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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松玉 我96年得法,自修煉後身心受益,幾年來身體的許多疾病都不翼而飛。1999年法輪功在中國遭到邪惡迫害後,當地派出所的警察強迫我放棄修煉,他們逼迫我寫“悔過書”,否則不讓我回家。當時我的怕心很重,常人的情也放不下,考慮到癱在床上的婆婆無人照顧……,雖然心�堣]覺得法輪大法很好,但還是在種種壓力面前,違心的寫了“悔過書”,根本沒有站在法上看待自己的關和難,通過看書學法,隨著正法進程的推進,我決心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精進實修。在此,我特此聲明:我過去曾經寫過的“悔過書”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8/702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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