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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花朵

简介:
李花朵
(Li,Huaduo), 哈尔滨市通河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八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75岁的女法轮功学员李花朵,在下楼扔垃圾时,被四月份新上任的政保科长常亮及另外两名警察强行带到通河县公安局并非法拘禁。

在整个过程中,警察对老人实施威逼、恐吓、伪善诱骗等手段,强迫她在所谓的“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上签字。

警察不仅逼迫李花朵本人签字,还强行威胁其女儿必须在“取保候审保证书”上签名并摁手印,否则不允许老人回家。最终,在强制压力下,家属被迫签字,李花朵才得以回家。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哈尔滨市通河县法轮功学员遭通河县公安骚扰、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通河县公安局局长:王强0451-57422895<br>副局长 杨小旭(专管法轮功)0451-57422614、13351916705<br>副局长室电话:;0451-57422447;0451-57429775<br>[国保大队] 0451-57428425<br>队长:张士国:15326628122,其妻(老师):18004503497,其父:张殿武0451-57475856<br>前队长 刘培敏13351916992<br>[通河县行政拘留所] 0451-57426228;0451-57425628

更新日期: 2026年8月22日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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