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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翠萍 我於九八年四月有幸得法。99年7月20日之後,鎮政府領導把我抓去談話,說不讓煉了,還讓寫“保證”,如果不寫就送到市裡去。由於當時學法不深,還有點怕心,就寫了一份“保證書”。雖然心�媟Q:我寫了“不煉了”回家後還照煉就是了。其實用師父講的“真善忍”大法來衡量沒做到真。我很後悔,鄭重聲明:我寫的“保證書”徹底作廢!從今以後堅定實修,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0/751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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