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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霍永琴 我於2000年12月8日進京上訪,被拘留21天。回來後惡警與辦事處人員經常到我家騷擾,使我家常年不得安寧。一直持續到2003年10月1日,惡警與辦事處人員又到我家砸門,要把我綁架到洗腦班,把家�堛澈臚l都嚇病了。而後,兒媳婦領孩子回了娘家。把這個家逼得妻離子散,我被迫流離失所。後來鄰居不忍心,找了辦事處,給寫了甚麼東西,才得以平息。但我不承認這一切,特此嚴正聲明所說、所寫全部作廢。因為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堅信師尊,堅定大法是我唯一的選擇,助師正法、救度眾生是我的神聖使命!我決心緊跟師尊正法進程,正念正行,兌現與師尊立下的史前大願!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714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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