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寶雲 我於1999年7月22日上訪被抓送到體育場非法關押一天,當天晚上9點多被押到派出所,派出所人員告訴我們以後不准到公園煉功,要煉在家�媟牷C強迫我們每個人簽字,不簽字不讓回家,由於學法不深,簽了字。通過學法現在認識到了,不應該簽字,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簽字就等於承認了舊勢力。我是大法弟子,只聽師父安排,其它一概否定,我聲明那次簽名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9/83728.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