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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國花 我是從1998年4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煉功前身體有病,半個身子不能自由轉動,全靠丈夫一人操持,照顧兩個老人。我學了大法後,使我懂得了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道理。我的病慢慢全好了,甚麼活都能幹了。這使我全家人都很高興。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可是在1999年7.20以後,江××利用手中的權利,為了一己之私,無故對法輪功進行破壞,將我們這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功修煉者非法抓捕,打、押、罰。在江××的迫害下,我們所有大法學員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7.20以後,我被迫害罰款300元,沒收一台錄音機。強迫買報紙180元。特別是每逢節假日,由鄉里派出所來人把我們集中起來,不讓回家,一連幾天,家人給送飯。逼寫“保證書”。在2002年10月,由於一位同修沒有做好,把我說出來,縣公安局和鄉里來了七、八個人非法闖入我家�塈鴗H。接連幾次都被撲一場空。由於他們對我的迫害,使我在外兩個月不能回家,給家人造成經濟和生活上的困難。現在我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6/802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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