祁国珍 | 9-4 | 青浦 | 非法判刑三年缓期执行 |
| 14 | 樊惠娟 | 9-4 | 青浦 | 非法判刑三年缓期执行 |
| 15 | 朱裕梅 | 9-26 | 浦东 | 非法判刑三年半 |
| 16 | 孙雅萱 | 12-6 | 杨浦 | 非法判刑五年 |
| 17 | 丁新军 | 待查 | 待查 | 刑期不详,已被劫持到监狱 |
| 18 | 黄超 | 待查 | 待查 | 刑期不详,已被劫持到监狱 |
| 合计 | 18人 |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上海面临非法起诉、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5人,名单如下:
| 序号 | 姓名 | 时间 | 地区 | 被迫害情况 |
| 1 | 谢珩 | 10-29 | 嘉定 | 非法开庭 |
| 2 | 董玉英 | 10-29 | 嘉定 | 非法开庭 |
| 3 | 赵丽君 | 10月中旬 | 徐汇 | 非法起诉 |
| 4 | 范丽敏 | 10月 | 静安 | 非法起诉 |
| 5 | 杨曼晔 | 11-14 | 普陀 | 非法批捕 |
| 合计 | 5人 |
“六一零”操控下的公检法简直无法无天,对法轮功学员根本不讲法律,兹举几例: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下午两点,上海长宁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庞光文、赵斌非法庭审。庞光文因为绝食被三个法警抬到法庭。在庭审过程中,庞光文的辩护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法官频频点头,认可律师的观点;赵斌没有请律师,自己做了无罪辩护,连旁听的常人也感觉非常好。尽管如此,法庭还是当庭非法宣判庞光文五年,赵斌四年。其实整个开庭过程只是走过场,刑期早就内定好了。在邪党的统治下根本就没有什么法律可言。庞光文的老父亲得知儿子被冤判五年,悲伤离世。此前,长宁区国保警察用流氓手段,以所谓“取保候审”勒索庞光文家人两万元,但在非法开庭前又将庞光文绑架。
上海法轮功学员池瑶因母亲葛肖天遭非法劳教,在QQ上发帖为母亲鸣冤,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遭金山区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上海金山区法院对池瑶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当庭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但法官朱纪红最终按照 “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的内定刑期,对池瑶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池瑶在法庭上坚定表示:自己无罪。面对非法判决,池瑶已提出上诉。
上海浦东法轮功学员、材料分析师冯兴吉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被浦东新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并于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被劫持至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十监区。冯兴吉的辩护律师一直为他做无罪辩护,第一中级法院定于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九日上午九点举行听证会。这是法轮功学员在无罪申诉方面取得的可喜进展。
四、监狱酷刑,死不放人
赵斌,家住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5882号11号楼2单元101室,原是山东某监狱的狱医。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赵斌被上海长宁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诬告他的是他的大学同学韩宝惠(上海交通大学教授、上海交通大学附属胸科医院肺内科主任)。赵斌随后被劫持入上海提篮桥监狱,不到两个月(仅仅46天),于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九日被迫害致死,年仅五十八岁。
![]() 赵斌 |
赵斌身高一米八,喜爱篮球运动,身体非常健壮,他的突然死亡,让人费解和震惊。如果是因病致死,监狱方应该有具体的病例证明及相关的材料作为证据,来证明赵斌的死因,但监狱方没有。在赵斌被迫害死仅仅几天的时间,尸体即被火化,如果是疾病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所致,监狱方应保留遗体,以作为向家属和社会交代的证明,但监狱却匆匆将遗体火化。
据消息称当天下午五点多,赵斌被紧急送到提篮桥监狱附近的一家医院,然后宣布死亡。一般按提篮桥监狱的常规,在监狱出现生命危险,都是转送上海市南汇周浦监狱医院,但监狱方却违反常规。这种迹象表明,提篮桥监狱有明显的活摘器官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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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斌从二零一三年九月三日被劫持到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到十月十九日突然死亡,在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里经受了怎样的酷刑外界不得而知,但从明慧网披露的“死亡之城”——上海市提篮桥监狱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之残忍,可以想见到他会遭遇到怎样的酷刑:熬鹰不让睡觉、多根电警棍电击、恶警授意包夹犯的暴力殴打,等等。
![]()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与赵斌同一冤案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庞光文也被提篮桥监狱迫害致生命垂危,被关在上海市监狱总医院,但提篮桥监狱却拒绝放人。庞光文身体每况愈下,一吃就吐,一吃就吐,这种症状同样发生在已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马新星、张志云身上,他们之前都曾经被在食物中下毒。
法轮功学员张勤、刘鹏、踪训勇等人都曾遭受提篮桥监狱的酷刑迫害,包括多根电棍同时电击、野蛮灌食等。据报道,近年来,提篮桥监狱的迫害手段更加隐蔽、更加“精致化”,在“化整为零”的流氓手法之下,迫害更是毫无道德底线。
上海女子监狱的酷刑迫害也同样突出,现居于美国的法轮功学员李红就以其亲身经历揭露上海女子监狱的罪恶。(参看文章《我被上海女子监狱迫害的经历》)
五、恐怖迫害链条,将法轮功学员致疯致死
二零一三年八月的一天,上海杨浦区大桥街道人员何伟仙(女,58岁)、区“610”人员何惠芳不顾屡遭迫害的李小英精神承受能力已经达到极限,拼命敲门要找李小英“谈话”。李小英终于精神崩溃,于八月的一天从家中出走,流落街头,白天游逛,夜睡马路,饥寒交迫。有人在上海杨浦区眉州路、河间路附近的马路上,发现她裸体拦车,情形悲惨令人不忍目睹。在邪党迫害政策逼迫之下,原本依靠自己的手艺勤恳工作的女士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流落街头,原本一个幸福家庭被中共迫害致妻离子散。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家住上海嘉定区铜川路嘉福坊11号的法轮功学员马冬权,在经历了中共的长期迫害后,含冤去世。马冬权与妻子金润芳、儿子马国彪均修炼法轮大法,儿子马国彪被非法判刑六年,妻子金润芳被非法判刑四年,至今母子俩仍在狱中遭迫害,马冬权曾被非法劳教两年、被非法判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马冬权孤身一人,失去自由,被当地政法委、610、街道、居委会人员死死监控,旁人想帮忙照顾也不能。
二零一零年世博会开幕式前后,真新街道居委会人员逼马冬权写所谓思想汇报,甚至在他高血压、脑中风时也不放过他。
二零一一年春,马冬权又遭遇重大车祸,手术后一度失踪,被中共人员送往不明之处。
二零一三年,饱受重压的马冬权瘫痪在床,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含冤离世。这是中共整个迫害链条杀人的结果。
附录:
1、二零一三年六月底上海仍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名单(32人):曹琼芝(普陀),赵丽君(徐汇),姜福林、陈逸萍(嘉定),郑扬、郭熠璇夫妇(黄浦),刘东波(金山),孙雅萱(杨浦),王永(徐汇),聂广丰(闸北),高永富,李宁、李兰妹(长宁),韩红梅(杨浦),朱裕梅(长宁),张宝娣(宝山),严秋英(杨浦),童国娇(长宁),蒋根娣,谢珩(嘉定),董玉英(嘉定),丁新军、黄超、叶小平、赵斌、李霓,高琴妹,周淑梅,池瑶,袁肖兰,张筱英,汤蟾秋
2、二零一三年六月底上海仍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名单(2人):郑淑慧,施异
