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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英 我進京上訪回來後,當地派出所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2000年9月聽人說,功不用煉了,書也不用看了,把書交了吧,我把大法書就交了。但是我心�媟Q,法輪大法好!師父好!派出所來找我,讓我去洗腦班。在邪惡的迫害下,就被洗腦,寫了“保證書”。2003年在同修的幫助下,我又重新開始修煉。我現在正式聲明,以前所說、所寫一切全部作廢。我要勇猛精進,做好三件事,決不辜負師父對我苦度。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6/850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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