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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伯元 2001年6月的一天,我被縣公安局二人綁架到公安局進行逼問拷打,追問誰給我的資料,我沒有說,後來他們就用電棍電我長達半個小時,我有點受不了,就說出了同修,後又把我送進了監獄。在監獄一個多月的時間�堙A不斷有人給我做工作,由於我的執著心太重,就寫了“悔過書”並說了我不該說的話,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同修。現在我嚴正聲明:那時寫的“悔過書”和所說的不利大法的話全部作廢。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0/696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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