3、二零一三年六月底上海仍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名单(2人):陈引娣,李慧
4、二零一三年下半年,上海市新增绑架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名单(29人):邓成联、蒋明珍、杜挺、范丽敏、沈明康、张彩红、沈英英、金娣、陆晶、杨曼晔、卢秀丽、苗兰英、陈秀英、徐建鑫、朱晨、黄巧琴、范晚霞、刘淑芳、唐红、潘美芳、张春丽、丁志斌、刘淑杰、王超、陆荣英、肖文澜、贡玉梅、张宝娣、李怀英
5、二零一三年六月底上海仍被非法关押在男监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名单(23人):冯兴吉(四年至2015年6月28日,十监区),沈斌(五年至2016年2月16日),中秋(八年至2019年4月1日),侯钧杰(三年至2015年4月24日),张进利(六年至2017年3月23日),徐长庆(三年至2014年12月31日),徐明(七年半至2014年11月4日),邹飞宇(五年至2015年4月27日,二监区),马国彪(六年至2014年2月21日),郭小军(四年至2014年1月6日,五大队),胡凌根(六监区),唐仁亚(三年半至2014年12月29日),吴伟,刘锦芳(四年至2015年12月5日),罗伟(七年至2016年3月9日,二监区),江勇(五年至2014年11月27日),姚成旭(四年至2015年1月11日),姚远(八年至2019年1月27日),张勤(五年至2014年6月4日,一监区一分监区),罗蛟龙(四监区九组),马永康(四年半至2016年4月),踪训勇(三年半至2013年10月28日,一监区三分监区),周成浩(浦东,四年至2016年9月12日)。(另外:毕业于同济大学、普陀区法轮功学员李业武,五年前被绑架,传被判处重刑)
6、二零一三年下半年,上海市新增被非法判刑的部份男性法轮功学员名单(5人):叶小平(三年)、庞光文(五年)、赵斌(四年)、丁新军、黄超
7、二零一三年六月底上海仍被非法关押在女监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名单(29人):李美珍(四年至2016年8月)、翟巧英、荣慧君(三年至2015年8月),袁洪英(三年半至2015年11月8日),潘德庆(三年半至2014年12月29日),胡钟天(三年半至2015年8月1日),姚菊英(四年半),孙卓英(五年至2016年4月23日),顾宝群(四年至2015年3月18日),石金华(四年至2014年6月3日),贺美云(四年半至2015年11月10日),蒋莲英(或女劳,三年至2015年2月14日),蒋林英(五年至2017年2月8日),李玮聆(四年至2015年3月18日),吴小峰(三年半至2014年9月18日),马月英(七年至2015年12月8日),孙志芳(七年至2016年9月2日),张懿(四年半至2016年7月31日),裴珊珍(四年半至2016年12月13日),夏海珍,黄英(三年至2014年2月14日),鲁秀英,李海磊(五监区南楼),张晓敏(四年,四监区),柏根娣(六年半至2019年3月9日),姚玉花(六年至2018年9月9日),张英(七年),李文娟(四年半至2013年12月4日),庄玮(二年至2013年12月12日),周惠娟(浦东,三年半至2016年3月12日)
8、二零一三年下半年,上海市新增被非法判刑的部份女性法轮功学员名单(13人):李霓(五年),高琴妹(四年),周淑梅(四年),池瑶 (三年半),袁肖兰(五年),张筱英(四年),汤蟾秋(三年半)、王爱娟(非法判刑三年二个月缓期执行),缪翠云(非法判刑三年缓期执行),祁国珍(非法判刑三年缓期执行),樊惠娟(非法判刑三年缓期执行),朱裕梅(三年半),孙雅萱(五年)
9、二零一三年六月底上海仍然失踪或下落不明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名单(43人):张旭夫妇,赵润隆、汤丽华夫妇,唐文秀,翁珮瑜,高晓凤,黄柳娟,罗凤英,陶英,王玉珍,高玉贞,邱明,张南琦、黄建华,何英姿,张春田,黄建华,王玉霞,李忠燕,钱家玲,唐永根,于双,成毓云,刘文英,沙奇珍,陆爱荣,于德麟,奚晓成,戎宗芳,曲萍,华仁发,颜景芳,王为宇,苏友清,周伟,阮培基,张振来,施群,高鸣凤,刘登海,施君,郑春芳
10、二零一三年下半年,上海市新增失踪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名单(4人):陆惠(女,普陀),陈阿姨、老蒋夫妇(嘉定),沈溢之(浦东新区)
11、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已有消息证实的上海面临非法起诉、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名单(5人):谢珩、董玉英、赵丽君、范丽敏、杨曼晔
12、二零一三年下半年上海市证实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名单(2人):赵斌、马冬权
13、二零一三年下半年上海市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的法轮功学员名单(1人):李小英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徐浪舟,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优秀警察,他执法公正,不贪不占,连续四年被评为市先进工作者,电视台多次报道过他的先进事迹。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泽民团伙发动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民众的迫害,徐浪舟先后被非法劳教两年零九个月、判刑八年半,在广元监狱、乐山五马坪监狱遭受了惨无人道的折磨,好不容易就要出狱与家人团聚了,2012年3月18日,年仅39岁的徐浪舟却被乐山五马坪监狱与成都病犯医院联手残忍杀害了。
![]() 徐浪舟 |
从徐浪舟被非法抓捕、判刑开始,徐浪舟的母亲一直在相关部门奔走呼吁,儿子被迫害死后,徐母向相关部门提出按国家赔偿法全额赔偿损失的申请,遭到推诿。目前,徐母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提起刑事控告,要求立即调查黑监狱谋杀徐浪舟的严重犯罪行为,依法对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要求省监狱管理局依法对徐浪舟的惨死给予国家赔偿。
以下是徐母写的控诉书:
一个母亲的血泪控诉
尊敬的父老乡亲们,大家好!
我是一个70岁的母亲,因我唯一的儿子徐浪舟修炼“真善忍”,只为做好人,做诚实善良人,被非法组织610、公安、法院、监狱、省监狱管理局等单位害的家破人亡。我儿子被他们害死一年多了,他们还说他们没有责任。请父老乡亲评评理,他们的所作所为能逃脱责任吗?
我非常悲痛的向大家陈述我儿的冤情,谁该为我儿子徐浪舟的死承担责任?
我儿子生前是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优秀警察,他执法公正,不贪不占,连续四年被评为攀枝花市先进工作者,本地电视台多次报道过他的先进事迹。
一、攀枝花市公检法、政法委、看守所、市劳教委的违法行为
1、1999年7月20日,由于江泽民的妒嫉心,发动了一场对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迫害,我儿抱着相信政府,对政府、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宪法》四十一条赋予公民的权利,到北京国家信访局反应修炼人的真实情况:这些修炼人只是修心养性,祛病健身,锻炼身体,不要任何人的钱权,他们对钱权名利都看的很淡,只想有个好身体,做个好人,诚实善良人,对社会道德的提升,精神文明,对社会诚信,和谐,稳定都有好处。结果我儿被非法抓捕关押。
2、攀枝花市政府信访办的人讲:“你们有什么想法跟我们讲,我们向上级反映”,修炼人都是诚实善良人(没想到这是坏人设的圈套)结果我儿他们去了信访办,话没说一句又被抓了,12月的天气我儿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大渡口派出所地下室冻了一晚上,第二天被送到看守所,我儿在看守所炼功和给刑事犯讲中国传统文化,讲头上三尺有神灵,讲善恶有报是宇宙的法则,做好事得善报,做恶事得恶报,还会报应到家人、儿孙身上,这个宇宙法则是任何人也逃不掉的,引导刑事犯做好人有什么错?结果被看守所恶警弄来睡死刑床十三天,就是人睡在床上成大字形,手脚被铐在床的四个角上,胸上横铐一根粗铁链子,吃饭、睡觉、拉屎、拉尿都在床上,人极度痛苦,我儿被关一个月才被放出来。
3、2000年初,我儿在家近处的学校地上盘腿坐一下(学校已放寒假),攀枝花市劳教委以破坏了国家法律实施为由,劳教他两年,被非法关押在新华劳教所,那真是人间地狱,恶警把他弄去做奴工,烧砖,砖还火红的,就要他们去搬,搬出来的砖可以点燃香烟,还不给水喝,只能喝长了虫的臭水沟的水,还常被电棒烧,捆警绳,恶警用几万伏的电棒烧在他们身上,身上马上烧个洞,我儿还被加期九个月,二年九个月后才出劳教所。出来时,手臂、腿上,有电棒烧的七、八个洞,肩膀上有陷在皮肉里的绳子印,半边脸还是红的。原因是被捆警绳时,恶警穿着大皮鞋,踏在我儿半边脸上,半边脸摁在砖碴上.鲜血还直流,然后丢在太阳坝晒太阳,这些恶警的心还是人心吗?
请问攀枝花市劳教委的官员们,我儿是中国合法公民.哪条法律不准盘腿坐着,坐一下伤害了谁?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这些恶警要残害他?是谁把警察变成了魔鬼?
