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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伟


韩伟


吕适羽(左)和丈夫韩伟(右)及他们的女儿(中)

简介:
韩伟
(Han,Wei), 男 , 30岁 , 黑龙江哈尔滨大法弟子。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三日,韩伟被省公安厅非法抓捕,非法审讯两天两夜,被反绑手腕悬空,用塑料袋蒙头不让呼吸等残酷手段迫害。一位姓张的处长叫嚣说:“你们炼法轮功的只要不打死、打残废都行。”被关押两个月后又被勒索两万元。

他们还把韩伟的双手在背后铐上,用粗绳子穿过去,把他吊在办公室的门框上,手铐深深勒进肉里,血一下就流出来了。警察换成粗绳子把他吊起来,为了增加他的痛苦,还悠荡他的身体,韩伟疼得汗如雨下。他们借此逼迫韩伟骂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韩伟拒绝骂,他们就折磨了他一夜!后来妻子托人找关系花了很多钱,韩伟才被放出来,这一次他被关了五十多天。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韩伟在一个小区里和十几位法轮功修炼者交流时,被蹲守在外的警察绑架到哈西派出所,当晚投进南岗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警察把他带到哈尔滨市阿城边上的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小白楼里折磨了整整一夜,韩伟在南岗看守所被关了56天,十二月份转押至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因为不放弃信仰,韩伟还被罚坐铁椅子,警察用胶带封住韩伟的嘴,封了很长时间。这次韩伟总共被非法拘禁一年半。

二零零七年八月,因为大法弟子拒绝蹲下报数的无理要求,恶警王凯将韩伟带到办公室,以“用电棍电击”对韩伟进行威胁。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日星期日中午,长林子黑窝五大队队长王凯唆使刑事犯对开饭前不蹲的六名大法弟子强行施暴。王凯唆使刑事犯把大法弟子韩伟拖到办公室用电棍威胁,致使五大队中午都没让吃。

二零零七年十月,恶警王凯为发泄私愤,以“领头闹事”的罪名将韩伟、宫文义关小号,绑铁椅子迫害。为抵制长林子劳教所五大队大队长恶警王凯的恶行,大法弟子以绝食抗议。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五队大法学员在去食堂的路上集体高呼“法轮大法好”三遍,恶警气急败坏的不让大法学员吃饭,大法学员又喊了三遍“法轮大法好!”恶警们把大法学员强行带进车间。王凯暴跳如雷,破口大骂,几个恶徒(犯人)助纣为虐,狐假虎威的疯狂嚎叫着,把大法学员顾青松、黄凤河一顿暴打。当时遭到迫害的还有宫文义、郎贤国、韩伟、刘景洲、姜伟民、张发、吴烘柱、段德臣、赵红星、孙培然、张雨等人。参加迫害大法弟子的恶犯人有:马太平、张鼎立、富鑫、张小秋等。

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大年三十)这一天,被非法关押在长林子劳教所五大队的法轮功学员宫文义高喊“法轮大法好”,遭到刑事犯恶人的毒打。法轮功学员韩伟上前制止迫害,也遭到恶徒迫害。

二零一六年五月五日下午四点左右,韩伟正在科大小区的公司办公室处理业务,却被破门而入的便衣绑架。目击者说有多名 便衣警察,其中和兴派出所出两辆警车,从他的办公室把人带走。

韩伟失踪超过四十八小时后,家属也没得到任何部门的通知。五月八日母亲节这天,韩伟的母亲到南岗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询问,却无人接待。

五月十二日,韩伟家属一早到哈市拘留所要求会见,存衣服。拘留所说因房屋漏雨,取消接见。韩伟的律师要求会见,警察说,这人不让见,谁也不让见,要见得办案人签字。家属存衣物时,看到拘留所电脑显示韩伟名字后面标注了不准会见字样。家属给南岗国保办案人张绪民打电话,张说领导说了算。

五月十三日,家属去南岗国保要求见人,索要拘留通知单。张续民仍然不见家属,最后,让别人把通知单送给楼下等待多时的韩伟父母。家属电话问为什么在韩伟名字后面标注不让见?他说,他什么都没做,让问队长。家属让其提供队长电话。他说不能给,让家属自己找。

