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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延玲 我是96年得法的,當時覺得大法“符合自己做人的道理”,才走入修煉之門的。但是由於自己學法不夠深入,幾年來並未從根本上轉變自己入門時的想法,以至於7.20邪惡瘋狂的破壞大法時,當街道幹部拿著表格讓法輪功學員簽字時,我違心的簽了字。而且還替婆母寫了“不煉”,(婆母不識字)當時並未認識到這樣做的不妥處,在以後的學法中也並未認識到這樣做的嚴重性,也沒覺得自己這樣做是向邪惡妥協的一種表現,以至於在看到別人的“嚴正聲明”時也是一帶而過。直到最近通過不斷的學法,才忽然想起自己也曾經違心的簽過字,才悟到此種做法是大錯特錯的,神無論如何是不會這樣做的。也是直到目前為止我才真正找到婆母從被洗腦後燒我大法資料的根結在哪�堙A以前總是覺得我搬家到外地時應該把所有資料一併帶走,是自己沒保管好。可是直到今天下午我悟到應該寫“嚴正聲明”時我才悟到是因為我替婆母在不經意間寫的“不煉”兩個字時自己所站的基點不對才導致了自己的資料幾乎全部被毀,否則誰敢、誰又能動得了我的大法寶書呢?我實在是為自己的行為後悔不已。所以我今天通過《明慧網》發表嚴正聲明:我以前在違心狀態下所寫的一切口是心非的簽字作廢。替婆母的簽字作廢。我今後要同婆母一起多學法,做好目前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6/842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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