4、2004年4月9日上午九点左右,610不法人员秦刚、邹勇军、黄涌津、邱天明、段清、孙友文等人,怀疑我儿写了曝光文章和通告两本小册子,因这两本小册子揭露了610私设公堂,刑讯逼供,抢人钱财,我家就被抢了1000多元钱。没有法律依据就打击报复我儿徐浪舟,把他绑架到盐边新县城金谷酒家二楼办公室吊了一天一夜,三天两夜不准睡觉,轮番审讯(没有法律手续,政法委书记谢道全下令抓的)。最后拿下的是空白审讯单,强迫我儿签字,徐浪舟不签字。恶警秦刚说:“你不签,我弄死你”。在恶警威逼下,我儿签了字。开庭时,我儿陈述了公安残害他的全过程,可盐边法院肖文刚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没有任何证据,连一张纸都没有的情况下,在政法委和610的压力下,枉法判我儿子八年徒刑。我儿不服,上诉到中院刑二庭,中院的胥军不做任何调查,维持原判,请父老乡亲评评理,这是不是打击报复,栽赃陷害,枉判无辜?这是不是中国最大冤案?而且所有证据都是刑讯逼供来的,所有修炼人都被吊打,逼供过。给徐浪舟的所有定罪的人都是在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
请问肖文刚、胥军、谢道全,市劳教委及中国的检察官员们,我儿的这些行为那一条是违法的?破坏了哪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我儿一是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二是到攀枝花市信访办。三是在家附近学校地上盘腿坐一下。
4、610公安怀疑我儿揭露他们的违法行为?请问政法委谢道全、胥军、肖文刚你们是执法者,你们判徐浪舟八年徒刑法律依据在哪里?请问他伤害了谁?犯罪事实?犯罪后果?犯罪动机?你们能拿出来吗?而且刑法的原则是“无明文,不定罪”。
再说江泽民利用中共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已有十四年多了,到现在也找不到一条法律说修“真善忍”是违法的?江泽民的讲话和人民日报社论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判刑的依据。公安部的通告和民政部的通告是违反《宪法》第五条、第三十六条、两高院一、二对邪教的解释和人大对邪教的定义,都与法轮功毫无关系,而且早在2000年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39号文件”明确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的邪教组织有十四种,公安部认定7种,国务院认定7种,根本没有法轮功,而且现在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台湾、澳门都有大量人群在修炼法轮功,所以我们中国人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
相反,610则是个非法的“黑社会恐怖组织”,请问它到民政部登记注册了吗?而且从它成立就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它的一切行为都是违法的,它执行江泽民和政法委的邪恶指示,它残害人民,打击良善,构陷无辜,草菅人命,它们打击修炼人的一切行为均违反了《宪法》、《刑法》、《公务员法》、《法官法》、《警察法》等诸多法律,我坚信它们一定会受到清算。
二、省监狱管理局、乐山五马坪监狱的违法行为
我儿被肖文刚、胥军枉判八年徒刑后,2005年被送到广元监狱,开始狱警不了解这些修炼人,对他们有过不公,经过长期了解发觉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这些修炼人确实是现今最好的人,徐浪舟的善良在广元监狱是有目共睹的,所以才有狱警对他竖起大拇指夸他是警察中的人才。从他的来信也能看出广元监狱不迫害这些修炼人了。
2010年5月妹妹去看哥哥,见他体重正常,精神较好,当时妹妹问了狱警和他本人,均反映身体情况良好,并未提胃部有问题,而且他情绪稳定,并且服从监狱方的管理,言谈中没有表示出对广元监狱管理有任何不满,如果我儿不转到五马坪监狱,身体根本不会出现问题,也不会死亡。
是因为省监狱管理局刘诚志等人认为广元监狱迫害修炼人不得力,所以要把他们二十多人转到五马坪监狱加紧迫害,事实已说明,这就是省监狱管理局刘诚志等人的动机和目的,并且在五马坪监狱2010年度工作计划《育新报》上谈,对顽固不化的修炼人“要严整”,请问刘志诚和祝伟,请你们掂量掂量,是“真善忍”好,还是假恶斗好?是法轮大法叫人发生矛盾找自己,做事先考虑别人,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人,更好的人,最后修成一个完全为了别人的人好呢?还是一个组织为了煽动仇恨,不惜大势造谣,栽赃陷害,草菅人命,下令“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白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人性的政策好呢?谁好?谁坏?谁正?谁邪?谁善?谁恶?难道你们没有想过吗?你们为了权,为了钱,不惜出卖自己的良心,但是,你们别忘了,《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还有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中说明了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现在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一伙大势已去,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王立军、薄熙来已被判刑;仅十八大后的三个多月里,各级政法委官员被双规、逮捕人数已多达453人;周永康在各地的爪牙被逐个抓捕,周永康本人传被逮捕,12月20日中共中央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也被抓了,迫害还能持续多久呢?你们想想,到清算时,你们能逃脱责任吗?
在省监狱管理局刘诚志等人的支持下,五马坪监狱长祝伟、王政强、张健、唐贤德、骆江涛、田义、虞远东、王亿军、肖彬等人才敢肆无忌惮的迫害这些修炼人。祝伟曾当着全体干警的面叫嚣“对不转化的,不死不放人”。没有省监狱管理局刘诚志等人的支持,监狱敢迫害那么多好人吗?人命关天,杀人抵命,善恶有报是天理,我相信老天爷决不会放过那些杀害修炼人的坏人。
这些人对修炼人的迫害是残忍的,长期不准睡觉,利用几个刑事犯轮番看管,不准吃饱,只给小半碗饭,刑事犯数20下马上放碗,冬天冻,夏天晒,限制大小便,长期关小号,吊打,群殴,毒药谋害等等,夏天水泥地晒得发烫,恶警把修炼人当“向日葵”暴晒,寒风下雪天,强行扒光修炼人的棉衣,厚裤,只准穿单薄的衣裤,昼夜罰站军姿,冻的发抖,全身僵硬,手脚肿烂,冻伤,行动都困难。请父老乡亲评评理,是谁把这些狱警变成毫无人性的、完全是一群披着人皮的豺狼。所以,我儿在这样残害下,身体能不出问题吗?
2010年6月转到五马坪监狱才半年时间,2010年12月15日妹妹就接到监狱卫生院的电话“徐浪舟病危”的通知,而且2011年9月12日妹妹去看哥哥,徐浪舟当着狱警的面揭露满茂林、杨建元、纪某某等人长期殴打虐待他,其中一次被他们捆绑吊打二天一夜,所以他只能绝食抗议狱警的严重违法侵权行为,狱警又以他不服从管理为由,把他全部衣裤剪碎,见妹妹时只能借其他犯人的衣裤穿,这是人干的事吗?哪条法律容许狱警殴打、吊打、捆绑、冷冻、羞辱被监管人员?哪条法律容许损坏他人财物?
2011年10月9日,这是我七年来第一次被批准见儿子,见他瘦得皮包骨头,我问他为什么不买点奶粉、芝麻糊等营养品吃,我儿手指狱警说:“他们不卖给我,只买洗漱用品给我”。当时几个狱警吼他,不准他说出那些怕曝光的事,还强行把我儿拖走,这是我亲眼所见。当时我的心都痛碎了。我丈夫在儿子五岁时就去世了,我守寡几十年,含辛茹苦把孩子们拉扯大容易吗?儿子是我的希望,是我的依靠,我儿是个非常善良的人,他曾说:“妈妈,儿今后就是要饭也要背着妈妈一道。”我儿没有一点罪,凭什么把他害死?父老乡亲评评理,是不是省监狱管理局、五马坪监狱就可以随便杀人?可以不负责任?我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39岁就被他们害死了。他们还说他们没有责任。
我儿修炼法轮大法后变成一个非常好的人,非常优秀的人,我儿是名交警,在职处理交通事故,他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工作后很少休节假日,而且不贪不占,请吃饭不去,送钱物不要,有的人出了车祸想让我儿子在处理时能偏一点,就送钱给他,有的把钱硬塞给他,我儿当场拒绝。例如有个农民工的孩子被车撞了,车子逃逸,我儿子把车找到,把孩子送医院医治,农民工非常感谢,买了礼品拿到我家放下就走.我儿回家看见很生气,说:“民工出来打工挣钱养家糊口多不容易,你忍心去吃人家那点东西吗?把东西还回去!”
还有一次我母子逛街,某公司小韩看见了,从身上摸出一扎钱说“我的老板叫把钱送给徐浪舟”,我儿不要,他说:“嫌少了吗?”我儿说:“韩哥,对不起,任何人的钱我都不收!”这类例子很多。我儿除了自己的劳动所得外(工资),他不会收任何人一分钱 他非常清贫,98年结婚时,单位分的房子要三万元买,这点钱他都拿不出来,还是我想办法帮他借了钱,他被迫害后我才慢慢攒钱还了。就这样的好儿子被残害了12年(26岁残害到39岁)。眼看还有半年就出来了,却被监狱残忍的害死了。
我儿在卫生院的调理下,病情有所好转。他在卫生院地上盘腿坐一下,被七监区长拖回监区吊打七天七夜,送回卫生院时已奄奄一息,这种违法行为是导致我儿胃穿孔病危的根本原因。造成这种严重后果,七监区长要负刑事责任!
