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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昂 我15歲。1999年7月19日晚,邪惡控制惡警對大法弟子進行了一次大抓捕,媽媽也在被抓的行列,惡警們帶走了媽媽,還強行搜查了我們家,那年我10歲。媽媽被帶走後,我和爸爸(常人)也被片警帶到了派出所問話,因當時年紀小,對法理解不深,常人心很重,在邪惡的環境下,出於想保全自己的私心,沒有頂住壓力,向邪惡妥協了,我告訴它們“我不煉了”,並在口供上按了手印(因為年紀小,它們沒讓我簽字)。從派出所出來,心�堳雂ㄛO滋味,忽然想起師父的話:“關鍵時我要叫你們決裂人時,你們卻不跟我走,每一次機會都不會再有。”這時,我真正的意識到自己錯了,我愧對於大法,愧對於師父的慈悲苦度。在此,我鄭重聲明:“以前我向邪惡說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話及那份“我不煉了”的口供一律作廢。今後無論環境多險惡,邪惡多猖狂,我也決不向邪惡低頭,修去執著,堅定正念,一心跟著師父走,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6/842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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