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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賀兆紅 99年法輪功遭到鎮壓,我因去市政府上訪、發傳單先後兩次被抓,被關進派出所、拘留所、洗腦班,由於不放棄修煉法輪功並絕食,兩次被罰款,並遭到灌食等迫害。從洗腦班轉到派出所後,他們讓我寫“悔過書“,我沒有寫,他們叫家人寫,讓我簽名,當時我想,反正不是我想的,就簽了,並交了5千元罰金,還辦了3天的洗腦班,現在想想心�堳D常後悔,沒有從法上認識,現在我嚴正聲明作廢。從現在開始,我會加倍的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我會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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