省监管局和五马坪监狱回复我的决定书,都同时提到徐浪舟在2005年1月到广元监狱体检时有“胃肠炎”,我想请问省监管局及五马坪监狱,徐浪舟在广元监狱呆了五年半,病情并未发展加重,他的”胃肠炎”而且彻底好了。从他给我的来信及妹妹2010年5月去广元监狱看他时,他身体健康、体重正常、精神较好,而且妹妹当时见了狱警和本人,均反映身体情况良好,并未提及胃部有任何问题,而且对广元监狱管理无任何意见,狱警也未说徐浪舟不服从管理等情况。
为什么转到五马坪监狱才半年时间就被迫害得皮包骨头?我儿当着狱警的面揭露满茂林、杨建元、纪某某等人多次殴打他,其中一次捆绑吊打他二天一夜,他以绝食抗议。狱警严重违法行为,又说他不服从管理,把他的衣裤全部剪碎,见妹妹时都是借的衣裤穿。
正是由于五马坪监狱狱警多次殴打、捆绑、吊打、虐待,监管人等违法行为才造成我儿“多次绝食抗议”,这就是原因。
为什么在广元监狱呆五年半身体未出问题,身强力壮,而转到五马坪监狱两年不到就没人了呢?这难道不是省监狱管理局刘诚志等人的支持、重用、包庇五马坪监狱祝伟、王政强、张健、满茂林、杨建元、纪某某等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恶果吗?你们也在养儿养女,你们能感受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吗?而且我儿的正直善良是任何一个有良知善念的人都不忍心加害于他,你们的心还是人心吗?是谁把你们变成豺狼心了?
我儿的惨死,对我及我孙子徐童原在精神上造成的痛苦和伤害是用多少钱也无法弥补的。我要求在精神上赔偿我100万元,我孙子50万元。
三、医院刘天明科长说“他们只对监狱负责,而不是对生命负责”
2012年3月8日下午6点钟左右,徐浪舟做了胃穿孔修复术,9日早晨我去医院,医生告诉我手术很成功,当时我儿排了两千多毫升尿液,当时我要求把我的血输给他,我也要求给我儿子输营养液,3月13日早晨,我见我儿时,他的情况非常好,人很清醒,已能坐起来与人交谈,他对我说:“妈妈,给我买个盆子,买点洗漱用品”。14、15、16日连续三天不让我见我儿子,开了接见证也不让我见儿子。我说我儿子是下了病危通知书的,还是不让我见。门口干部说,“你儿子早已过了危险期,已没有生命危险了,门卫也打了电话问了病房,医生说:徐浪舟的情况很稳定,能吃流食、半流食。”恢复那么好,为什么3月17日突然病危?17日监狱和医院对我儿做了什么,造成他病危?(因我在之前提出过要给我儿办保外就医),王政强说:“要他写三书才给办”,是不是17日监狱要我儿写三书,我儿不写,监狱暴打了他,从他身体上的反应的情况已说明他的病危完全是人为造成的。前两次见我儿时,前胸无瘀血状,18日见我儿时,为什么他前胸有对称两片瘀血状?王政强说:是他血小板减少造成的。为什么17日前没有,17日后才有对称两片瘀血状,这两片瘀血状完全是人为造成的。
18日见我儿时,他已完全昏迷,医院未对他采取任何救治措施,没有给他吸氧,没有上呼吸机,也没有上心电监护仪,也没有输液,没有一个医生、护士在场,只有一个犯人守着,这正常吗?如果是正常的病危,医院能不抢救吗?(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从以上情况看,一切都是有预谋的要置我儿于死地。监狱长讲过:“不死不放人”从医院刘天明的话中“我们只对监狱负责”,看来一切都是监狱在指使,是监狱要害死我儿。
我儿的死太蹊跷,疑点太多:
1.为什么我儿手术后一直恢复很好,72小时危险期早已过了,到第七天突然病危?
2.为什么前两次我见儿子时,他胸前没有瘀血状,第十天病危后前胸出现对称两片瘀血状,明显是人为造成的。
3.为什么能救时医院不救治,刘天明说“他只对监狱负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监狱不准救治吗?医院要送华西医院抢救,为什么要拖十五个小时?救不活时才送走?这不是在走过场吗?
4.我儿入警官医院时神志清醒,为何出院时浅昏迷?
5.入院时无胸腹肿胀,消化道手术为何造成胸壁腹壁肿胀?这完全是3月17日这天徐浪舟被刑讯迫害暴打所致。
6.入警官医院时无肺问题,“双肺音清”,出警官医院时CT提示“右肺胸腔大量积液,少许积气,”右肺大部份不张,纵隔右移,即为左侧气胸”入警官医院时无气胸,为什么突然出现气胸,白细胞只有1.4×109/2很低,说明非炎症灶。
7.右肾为何肿胀?入警官医院时“口唇无紫绀”,为何出院时“口唇紫绀”?为何右侧小脑入院时无梗塞,出院时小脑出现梗塞灶。
四、至今监狱和乐山检察院剥夺了我的知情权
我儿死的突然,死的蹊跷,作为母亲,我有权查清我儿真正的死因。五马坪监狱和乐山检察院驻监办百般阻挠。首先,我坚决要求把遗体冷冻在零下18度以下,便于尸检,但他们不同意尸检,也不同意冷冻在零下18度以下,开始说他们已尸检了。明明邱云南签字“拒绝尸检”,他们为什么要说假话骗我???
我们不敢在省内找单位做,怕他们干扰,我女儿专程到重庆找了几家单位都被他们威胁,不敢接这案子,最后找一家还是被他们收买了,拖了一个多月才做的尸检,而且器官一取出来,那个主任就给我做工作,叫我把遗体火化掉,我没拿到尸检报告、医院病历、监狱卫生院病历,我怎么敢同意火化,那是证据。
我多次到乐山五马坪监狱要病历、尸检报告、卫生院病历,我到北京请个律师(我不敢在当地请律师)和我一起到五马坪监狱要病历、尸检报告、监狱卫生院病历,几个狱警吼我,王政强威胁我要强行火化遗体,还把律师告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决不会同意火化遗体,我身强力壮的儿子转到五马坪监狱两年时间不到就被害死了,还要我拿两万多元钱给他们才把尸检报告给我,这不是在欺负人吗?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陈德光、盛春梅夫妇2011年7月6日在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散发神韵晚会光碟时,被花庄派出所警察绑架。2013年4月20日,兰州市红古区法院对陈德光、盛春梅夫妇非法开庭,律师做了无罪辩护。2013年8月9日法庭对两人非法判重刑九年。
两人认为自己无罪,提起上诉,按《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二审必须开庭。
2013年11月21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法官邵军梅对陈德光、盛春梅夫妇不开庭书面审理,维持原判,罔顾其子女辩护人及其法定辩护律师的关于“伪造证据及证据不足”的意见及《开庭申请》。
2013年11月初,陈德光的子女双双获得为陈德光、盛春梅辩护的家人辩护人的权利,依法查阅了案件卷宗,发现《卷宗》中多处法律漏洞。办案警察完全没有按照《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办案流程进行办案。
1、搜查当事人家里时,《卷宗》中所说为6点50分给盛春梅出示的“搜查证”,但盛春梅不配合,拒签“搜查证”,但据盛春梅回忆:搜查前一晚,警察已经就进行了查验,当时并没有“搜查证”。第二天大约6点45左右,就把盛春梅叫出家门,说是要去谈点事,但一出门就把她用警车拉到了兰州市第一看守所,他并未见到“搜查证”,但《卷宗》中却说给盛春梅出示了“搜查证”,不知道是不是在去兰州市第一看守所的车上给盛春梅看的,如果是的话,在陈德光的家中并没有搜查证,搜查的警察就属于强盗行径。
2、在搜查陈德光的家时,并没有陈德光的家人在场,而当时搜查完毕的时候,也只有社区主任张东红签字,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必须有两个与本案无关人员签字”的相关法律,况且社区主任张东红并不是与本案无关,而是与本案有关,其人本身就是共产党员。
3、第二次非法抓捕盛春梅后,由安宁区银滩路派出所警察做笔录,但有一处前后笔迹严重不相同,不但字体不同,而且笔迹颜色不同,但此处却没有盛春梅的签字画押,属于严重的作伪证。而且是警察执法犯法。
4、在警察张国维毒打陈德光后,张国维和缪彦才只写了份情况说明,并没有第三人说明情况,而且缪彦才在把陈德光和盛春梅绑架上警车的时候,就打了陈德光一个耳光。也属于共犯。在情况说明中并没有说出在没有审讯的40多分钟内他干了什么,而陈德光的情况说明中明确指出张国维毒打他40多分钟,盛春梅在门外听到房间里叮当作响(打人的声音)近40分钟。
5、从陈德光家中非法查抄出来的东西,并没有第三方鉴定,而是让兰州市公安局反邪教侦查支队的人来鉴定,这本就是同系统的不同科室,就属于自己给自己说自己没错。这同样违反了《刑事诉讼法》。
二审法官邵军梅不顾以上事实,不顾辩护人的《开庭申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条文,强行不开庭,非法判决陈德光、盛春梅的案件维持一审原判。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2/3/145150.html>
按照法律程序,刑事拘留一个月就应该有结论,但至今毫无结论,公检法部门却互相推诿,拒不放人。
日前,大连市“610”、公检法又耍新花招,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把这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的案卷又重新分到大连各法院、检察院,图谋继续迫害。其中,金州法院受理了马瑞田、韩学明、马爱兵、秦玉兰、王秀英(已办理取保候审)的案卷;开发区法院受理了叶树辉、李淑芬、郝跃珊、刘清涛、于袁敏的案卷;大连市甘井子检察院受理了王德发、韩新艳的案卷。
以下是法轮功学员马瑞田的二女儿马爱雄营救父亲的呼吁信: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一天里,大连市内、金州新区、开发区、旅顺、瓦房店等地近一百多名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遭到当局绑架、关押、劳教,甚至将要判刑。我家也是这些不幸家庭的一个。
我的父亲马瑞田及全家七口人在这一天遭遇不幸。早上父亲刚下楼就被早已等在那里的开发区哈尔滨路派出所的警察架走,抢了家里钥匙并去开我家门,抢走现金十七万元,三张银行卡、电脑、手机还有书籍等许多私人物品。家里被翻得一片狼藉。我跟妹妹得知消息回到我妈家,也被他们非法带走,我大姐家在开发区住也被大孤山派出所绑架,抢走我们的财物不清。这种情景犹如文革再现,简直就是土匪。其中哈尔滨路派出所的警察张武刚恶狠狠地说:“这次我就让你们家破人亡!”我们家人与他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他究竟为何这般无法无天的叫嚣。是谁给他的权力,可以让一个生命灭亡?法律何在?人权何在?当我妹妹拿着父亲的残疾证,到开发区督察办反映情况,接待的相关人员却说这是上面的命令、到我这里别讲法律。监察执法的部门不讲法律,不以法律办事,使我们很难相信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的合法性,他们在绑架抄家过程中不出示任何证件。有人说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律完善的国家,这是真的吗?