韩伟的办公用车仍被非法扣押。五月十六日,家属继续去南岗国保要求见人,要物品扣押清单及办公车。

韩伟被绑架后,病中的岳父岳母无人照料,而年迈的父母从老家赶到哈尔滨,到处奔波求助。韩伟的妻子吕适羽在美国投书明慧网,控诉中共十七年来对她家族的迫害。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早,双城区新兴乡法轮功学员金桂荣去哈市南岗区看守所,因法轮功学员韩伟被关押在那里,金桂荣发放了几本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小册子,被不明真相的五一村曙光村治保主任黄家新举报,红旗派出所将金桂荣绑架,劫持到哈尔滨鸭子圈非法关押。

六月十三日,韩伟家人到南岗看守所打听韩伟的情况,在窗口负责接待的警察拿出一张纸条,并双手拎着纸条的两个角,让家属看。韩伟年迈的父母看不太清楚,想把纸条拿到眼前细看。警察却不许他们接近,更不许碰,只能保持距离的观看,勉强看见纸条上写着简单的一句话:“批捕前不要律师会见”。下面有韩伟的签名,按着手印,但手印很小,落款日期是六月二日。

亲友们质疑,六月六日韩伟的家人还到过看守所要求会见,但那时看守所警察并未出具这张在六月二日签下的纸条。那么这张纸条是何时炮制的?现已知,前几天张绪民和省公安厅的不法人员到看守所“提审”过韩伟,“纸条”的出笼可能与他们有关。其实,这张纸条又能说明什么呢?为什么不敢让他当面说?

漏洞最明显的是,自己被非法关押,聘请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公民的权利,怎么会蹊跷的拒和律师见面呢。更何况法轮功学员无罪无错,怎么会认同自己被非法批捕呢?纸条上的内容,决不可能是韩伟本人的愿望,恰恰是那些绑架迫害他的人员的无理要求。

代理律师指出,律师会见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不能被剥夺。而且韩伟现在被非法羁押中,意志可能被胁迫,正需要律师会见后核实,凭一张纸条剥夺律师会见,实属违法。

也有经历过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揭露,按学员笔迹伪造所谓迫害证据或其它内容,也是国保警察常用的伎俩。

其实在韩伟被绑架、非法关押的整个过程中,国保警察一直视法律为无物,处处违法,企图将韩伟完全置于法律保护之外,使法律无法正确实施。先是制造韩伟人间蒸发,不向家属通知韩伟去向,不提供法律文书。家属无奈之下,只得一个个地方去找,四处碰壁。最后家人找张绪民了解情况,张按照所谓上级指令,阻挡律师会见韩伟,现在又无耻的逼迫韩伟“拒见”律师。

六月二十四日上午,韩伟亲友和律师到南岗区检察院,证实了韩伟的案子没送到检察院,没有批捕。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没报批捕,韩伟理应在刑拘期满时无罪释放。然而六月二十六日,韩伟并没有如期回家,亲友辗转得知人还在宾馆关押,国保警察给家人的借口是等待所谓“上边”的释放批复。

南通市张芝山镇一居民,因看到微信上当地政府宣传举报法轮功有奖励,便将几日前手机收到的法轮信息向南通市张芝山派出所举报。张芝山派出所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五日立案。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三日,韩伟的大哥韩潮(未修炼法轮功)在鸡东县家里被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并非法抄家,说是大数据从他手机里搜到了什么信息(证明中共利用手机监控老百姓)。次日,韩潮被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在位于南通市崇川区星明路的看守所。韩潮妻子因惊吓,心脏病发作,住进医院。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徐友松、张芝山派出所叶扬等四人,又到黑龙江省鸡东县,将韩伟非法抓捕回南通市。原因只是因韩伟用他哥的微信给发信息的卡充了值。

韩伟户籍在哈尔滨,妻女均在美国,韩伟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移民去美国,但在哈尔滨过海关时被收走护照,原因是因修炼法轮功被禁止出国。后来韩伟回老家鸡东县照顾八十多岁的父母。

二零二四年四月九日,韩伟大哥被公安取保;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韩伟被公安取保。

