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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初芝梅 99年10月12日,我和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訪,住在旅店裡時間不長,闖進民警亂翻一氣,把《轉法輪》全部搜走,當時我出於怕心,把身上帶的《洪吟》詩(手抄的)撕碎後扔掉。單位領導和派出所民警把我帶回當地後,逼我按手印,我也按了,後來家�堛澈臚l把《轉法輪》和經文、真像材料燒了。以上這些表現,都是因為我修得不好,做出了對師父不敬、對法不忠的事來,也直接影響到家�堣怷豸H。雖然已修煉多年了,但沒有做到把法看成比我生命都重要,沒有保護好法。經過學法和同修切磋,自己悟到這些事情,真是對不起師父慈悲救度,今後要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要精進實修、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修去一切執著心,緊跟師父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1/705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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