我的父亲已年过七旬,被非法关押在大黑山看守所里已长达一年零四个月了,目前他的身体很不好,眼睛也看不清了,耳朵也聋了,牙齿也开始脱落,在家时他的身体是靠学炼法轮功才好的,可现在不让他炼,他的身体怎么办?生命出现危险怎么办?谁来承担?我大姐和姐夫分别被非法关押在姚家看守所和大黑山看守所里,也是一年零四个月了,经过大连210医院诊断,我姐有严重的乳腺肿瘤。我和母亲到看守所多次要人,并要求保外就医,可他们相关部门互相推诿,至今没有结果。大姐家中剩下一个念高中的孩子无人照看,孩子正在念高中,昂贵的学费和生活由谁来负责,这些你们知道吗?警察的行为对孩子伤害非常大,他曾说警察在他心中是非常高大正义的,可现在,他所看到的一切使他已经不再相信警察了。
我父亲是1983年在金州运输公司上班,因公出车祸,经金州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四~五节脊椎骨骨折,从此丧失了劳动能力,母亲的精神一下子就崩溃了,因为我们姐妹三人非常幼小,不懂事,母亲为了养家吃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什么重活都干,几年的工作,最后连个养老保险都没有。
直到一九九六年法轮大法弘扬中国大陆,全国上下有许多百姓都在炼法轮功。由于我们家家境贫寒,父亲的病日益严重得不到更好的医治,听说法轮大法的神奇,能够祛病健身。于是我父亲也开始炼功,学法。不长时间,他的身体竟然奇迹般的康复了,并且能干好多重体力活。全家别提有多高兴了。尤其是母亲。她肩上的重担一下减轻了一半。父亲自炼功以后严格的按照真善忍去做一个好人,他没有再到单位去领伤残补助,每年为他们单位节省了上万元的医疗费。
父亲病好后,在金州环卫当清洁工,不论工作再苦再累他都任劳任怨从不糊弄,每天都笑呵呵的。有一次父亲推着三轮车在清除一个车行的垃圾时,不小心车轱辘碰到了一个人的裤腿上。那人当时扬手就给了我父亲一个耳光,嘴里说着不三不四的话。父亲当时没有还手,而是向那个老板道歉。可那人还是不依不饶,在一旁的车行老板实在看不下去了,非常气愤地指责那个人:“这位老大爷六十多岁的人了,他已经给你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当时在场的人无不称赞父亲的为人,那人灰溜溜的走了。如果不是修炼真善忍,试问现在有几人能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父亲这样一个好人,却遭到如此不公平的对待,这与现如今文明的社会,和平的年代太不相称了。做个好人有什么错?犯了什么法?请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我们家的不幸遭遇,帮帮我的亲人吧。老话说的好,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谁知道将来会是什么样的?其实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啊。
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的,能使人的道德回升。凡是炼法轮功的人都是严格地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而那些所谓自焚,自杀,杀人的却妄称是修炼法轮功的人,全部都是假的。那都是在诬蔑法轮大法。法轮大法是佛家修炼的上乘功法,修大法的人首先要求就是不能杀生,更不能自杀。
在当今社会,有些人为了名利,钱财的,杀人放火,坑蒙拐骗什么坏事都敢干。人们不相信善恶有报,人人都身受其害。法律再健全也管不了人心,也制止不了乱象。甚至看见有人摔倒在路上也没有人敢去扶,有人落水了也无人去救助。而法轮功就像一盏明灯,佛光普照,礼义圆明。人人心中有善念,处处为他人着想,大法对家庭、单位,对整个社会都是有益的。
法轮大法已洪扬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合法的。所以在我们国家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对这些善良的人的迫害:绑架、抄家、关押、劳教、判刑,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有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的。
希望各界人士能够伸出援助之手,尽快恢复我父亲的人身自由,让我们一家人能够尽快的团聚。
马瑞田的二女儿:马爱雄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王贵起的律师在二审结束后,立即向天津检察院第二分院递交控告书,控告在王贵起一案中的违法公检法人员。
王贵起,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被塘沽区杭州道派出所、大梁子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滨海新区塘沽法院采取不通知家属、并强行指定一名辩护律师的非法手段,对王贵起进行秘密开庭。法庭上,王贵起坚决要求为自己做辩护。
王贵起的亲属得知王贵起秘密开庭后,请了两位北京维权律师,在二审为王贵起作无罪辩护。两律师先后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五月八日两次专程从外地到天津塘沽法院,要求调阅当事人卷宗,主审李洪亮以案件时间过长、接近结案、案卷已送往中院为由,无理拒绝律师的要求。五月八日下午,律师正式向塘沽法院递交了要求《再次开庭审理王贵起一案法律意见书》。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王贵起的辩护律师接到塘沽区法院的枉法判决通知,非法判王贵起四年半,王贵起及辩护律师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二日向天津第二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天津第二中级法院八月三十日,通知律师阅卷(这是第一次允许律师阅卷),并先后于九月一日和十六日两次向律师索要书面辩护材料,企图再次不公开非法庭审。此举遭到律师坚决拒绝,律师随后以书面形式向二院递交了要求公开开庭审理的意见书。
十一月四日上午,天津第二中级法院终于“公开开庭”,法院百般阻挠王贵起的二十多位亲朋参与旁听,最后只让一名家人进去旁听。
非法庭审期间,主审法官蛮横无理,不断打断律师发言,几乎是律师说句话,法官就打断。律师不为所动,秉持正义,有理有据做了充分的无罪辩护。
二审结束后,当天下午,王贵起的律师向天津检察院第二分院递交了律师控告书,控告迫害王贵起的公检法人员。律师在控告书中指出,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三百九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这些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枉法追诉罪,非法拘禁罪。
现得知,天津第二中级法院罔顾法律,继续无理维持对王贵起的非法判决。
被控告的人有:
天津滨海新区法院:院长韩津和、刑庭法官李洪亮、刑庭法官唐宝来
天津滨海新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杰、检察官李胜春
天津塘沽公安分局:局长吕长贵
天津滨海新区公安局:警察马兰杰、马彬、田然、李涛、王玉影、刘紫阳、王鹏、刁兆东
王贵起原是塘沽区大沽化工厂热电站的技师,因父亲早年过世,身为家中的老大,他从小到大都尽力承担家庭重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几年中,王贵起先后两次被非法拘留,两次被非法劳教,共四年。他的妻子尹光华也是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三月被绑架,同年十一月份被塘沽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至今仍在天津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天津政法委书记散襄军13820498777、022-88150460;地址:河西区马场道东升里5号楼1门401号
