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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姚鳳珍 我是96年得法的學員,由於學法不深,怕心,99年邪惡對法輪功的迫害又不理解。向單位交了《轉法輪》和其他大法書籍及30分鐘抱輪動功帶。當時又簽了名,填了表。又過了一段時間在怕心的指使下燒燬了師父的畫像和“真、善、忍”圖像。以後遇到同事或熟人問:“還煉不煉了?”我根據不同的人做了不同回答:“煉或不煉”。師尊《在華盛頓DC國際法會上講法》裡講“說出來,哪怕不是你自己從心�媯o出來的,這可是污點,作為一個正法弟子,那是恥辱。而且如果做了有損於大法的事,你要不能夠真正地在以後正法中彌補了這一切,挽回那些給大法帶來的損失,那就真的很嚴重了。”我要遵照師尊的教誨要向內找,歸正自己。在師尊要求做好的三件事中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特在此聲明,在邪惡殘酷迫害下,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2/706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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