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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范五 我是97年得法的,因堅修大法曾多次被迫害。第一次是99年7.20在家被看管40多天,“保證書”是別人代寫的,自己認可也不對。第二次是2001年9.9日在家學法,被派出所抓去,強制我交2000元錢,我堅決抵制。後來叫我寫個“保證書”,我就違心地寫了,這是污點。第三次是2002年4.21日因接送資料被派出所跟蹤,這次給大法造成了很大損失,把我送到了看守所,非法關押了18天,家�堣H拿5000元錢保出來,“三書”是家人寫的,我簽的字,這也是污點。第四次也是資料問題,家人保出,甚麼也沒寫,共被非法關押16天,又拿了5000多元。我回家後,加緊學法,煉功,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經過學法,提高了認識,無論污點大小,都得聲明作廢。痛改前非,堅信師尊,堅信大法,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把身心洗淨,做一個純淨的正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0/696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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