天津政法委“610”主任滕井然,022-88378268;住址:河西区友谊路旭光里2号楼2门202号
天津“610”副主任王培辉022-88366744,河西区白云山路景观花园22号楼2门1101号
塘沽区政法委副书记孙贵彬022-25342837、13602086700家住:杭州道治国里1栋8门301号
天津第二中级法院: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 邮编300210
电话:022 28024201
民意沟通信箱:[email protected]
院长姚奎彦
主审:丁秉花022-28024723、022-28244721
滨海新区塘沽区法院: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大连道1265号,邮编300450
院长韩津和
主审 李洪亮 办公室电话022 65270984家庭电话022 66312358家住苏州路苏州里6栋3门203号
书记 张艳 022 65270973
塘沽区公安分局:
国保支队队长韩勇022-65300923,022-65299079家住滨海新区翠亨村B座7门602号
科长李振民65300958 13662017678胡家园街中心庄村中盛里104号
杨广惠13820465112 解放路居仁街6栋3门505号
司东卫13920568549、66905946车站北路众智园6栋1门301号
塘沽分局大梁子派出所:
地址:大梁子曙光道1号
电话:022-65270542
塘沽分局杭州道派出所:
地址:甘肃路8号天津市塘沽区杭州道48号
电话:022-25344337、022-66300507、65300666
恶警:郑开研、冯志平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区检察院:
检察长冯云翔,家住福州道丽水园11栋2号25892918
李胜春13820081606
杨兵13820355317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区公安分局: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营口道608号,邮编300450
电话:022 66889061
局长吕长贵 022-66880918
副局长丁建 宅022-25855573,住址:塘沽东江路贻成东园14-2-302
副局长陈斌 宅022-25879553,住址:塘沽营口道10-4-203
副局长郭富刚宅022-25308196,住址:塘沽宁波道永顺里46-501
塘沽区赵家地看守所:022-65300763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2/12/145347.html>

| 录音: 问罗江平:他们给你打毒针是不是在律师见了你之后? 罗江平答:对对,律师见我以后,在监狱管理局那个医院,我出来的那个地方,打了我就迷迷糊糊,就不知道了,不清醒。 |

罗江平回家后,所有去看望他的亲戚,他都告诉他们,说被打了毒针,把手捞起来给他们看,手上还有指头大小的硬的乌疙瘩。他的牙齿和牙根都是黑的,而且牙齿上被血凝成血块,嘴巴里面都是烂的。
罗江平出狱时骨瘦如柴,云南第一监狱称是肝硬化晚期,所以才保外就医,并且百般刁难家属,狱方称“这是手续问题”。
回家后的第二天(12月24日),米易撒莲镇派出所的姓李的警察和另一个警察到罗江平家骚扰,说:罗江平走哪儿要给派出所打报告。家属说,罗江平被迫害的瘦弱不堪,两个警察进屋看了罗江平,出来后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
罗江平家住四川攀枝花市米易县撒莲镇,在他十几岁时双脚疼痛,饱受腿疼的折磨,由于家里穷,没钱医治,只有在疼痛中苦挨。一九九六年有幸走入法轮大法修炼, 按照真善忍法理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通过修炼五套功法,身轻体健,腿疼病不翼而飞。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罗江平却由于坚持修炼使他受益的法轮功多次被米易县公安局、米易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政保科、米易县撒莲镇政府绑架、抓捕、抄家、勒索,二零零二年初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四川德阳 监狱遭到多种酷刑折磨及超强度奴役迫害。
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罗江平、张吉美(米易法轮功学员)在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山上村讲真相、发真相资料,被龙川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罗江平被非法关押在南华县看守所,张吉美被关押在楚雄州看守所。四月十一日,南华县法院对罗江平、张吉美非法开庭,随后分别诬判三年半和四年半。罗江平被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张吉美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罗江平的母亲和亲属到云南第一监狱看望罗江平,罗江平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六中队,中队长姓董,打电话给董,董说罗江平在监狱中心医院,要求见罗江平的人都要有身份证。罗江平的家属听说罗江平是肝硬化晚期,急急忙忙赶来看他,在医院看病人没听说要身份证。最后,三个有身份证的家属被允许去见罗江平。当看到罗江平被用三轮推出来,骨瘦如柴,只有一张皮包着脸,脚和手是肿的,罗江平的母亲说儿子我来看你,儿子说妈我要跟你回家。看到儿子的惨状,罗江平的母亲晕过去了。罗江平看到母亲晕过去,头一偏也晕过去,从三轮上往下滑,被推进去说是抢救。
次日下午家属再次到一监,一监答应给罗江平办保外就医,给家属照相,说是办手续需要,要求签字,并说还要到米易办手续,同时核实两个家属是不是罗江平的亲妹妹,然后才能行。家属表示,人(罗江平)都这样了,过了今天,明天还有人没人都很难说,你们要把他拖死啊。他们说这是手续问题。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晚,罗江平的家属到云南第一监狱看望罗江平回来的火车上,家里人打电话来说,米易610、政法委到家里骚扰,说:云南打电话说,罗江平的家属请法轮功学员到一监闹事。星期一(12月23日)罗江平以“保外就医”放回家,仅五天,于二十八日下午五点多离世。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2/8/145292.html>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中原油田总医院职工、法轮功学员郑晓丽,遭受非法劳教、判刑等迫害,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被绑架到河南省郑州洗脑班,释放回家后,每天拉肚子二~三次,身体日渐消瘦,咳嗽不止,嗓子咳坏了,进食困难,身体急剧恶化,最后小腿出现浮肿,走路困难,生活不能自理。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晚含冤离世,年仅五十岁。
![]() 郑晓丽遗像 |
好端端的一个人,从洗脑班回来,身体状况出现如此异常,令人不得不怀疑郑州洗脑班的恶人是不是给郑晓丽吃的食物里下了不明药物?!
