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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鳳雲 2000年11月初的一天下午,接到單位領導打來的電話,讓我寫一份對法輪功“認識”的材料,並說關係到對我的處理問題,即開除公職、黨籍、拘留、勞教等。修煉也是非常嚴肅的,我不能按他們的要求寫甚麼“認識”。但我當時還有怕心,有很多人的東西沒有放下。兒媳知道後便說:“我給你寫”。我沒有拒絕,便默許了。她寫完後,我心�堳傶屭�,不敢打開看一眼,因為要的急,“第二天上午必須交”,我就急急忙忙托人交給了單位。通過不斷學習師父的講法,閱讀《明慧週刊》中同修的文章及與同修交流,我悟道這是符合了舊勢力的安排,雖然不是我寫的,也不知具體寫了一些甚麼,但我清楚,肯定是按單位領導的意思寫的,是按舊勢力要求走的。修煉是嚴肅的,大法是嚴肅的,作為一名大法弟子是絕對不允許的,這是不堅信師父、不堅信大法的表現,是對大法的侮辱,對師尊的不敬,是對不起師父的行為。所以我嚴正聲明兒媳代替我寫的這份“認識”材料及以前我所說的、所寫的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東西全部作廢。今後一定按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走,做好師父要求做的三件事,絕不能再做對不起師父、有損大法尊嚴、傷害大法弟子聲譽的事情,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1/839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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