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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福華 我因修煉法輪大法於2001年7月19日被看守所關押了一個多月後被判勞教一年半。在勞教所的高壓下,不讓睡覺,不讓洗澡,被日夜輪班看守。在學員邪悟的情況下,我明知洗腦不對,但又說不出更多的法理,當時我又被情帶動,老伴有病,需要我照顧,這麼長時間不在家,想早點回家,那�堣S不能學法煉功,整天用反面教材洗腦,最後還是妥協了,還給自己找理由。出來後想起自己寫過的“三書和揭批”,心�奡N是不是滋味,太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今天我決定嚴正聲明:我過去所做的有損大法的任何言行全部作廢!做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7/811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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