二零二五年四月初,南通市张芝山派出所叶扬给韩伟打电话问能否去南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能去,他们就得来。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南通市张芝山派出所叶扬及南通公安局国保支队徐友松队长及卑姓、陆姓警察到鸡东县,韩伟大哥被解除取保,但韩伟于四月九日同四人又同去南通,说案件已转到检察院。四月十五日韩伟到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官张勇作了笔录,并办理了取保。韩伟向张勇递交了相关材料,并说明这是错案。张勇说:你这是政治问题。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二日,南通市崇川区法院书记员通知韩伟去取检察院的起诉书。韩伟让邮寄过来,去一趟太远。书记员说:别的案件可以邮寄,法轮功案件特殊,必须本人来。七月十六日韩伟到南通法院取了起诉书和传票,法院定于八月六日下午两点开庭。七月十七日韩伟请以前相识的朋友谢燕益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并去了南通通州区公安局、崇川区法院、崇川区检察院递交相关材料和说明错案情况。七月十七日韩伟又于南通公安局支队徐友松和王海军见面,谈到了案件情况并说明了错案事实。七月二十日返回到鸡东县。韩伟去南通检察院、法院来回费用由南通公安支付。

七月二十九日,韩伟给南通市崇川区法官孙太永打电话,因父亲身体不好,诊断可能有癌变,要求推迟开庭,孙太永让将诊断寄给他。韩伟当天将诊断寄给了法官。

七月三十日下午,鸡东县东风派出所副所长邱国民给韩伟打电话,让去派出所去一趟,说取保一年多,一直没见面,要求见个面。当时韩伟与父母在一起,父母都有些担心。

八月一日早上,韩伟与父母说,出去一趟,一会回来再吃饭,并带相关材料去东风派出所找邱所长,派出所接待人让等一下,一会闯进四个人,为首的是南通张芝山派出所副所长叶扬。叶扬出示了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法官孙太永签发的逮捕令,签发日期为七月二十三日。并不允许回家与父母打招呼,韩伟就这样被南通张芝山派出所副所长叶扬伙同鸡东派出所邱国民骗到派出所,直接非法抓到南通。韩伟在年迈并需要照顾的父母的忧虑的等待中,毫无音讯的凭空消失!

鸡东县国保人员杨成,一直是南通公安迫害韩伟的配合者。

韩伟被骗捕后,韩伟的母亲天天哭诉,说韩伟被公安骗走了,过度伤心,并在得知韩伟二哥八月六日去南通市没见到韩伟后,突然离世。这是南通公安使用了完全没有必要的欺骗执法,既不道德又不讲人性,不让与父母说明一下,使父母精神上受到折磨与打击,造成的人间悲剧,也给整个家族造成巨大悲痛。

崇川区法院定于八月六日开庭,但在没有通知家人与本人的情况下无故取消,导致韩伟二哥八月六日从鸡东到南通白去一趟,并耽误了两天工作时间。

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下午,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让韩伟出庭,庭上只有法官孙太永和书记员。孙太永问了韩伟妻子情况,并说海外总给他打电话,并告知其父,韩伟请了一位北京律师。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律师接见韩伟,核对案卷,韩伟才知办案人修改口供和蓄意陷害的相关事实。律师告知韩伟其母亲突然离世的消息,韩伟没有想到母亲会突然离世,身心受到打击,没有食欲,吃不下去饭。韩伟约见驻所冯检察官,反映了办案人欺骗执法和修改口供等陷害的事实。驻所冯检察官让韩伟给法官写信。韩伟又将错案情况写给孙太永法官,由看守所守前台寄出。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第一次开庭为庭前会议,参加人为法官孙太永,检察官孙宏亮、张勇,北京律师董前勇,和当事人韩伟。因法官剥夺辩护人谢燕益为韩伟辩护的权利等原因,被律师要求法官、检察官回避而休庭。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崇川区检察院建议对本案延期审理,崇川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二零二五年十月初,韩伟又将办案人张芝山派出所叶扬欺骗执法及陷害等情况写给市局国保支队徐友松。但信件被截留,看守所狱警解释说只能给办案人写信。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第二次开庭,为庭前会议,参加人为法官孙太永,检察官孙宏亮、张勇,北京律师董前勇,和当事人韩伟。时间为下午两点三十分~下午六点,庭间检察官孙宏亮多次表明你父亲身体不好,可以回家,要有态度。律师当庭给我解释:只要你认罪,就可以回家。韩伟当然不会认罪,因为本身就是错案!庭后韩伟将写的错案的相关材料,和写给父亲的一封信交给法官孙太永。

