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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沛霞

    我今70多歲。我修煉法輪大法已經6年多了,我原來身體上有多種疾病,修煉大法後原來身上的疾病都康復了。但是99年7月之後江××邪惡集團卻對這樣的高德大法進行打壓和迫害對法輪功學員採取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性的迫害政策。由於當時對法的理解不足和怕心的作用,我沒有能夠及時的跟上正法進程,也停止了在外面的集體煉功。只好改為夜裡在家�媟狴\,打坐和發正念。我和其他學員在家煉功都受到警察的監視。有一次在我家附近有一輛小麵包型的警車停了7天對我們進行24小時的監視晚上都有人留在車裡監視,別人警告我要小心。有一天下午有四個便衣警察到我家�堥蚍f問我,便衣問:老太太你還煉功嗎?我說我煉功身體全好了,上樓、下樓都不累你說還能不煉嗎? 他們說,你不能再講法輪功了,否則我們就要把你抓起來了,又說你在家�堣]不能煉,不然,我們就把你抓起來送勞教所去,四個人都異口同聲的這麼說。我當時在怕心和各種執著心的帶動下,我感覺害怕了。由於當時在法理上理解不清楚,認為這一關只要簽個字就可以過去了,只要我自己私下裡堅持煉功就可以了,我就在他們事先準備好的紙上簽了個字,向邪惡做了妥協,給大法和自己的修煉都造成了難以估量的損失。後來通過學習師父的新經文和與其他學員交流,意識到了這樣的行為是錯誤的,不符合大法和修煉人的標準的。在此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所簽的名全部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我下決心堅持煉功、學法,真正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好三件事,在今後的修煉道路上,盡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8/84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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