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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宗美華

    我在2000年元月份進京到國家信訪上訪,為證實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真、善、忍”教導我們做好人,僅僅就是為了說一句真話而被抓。我先被關押在天安門派出所,當晚轉至駐京辦事處,第三天我又被派出所及社區的幹部劫持回當地。當天又轉至派出所,在那�堻Q非法關押的幾天中,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惡警們的高壓下,做了不符合大法絕對不應該做的事(違心的寫了所謂的“保證和認識”),損壞了大法的名譽,現在此嚴正聲明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下,我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在今後我要正念正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不斷精進,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5/71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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