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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鳳珍 我是99年元月有幸得法,自從學法煉功不到半年時間,身心得到了應有的健康,全家受益,都真正明白了人生的真諦。可就因做一個好人,在2000年10月份的一天中午,突然衝進我家十多個人(各個機關的領導)把我騙到了一個大車庫裡面,等到黑夜十一點以後,顧上十幾個打手,四、五個一班輪流打,把屋裡的燈滅掉,用力把我推倒在地,跪在地上拳打腳踢,抓住頭髮用力往牆上撞,就像電視中的土匪一樣,最後打得我神志不清,逼家人交罰金9000元,把我送到了精神病院。2003年3月份的一天,中午一點,我正在家做飯,幾歲的小孩還在睡覺(給別人看的孩子),就衝進我家十多個青壯年,向領導似的吆喝了一聲,十幾個青壯年就像電影中的搶劫一樣連拖帶拉,把我塞進了一個車裡,衣服被拽沒了口子,鞋也脫掉了,手弄傷了(這時家�媯L一人)硬把我拉到了所謂洗腦班,難道做一個無私無我,先他後我高境界中的好人不對嗎?為此我嚴正聲明,在洗腦班所寫、所說對不起師尊的話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加倍彌補損失,放棄一切執著,走好走正最後的路,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做一個合格的高境界中的好人。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1/839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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