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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殿彬 我女兒是大法弟子,曾在2001年8月底被非法關押10個月以後,從看守所出來,我女兒出來後,上級領導、單位領導多次來到家�堙A要求家�堣H看著,好好看緊點,不許她和外界法輪功人員接觸、聯繫,在單位的一再逼迫下,我被迫寫了“保證書”,保證我女兒不和任何煉功的人聯繫來往。還有在2003年5月∼7月期間,我女兒因證實大法,講真象,被區“610”和單位領導又一次迫害,單位領導要求我上下班接送我女兒,並讓我保證在接送女兒期間不出任何事情,因為對法理認識不清,沒有在法上認識法,為了能讓女兒上班,不被開除工作,又一次配合了邪惡,答應上下班接送女兒,並在接送時到傳達室簽字,寫上某年某月某日上午送,下午接簽名,否則不准上班開支。我每天往返四趟,沒有禮拜,堅持了兩個月,我七十多歲的老人了,又是盛夏,天氣炎熱,有時送到單位,背心、褲子都濕了。他們想拖垮我,目的是不叫我們修煉,我想不能再配合他們了,和單位領導說明原因,它們也沒辦法了,只好罷休。在我女兒受迫害期間,我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嚴正聲明全部作廢。我一定多學法,學好法,在法上提高,在法上認識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師父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0/704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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