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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志華 我2002年被惡人舉報被抓到派出所,在惡警的威逼下,在所謂的“不學法、不煉功”的保證上簽了字,後又因主意識不強,在親情和怕心的帶動下,從師父的像上邁了過去,回去後,心�堳D常難受,知道自己錯了,做了大法弟子決不該做的事。從今以後,我要加倍彌補,做好三件事,堅決跟師父回家,特此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8/836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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