几次开庭韩伟都抗议法庭取消其朋友谢燕益为他做辩护人的权利。韩伟庭上说:“我抗议取消我辩护人权利。谢燕益是我的朋友,以前从事过律师职业,对我的情况了解,是我最佳的辩护人选。”孙太永法官只是说:我知道了。韩伟问法官:为什么不准谢燕益为其辩护的理由。孙太永法官说:你现在不也有律师为你辩护嘛。法官始终没有给出不准谢燕益为其辩护的理由。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第三次开庭,审判长为沈永斌,法官曹燕飞和法官孙太永;检察官为孙宏亮和张勇。时间为上午九点三十分至下午五点三十分,庭间,律师与法官和检察官因当庭陈述所发信息内容问题,而产生争执,法官和检察官不让律师陈述信息内容,律师受到威胁,并与韩伟说:“他们已多次威胁我,我不能为你正常行使辩护职责,你可以解聘我,你可以让你信任的谢燕益为你辩护。”律师让韩伟决定是否解聘他。韩伟说:如果你感到威胁,可以不作我的律师。他们就到走廊里争吵了很长时间。回来后,律师问韩伟是否解聘他,法官圆场说韩伟不想解聘你。韩伟在做个人陈述时说:法官、检察官是社会的精英,惩恶扬善,彰显正义是天赋的神圣职责,能坚守法治,公正无私,乃是社会之福,人民之福……当讲到参与迫害信仰,制造错案,会被国际人权追查。审判长猛的站起,用力敲槌子,说:我还怕你,前面讲的还挺好,最后跟我讲这个。并宣布休庭。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张芝山派出所办案人叶扬来看守所提审韩伟,说法官让他再来核对一些问题。韩伟要求叶扬回避,因为叶扬在陷害他。叶扬打电话请示后说:我回避不了,你这个案子是我负责。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第四次开庭,审判长为沈永斌,法官曹燕飞和法官孙太永;检察官为孙宏亮和张勇。时间为下午两点三十分~下午四点三十分,韩伟再次做了个人陈述,讲述炼功身心健康,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等,最后望法官做出经得起时间与历史检验的判决,青史留名。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崇川区检察院再次建议对本案延期审理,崇川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二月二十六日,崇川区法院再次恢复审理。在此期间,狱警也多次劝韩伟,认个罪回去再说呗,选择就摆在你面前,别到时回去见不到父亲。韩伟强调说这是错案,自己都认罪了,还怎么去控告纠正!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第五次出庭,法官孙太永宣判一年三个月。韩伟与法官说这是错案,孙太永说:这不是我一个人定的。韩伟看判决书中有句话: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其它在押人员的判决中都没有审判委员会的参与。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日,韩伟向南通中院上诉。五月七日,南通中院法官方永梅来做笔录,并让韩伟把相关问题写信给她。六月七日,韩伟将一审错案判决中存在的问题写给中院法官方永梅。信件由看守所前台寄出。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南通中院检察官房栋来做笔录,问韩伟上诉原因。韩伟说:不讲法治,不讲事实,没有证据。并陈述了原由。房栋问韩伟:一审时,他们没说只要你表示退出法轮功组织,就免予起诉吗?连问两遍,并说这可不是我说的,我手里有文件,指着他手里拿的文件。韩伟没有接他的话,说这是错案!检察官见韩伟态度坚决,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南通中院下裁定,不开庭,维持原判。裁定中说采用南通市检察院检察员的检察意见: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五日,韩伟向江苏省高级法院申诉,申诉状由看守所前台寄出。至今韩伟没有收到高级法院的回复。

迫害类型:
坐/锁在铁椅子上; 关小号; 威胁/恐吓; 毒打/殴打; 非法审讯; 勒索钱财;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私闯民宅; 绑架/劫持;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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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年10月17日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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