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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鳳霞 我1999年元月得法,由於學法少,不靜心,後期煉功煉煉停停,一直沒有提高上來。1999年7月20日後,單位和公安人員經常到工作崗位和家�堣z擾,逼迫寫“保證書”,由於有怕心,多次過不去關,多次寫了“保證書”,當時沒意識到說:“某某是輔導員”之類的話會給同修帶來一定的困難,事後經同修提醒才知道。之後很長時間不能堅持煉功學法。後來在同修的幫助下能靜心學法煉功了,我現在鄭重聲明,在邪惡迫害下所說、所寫的一切,聲明作廢。我要按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好。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9/79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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