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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梅英 我於2003年10月21日下午被區“610”從家�媊F到居委會,後又被“610”派的幾個男惡警強行綁架到洗腦中心進行強制洗腦。在洗腦中心的高壓、恐嚇、欺騙等迫害下,由於自己有放不下的執著被偽善、情所帶動,主意識不理智、不清醒,被迫寫了對大法的“揭批書”、“悔過書”、“保證書”,對大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過,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現在,我知道自己錯了,同時嚴正聲明:我在洗腦中心被迫寫的“三書”以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歸正自己,從新回到師父給我安排的修煉道路上來。加倍努力,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0/751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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