郑晓丽女士,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视病人为亲人,先后多次获得优秀护士,优秀员工,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等称号。为人上郑晓丽胸怀大志、乐于助人、诚挚善良、不求回报、无私无我!无愧于白衣天使的称号!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血腥迫害后,只因坚持信仰说句真话:法轮功是被冤枉的。善良的她就被五次非法强行关进拘留所,致使她被传染上肺结核病。
二零零五年六月,郑晓丽被非法劳教,在家保外就医。期间,单位二年多没有发给她一分钱生活费,迫使她买断工龄。
二零零七年九月郑晓丽又被劫持、非法送进濮阳市看守所,看守所医生看胸片后发现结核病没有恢复,拒绝收留。中原油田六一零恶警开假证明,把郑晓丽强行关押在看守所。看守所知道真实情况后,不仅不给予同情,还让她睡在地上,每天还逼迫做十几个小时的奴工,经常是从早上七点一直干到晚上十二点左右。当时加工的是一种含铅的毒性产品,每天在通铺的水泥板上把一种薄薄的银白色的料磨在另外一张土黄色的A4大小的纸上(犯人称此活为磨料)。磨料时这种银白色的碎末到处飞扬,吸入肺里是有毒的,但看守所却不给犯人戴口罩。上级来检查时马上慌慌张张的通知各监室连工具一起收起来,检查的当天做秀似的不让犯人干活,坐板背监规。等检查的上级领导巡视过后,第二天再把工具发给各监室,继续让犯人们没日没夜的为看守所做奴工。犯人们干活的数量是和各监室狱警的奖金挂钩的,所以在利益的驱使下,这些狱警都不顾犯人死活的督工,轻则呵斥,重则戴脚镣、跑镣(戴着脚镣在监室走廊快步的跑,男狱警在后面厉声吆喝着:快跑!并把各监室的门打开,让其在屋里下跪说:我犯了什么什么错误。做人的尊严被彻底泯灭)。犯人们处于恐惧,谁都不敢怠工。在如此高压与劳累的情况下,郑晓丽还被警告不准炼功,因为炼功挨骂是家常便饭。七个月后她肺结核病复发,呼吸困难、胸痛难忍、不能活动,经医院检查肺部积满水。后来被濮阳市华龙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从看守所回家后,郑晓丽的生活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安宁,濮阳市六一零和中原油田六一零经常去家里和郑晓丽开的小卖店里进行骚扰、威胁、恐吓,并企图绑架,都被郑晓丽正义抵制。郑晓丽回家后,恢复正常的学法、炼功,在法轮大法的佛光沐浴中,身体得以康复,自己经营的小卖店进货、卖货,几乎都是自己干,由于郑晓丽人品好,物美价廉,生意做的也不错。
然而,就在郑晓丽的身体、家庭、经济状况刚刚处于稳定,渐见阳光灿烂之际,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被濮阳市六一零绑架到河南省郑州洗脑班,被逼迫写“五书”(即所谓的“转化书”、悔过书、决裂书、决心书、揭批书之类的)。回家后还不断受到骚扰,二零一三年三月郑州六一零还想对郑晓丽进行回访,给她施压,使她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不足一年半的时间,郑晓丽就这样被夺走了宝贵的生命。如今郑晓丽的婆婆还健在,白发人送黑发人,儿子刚刚成年还未成家。一个好端端的家庭瞬间被笼罩在悲愤的阴影中……。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法轮功学员洪小林,被非法判四年半,在天水市第三监狱遭受迫害,现在身体被迫害的很差,每天吃大把的药在维持生命。
洪小林先生,五十五岁,张家川龙山镇中心卫生院放射科主治医师。于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天水张家川公安局绑架。当天深夜,天水市张家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马效武,伙同天水市“六一零”非法闯入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家中,抢走了电脑等财物,绑架洪小林、许宝国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洪小林被非法关押在张家川看守所迫害,致使原本健康的身体出现心慌,气短,全身浮肿。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中共不法人员操控法院秘密庭审洪小林、许宝国、洪亮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当天张家川法院内外戒备森严,五步一岗,十步一哨,警察手持警棍来回巡视,如临大敌,不许法轮功学员靠近,只限家属一人进去旁听。上午八点半,恶警给几位男法轮功学员头上套着黑色头套,准备开庭。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前后,张家川法院在未向社会公布和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又非法对洪小林等人秘密庭审及宣判,许宝国被非法判刑五年、洪小林四年半、李文文、洪亮分别 四年、丁喜军三年。洪小林现在身体被迫害的很差。
据网上曝光的材料统计,天水地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七人,其中核工业部二一三大队高级工程师程桂兰、黄立志被恶警暴打而死,医院退休职工刘文瑜在劳教所经受多次非人折磨被迫害致死;翟凤慈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身体残疾,或卧床不起、或行动不便,其中张润被迫害双目失明;被非法冤判劫持进监狱的三十人;被非法劳教的四十二人次;被迫流离失所十四人;被非法关押五百二十七人次。
张家川县中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永东
张家川县政法委书记:李明著 政法委 7881248转王万珍(书记)
马清元,政法委副书记 13893825161
马小平(回族),张家川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张家川县检察院:电话:(0938)7881078
李 杰(检察长)0938—7883178 13993885099
(副检察长):13893817685
(副检察长):13993825518
张家川县县政府:
(县长):0938—3351388手机: 13909387266
(副县长):13893838356
(副县长):13909387129
(书记):0938—7881845手机: 13993885189
杨仁岱(县委副书记主管政法):13309383013
甘肃省张家川县公安系统电话 张家川县邮编:741500
肖勇(原局长): 0938—7882339 0938-7881043 (0938)7881044
E-mail:[email protected]
网易邮箱登录:https://mail.163.com/
白勇强(局长已罢免): 办0938—7574501 7574511
王宝珍(副局长)办0938—7883282 13993885082 0938—7884988 13993885085
蔡国权(政委):办0938—7574502 13993826189
马喜斌(副局长): 13993885080
田野 13893869393
马孝武(国保大队)0938—7574511 13893836598
铁荣 13739389986
王仲恒 15293848530
张敬勇 13139386498
马晓燕 13893824431
陈芳琳 15209380231
看守所0938-7882630
马建军 13893811168
李向前 15025989099
张新武 15193882368
闫忠明 15101991708
汪锐青 15193882586
高毓辉 13993892634
苏雷 15809409869
惠安仓 13830882100
孙林 15809409869
张琪芳 18919234516
窦文斌 18993820909
肖旋 13993803095
拘留所 李建明 13893850364
纪检 马晓成 18794698966
政办室 马建斌 13993881106
马文理 15294357569
马红燕 18794694066
监察大队 马平 13993845365
李亚琴 18719849197
办公室 马小琦 13309384896
米晓燕 18993813235
马秀珍 13893865515
李贵子 13893829680
张智佳 13893815477
张嘉伦 15809419546
张亚丽 15349849593
指挥中心 王剑波 13369380158
马文杰 13919668965
张梅英 13830890835
糟文岚 15095711212
张毛毛 18709381006
王启明 15095719497
李虹 15293878789
马昕 13893813254
肖婧怡 15293580366
技术中队 马建科 13993830582
李朝荣 13993846170
高鑫 13919665918
刘君君 13893881205
马秀梅 18794665419
经侦中队 苏志雄 13830883183
马如松 13893806776
刑侦大队 马国平 18993800808
王耀林 15193806229
马振华 13993857022
窦银河 15120599898
马三长15293864568
张亚斌 13893855158
邵亚雄 13893881769
王金龙 13893879124
王杰 15097297566
黎扬 13993835701
赵芸芸 13893873499
张明明 13993866168
杨荣 13809389285
闫世杰 0938-3352758
马仕荣 0938-3386116
马明 18719854997
治安大队 付建军 13993830536
闫建平 15120586936
杨志军 13919620768
张琦正 13993844094
王斌 13830899507
马晓凤 13893820272
户政中队 王娅郦 15109384444
邵宝娟 15293587855
毛韵赟 13269940212
马玉明 13830840822
网安中队 马兰生 13139385313
王斌 13830899507
马芳 18719869019
禁毒大队 李存政 13893888997 黎永前 13919668808 马永亮 13893845169
李吉华 15101981766 张静芸 13141936839 李万龙 15293868296
马仲平 13830898251
禁毒办 马军红 15101959206 海国强 15193867889
巡警队 杨旭 13830881693 马佐荣 15809419418 苏富忠 13893820868
张晓鹏 13993808863 苏喜平 13893814500 蒲永强 15025989033
法制室 马新生 13893869619 马皓泽 18794153750 洪丽丽 15825808006
信访接待室 王富华13629389035
警务保障室 豆晓东 18993818633 王玮 18993816801 李建合 15101938785
杨常生 18793886750 李热合13042983666 段文学 13993880828
马小梅 13119386636
出入境 马文斌 13893830169 马淑娴 13209388228
张家川城关派出所
丁向东 18919213878 铁金鱼 13919665588 马腾 18919216026
马文 13993892699 马让 13893858713 喜文学 13893868850
郑润生 15209380288 马建平 0938-3352363 张庆兰 18993822699
闫惠萍 18719836917 柳小悒 13993860699 妥耀中 13689428683
马福成 13993847575 康亚明 15378848911 马毅 13993866188
毛凯 18719869006
张家川龙山镇派出所
马宝军 13809387300 王远军 13830890068 张克军 13830811136
马晓梅 15293563136 马梦瑶 15097266976 马国林 13993892635
李海峰 13993879282 马忠荣 0938-3353003 马海龙 13893868181
