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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萍 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在與同修一起貼真像傳單時被警察發現,同修被抓,因為同修的原因我也被抓了,時間是2002年臘月初四。惡警到我家來收大法資料,怕更多資料被搶,我交出一本《轉法輪》,把我帶到警察局後我發正念並求師父保護,第二天晚上5點30分家屬交4000元押金後回家了。在2004年正月26日在傳遞師父的經文時因資料少,學員到複印部去複印時被複印部的工作人員告密,被抓。因學員家人出賣,第5天我被抓。晚上警察到我家把我帶走讓我交出所有資料,我說沒有,他們就到我家搜,我就開始發正念。第二天他們叫我寫“決裂書”,我沒有寫,他們叫家屬寫,家屬簽字了,我也簽字畫押了,然後交2000元押金後,放我回家。到家後我越想越不是滋味,心�堳D常內疚,想想師父慈悲救度我們,而我在幹甚麼呢?我錯了。今後我要勇猛精進,在正法時期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3/69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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