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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雪芹 我在2000年12月30日去北京天安門證實法,被惡警抓走,因學法不深,正信正念不足,讓人的情佔據了心,在惡警的威逼、誘惑下,不變真假,受騙,主意識不強,惡警給我買了假火車票,我還以為是真的,說出了姓名、住址,而且惡警讓我把火車票拿給外地兩個大法弟子看,我照做了,在惡警寫的一份“材料”上按了手印。我現在認識到,那不是在幫助邪惡迫害大法弟子嗎,同時也在迫害自己。還有我被非法關押迫害,家�媬豸H為了幫我走出拘留所,所寫的、所說的、所做的、和我自己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統統作廢。今後我會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不辜負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7/702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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