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蘭英 我1997年3月得法,99年7月20日以後,邪惡在全國舖天蓋地的瘋狂鎮壓、迫害、誹謗法輪大法和敬愛的師父時,由於自己沒學好法,在街道辦事處曾違心的寫了所謂的“保證書”,對此,我心�堣@直很內疚,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為此我鄭重聲明:我和家人寫的所謂的“保證書”作廢。我決心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學好法,煉好功,講清大法真象,認真發正念,做師父的真修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0/79845.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