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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郝啟鈞 我2002年2月(臘月26)被邪惡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管教人員經常誘騙說:如果不寫保證就送勞教所,到那�媮椄O得寫。關押一段時間後,不能學法,不能煉功,常人心出來了,思想苦悶,想早些出來,忘記了大法的嚴肅性,違心的抄寫了“保證書”、“悔過書”。後來政保科寫的東西讓我按手印,我也沒有抵制,符合了舊勢力的安排。現在我嚴正聲明在看守所寫的,或抄寫的還有按的手印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加倍補償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2/839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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