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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胡瑞芳

    我為證實大法,向世人講清真象,於2001年8月與其他幾個功友去掛橫幅,被非法判勞教兩年。2001年10月18日送到勞教所。2002年10月起,中隊管教們對不接受洗腦的學員開始實施體罰,輕者罰站“軍姿”每天18小時,重則罰站“軍姿”21小時,24小時。管教們還暗地裡指使雜案犯每天強行灌學員幾次水,不准上廁所,多數學員把尿尿在褲子裡,不准洗衣服,只好讓其在自己身上烘乾。還有更為邪惡的是把不接受洗腦的學員單獨關進一間屋子裡讓雜案犯“包夾”,有的雜案犯對學員扒光衣褲,做出一些難以啟齒的下流事來。大部份學員在這樣的高壓下,違心地寫了“三書”。由於自己了承受不了這種高壓,在自己被罰站“軍姿”,兩天一夜的情況下,於2002年11月27、28、29日違心地寫了“三書”。寫了、說了些對於大法弟子來講不應該說的、做了絕對不能做的事,對不住師父,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在此,我嚴正聲明,我在2002年11月27、28、29日寫的“三書”和有關對師父和大法不利的所有一切全部作廢。從哪�媔^倒就從哪�堛旭_,迷途知返,重新做好。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3/69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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