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淑花 我在97年得法,99年7月20日以後,村裡鎮裡多次到家�媊斨Z,說不許煉法輪功,由於學法不深,當時想,寫“不煉”,以後在家煉;抱著應付的思想寫了“不煉了”。99年11月29日,市裡惡警又把我綁架到市看守所一個月,由於情放不下,又妥協了。2000年7月14日,又被綁架到市看守所20天,由於聽信了邪悟的話,又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一定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2/83971.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