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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明英 我因修煉法輪功,於2002年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期間,在邪惡暴力折磨下,違心的寫下了“三書”。教滿回家後,回憶修煉後所走的路,李老師都是教我們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大法和老師又錯在哪�堙H我們應該向哪�堮洹r!?因此我聲明過去寫的“三書”作廢。決心重新回到大法的修煉中,堅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1/846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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