汪建忠 18693818058 王永刚 15825808925 王军军 18794140862
米筱君 15193806500
张家川恭门镇派出所
马继良 13830881685 杨文发 13993878178 庞晓云 13993855787
敬勇 13139386986 吕俊杰 13919646688 窦建军 15352227998
李晓斌 13893861343 马丹丹 15095723315
张家川马关乡派出所
张小虎 15095719088 赵国仲 13993892632 苏向明 18993818295
闫和平 13919668865 刘二茂 13919635981 张宇鹏 15209485948
张家川刘堡乡派出所
王银和 13893831416 窦顺奎 13893891676 马国堂 13689428811
张家川马鹿乡派出所
王涛 13893849224 尚凯祥 13893832963 韩强敏 13893811119
张家川木河乡派出所
李成军 13359386960 陈随各 18919389883 李鹏举 18993827076
马经元 13993851308
张家川大阳乡派出所
白聪学 13830878282 马迈迈 13893858715 李耀文 13893873956
李维毅 13993891646
张家川张棉驿乡派出所
刘旺军 13893802177 赵辉 13893868101
张家川胡川乡派出所
喜春林 15809419077 王志辉 13893816685 马涛 13893870271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地 址:张家川县行政中心大楼
区 号:0938 邮政编码:741500
县委值班室:7886100 传 真:7886102
县政府值班室:7886150 传 真:7886166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 手 机 l
刘长江 书 记7886106 13993831155
李肖锋 副书记、人大主任7886105 13830890628
马中奇 副书记、县长7886151 18809381088
关春生 政协主席7886208 13993858388
妥国保 副 书 记7886236 13893890866
赵东红 常委、纪委书记7886111 18809380166
夏草 常委、副县长7886153 18809381689
马玉凤 常委、统战部长7886281 13919665788
马全荣 常委、副县长 7886152 15825808918
何永东 常委、政法委书记7886109 15209385995
冯建新 常委、组织部长7886110 13909380561
王志军 常委、宣传部长7886107 13919679256
段文琰 副 县 长7886185 18809385866
李 振 副 县 长7886155 15097298199
李希富 副 县 长7886157 13893193259
杜根祥 副 县 长7886154 13993858786
苏 华 副 县 长7886156 13993855318
李国恩 县委办主任7886104 13993885135
马国礼 人大办主任7886137 13399389985
马国杰 政府办主任7886158 13519388918
马殿邦 政协秘书长7886207 13389383001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1/19/144494.html>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汉中市法轮功学员陈宝汉因申诉恢复公职,于2012年9月10日被汉中市汉台区公安分局绑架并劳教一年半,2013年12月28日劳教制度解体,剩余教期不予执行,陈宝汉被家人接回家中。陈宝汉是宝鸡市虢镇劳教所迫害的最后一名法轮功学员。
这是陈宝汉遭受的第三次劳教。陈宝汉因坚持信仰,曾两次被中共劳教,遭受各种迫害,被非法开除公职。因申诉复职再一次遭受汉中市汉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劳教迫害。
虢镇劳教所在法轮功学员不断讲真相的情况下,依然无视法律法规,侵犯信仰者的合法权益,剥夺法轮功修炼者的基本生存权。仇视法轮功学员,不让接见、不准买东西、不准打电话。
当陈宝汉刚进劳教所大院,就被所谓民管会的岗组人员打了几拳,而狱警高卫杰却视而不见。进组后组长车小文带组员孙亚鹏等五、六个人齐上,对陈宝汉脚踢拳打,胸部疼痛多日。
陈宝汉遭受劳役迫害,被迫做酒盒子。之后以干活慢为由再次遭受殴打,恶徒们用膝盖猛顶陈宝汉,致使肋骨疼痛多日。
陈宝汉七八十岁的亲属大老远来看望他,却不能接见,而带来的500元钱却被组长车小文要求先借购物,遭到陈宝汉义正词严的拒绝后,车小文耿耿于怀。
车小文等岗组人员长期强吃恶要,为挣表现、奖假,拿法轮功学员的东西去讨好狱警,狱警已经习以为常。
民管会岗组人员常常以走操、训练、干活、报数为借口,要挟劳教学员听命于他们。互相商量骗人的招术,互相攀比谁强吃强要得多。在狱警的纵容下,民管会岗组人员成为牢头狱霸。
陈宝汉曾和狱警谈话时,问何时回家,狱警说那就写悔过书,这不归他们管,他们只听上面的指示。而陈宝汉家人在劳教所解体之际,去汉中市610询问情况,希望陈宝汉能早日回家。汉中市610在留下了家人的身份证件后,表示不归他们管。
2013年12月28日,陈宝汉所在社区人员通知家人,社区工作人员说接到610办公室阎主任通知,要家人去接陈宝汉回家。即日正是劳教解体剩余教期不予执行之日。汉中市610和劳教所互相推脱责任,反映的正是中共邪党欺骗民众的邪恶本性。
陕西省宝鸡市虢镇劳教所:
所长办公室:0917-6235128
教育科:科长王新爱0917-6235482
管理科:科长呼某0917-6235481
三大队队部:09176235723
三大队工地电话:09176235723
三大队长郑海鹏、教导员李军涛、副大队长高翔、副大队长高卫杰、中队长胡进超、中队长南征、干事李小杰;其他队长:马云、智军、董宇飞。
汉中市政法委: 0916-2213775
汉台区政法委:0916-2213525
汉中市610办公室:0916-2626610 2626000
汉中市610主任 任玉平 0916-2626511 13309161169
610科长 姚建国 (迫害骨干)
汉台区610 办公室:0916-2111610
汉台区国保大队:0916-2114030
参与绑架的汉台区国保大队警员电话:高汉华 13289165522
张 悦 13991600819 李 智 13992688220
余 静 15891630016 熊洪波 13892679335
张 健 13571652211 刘 兵 13992611900
赵军太 18740562111 丁 妍 13891618007
问 栋 13474333333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1/22/144536.html>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
好人遭绑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石家庄市国保大队、桥西公安分局及一些派出所疯狂绑架了石家庄市及周围郊县的三十名左右法轮功学员,家住石家庄市城角庄东区的陈田奎在家中被西里派出所警察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目前案件被移交到所谓“专案组”办理。
陈田奎,男,五十五岁,是城角庄的上门女婿,为人老实忠厚,特别是修炼法轮大法以后,更加善良真诚。其岳父晚年瘫痪在床两年多,生活不能自理,吃喝拉撒全需人照料。陈田奎和妻子共同承担起照顾老人的责任,尽心尽力的侍候老人。除了日常照料外,还经常骑三轮车带老人去公园转一转,遛遛弯,使老人精神上得到许多慰藉。村人看到他们两口子对老人照顾的这样好,也很是赞赏。
陈田奎也时常牵挂着保定家中的老父老母。老人都已是九十多岁的人了,身体衰弱年迈多病,陈田奎时常回家照料老人,尽人子之责。这次听闻儿子被绑架,两位老人极为着急,盼望儿子早日获得自由,与家人团聚。
警察迫害好人
自从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媒体极尽能事造谣、诬蔑、抹黑法轮功,使无数的民众对法轮功产生了误解。但经过法轮功学员持续十几年的讲述真相,并亲身实践“真、善、忍”,人们越来越看清了这场迫害的真相,无非是中共搞的又一次政治运动而已。
中共搞运动害好人也不是第一次了,三反、五反、镇反、反右、文革、六四镇压学生等等,中共都是采用了相同的手法,只是迫害的人群不同而已。历次的运动,造成无数的冤案,迫害法轮功,是中共造下的最大的冤案——迫害死了三千多人,无数的善良民众被施以多种酷刑,数十万人被劳教、判刑、关进洗脑班,造成了无数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最难以让人想象的是,中共居然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造下了地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
然而这一切罪恶的发生,却是在谎言欺骗下,冠以“法律”的名义进行的。无数的人被骗了,甚至或主动或被动的参与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受到迫害,讲明自己蒙冤的真实情况,本是每个人的基本人权。由于中共独裁统治,目前的中国是一言堂的环境。没有受冤者说话、表达心声的地方。在各种正常渠道都被堵死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开始了用自己的方式和平理性的讲清真相——发放真相资料等等。
这是法轮功学员对自己冤情的陈述,是信仰者对正信的坚持,对作恶者的揭露,更是对普通民众善良本性的唤醒,使众生不至于在谎言中走到正义的对立面,而被天理所惩处。
最可悲可怜的就是那些被利用中共体制中的公检法司人员。一方面他们知道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另一方却固执的认为自己在依法执法,理所当然。其实,如果你们依法执法抓了坏人,那你们是做了好事;可是你们面对的是明摆着蒙冤的善良民众,明知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而套用所谓的法律条款的所谓“依法”执法,正恰恰是在干大坏事。在冤案上,你越卖力气,越套上级定的条款,就越糟糕。因为此时丧失了正义,法律成了恶法。历次运动中的冤案不都是这样造成的吗?
冤案总有昭雪的一天,到时你会对其负责任的;法律不公还有天理在,在天理报应中,薄熙来、王立军都落马了,迫害法轮功的610头子李东生也落马了,他们要承担他们的罪责,你们这些普通的警察,谁干了坏事,制造了冤案,谁同样要承担责任。善恶有报的天理亘古不变,千万不要把自己未来的路堵死啊!
这次陈田奎冤案中的所谓依法执法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有:
1)桥西分局刑警大队
地址: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刑警大队 石家庄市兴华街9号 邮编:050051
责任人:李伟峰(具体办案人员) 电话:87880110
2)桥西分局
地址(新):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578号 邮编:050081
责任人:田乐(副局长)
3)石家庄市公安局 地址:石家庄市元南路66号,邮编050021
市公安局总机查号台:0311-86862114
副局长李新乐(主抓11.15案件),手机13503112599
国保支队长孙会龙
4)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3号(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南邻) 邮编:050090
侦监科长(批捕科):科长孙英、副科长焦燕66603051
5)西里派出所:
地址:石家庄桥西区建国路666号 西雅小区 邮编:050085
电话:83031330 83034714 83990863
责任人:胡书臣(指导员)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