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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鳳英 我得法前身體患有多種疾病,主要是心臟病。從98年2月份得法後,通過學法煉功,身體的疾病不治而癒了。99年7月20日後江氏集團迫害、鎮壓大法開始,和同修一起去北京證實法。回來後被騙到當地派出所,辦了7天洗腦班,相信了他們的謊言和偽善。因學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認識,交了1000元押金,寫了“保證書”和“決裂書”(雖然心中不情願)。2000年10月因取真像資料和散發大法資料,被人舉報後被公安部門送至看守所判勞教一年,送勞教所,因身體檢查不合格,當時放回家。2002年3月15日夜裡11時被抄家抓到派出所,判勞教兩年送到勞教所。到勞教所後誤聽了公安機關的謊言,加上對大法認識不夠深刻,隨著大家寫了“決裂書”。回家後聽師父講法認識到自己做的是不對的,因為一切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都是人的怕心和狡猾心�堜珥P。我現在鄭重聲明:我以前在勞教所、派出所等寫“保證書”和“決裂書”都是不對的,一律作廢。今後我一定緊隨師父,堅修大法一直堅持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0年9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0/846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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