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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艷萍 我2004年7月17日向世人發放真像資料時被惡人告密,綁架到派出所。由於自己存在安逸心、怕心、幹事心、顯示心、虛榮心、爭鬥心,總之最深的是隱藏很深的一顆私心,加上學法不深,被迫寫了“悔過書“,並被勒索200元錢。此時心�堳D常難過,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在此聲明:我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以後要徹底洗刷污點,在證實法的路上一定要按師父的要求去做,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損失,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3/808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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