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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卿玉彬

    我於2003年9月16日被派出所“610辦公室”非法綁架,押到洗腦班強行洗腦。在那�堙A惡警們整天播放謗師、謗法的錄像,且將音量放到最大。他們還強迫大法弟子寫“批判材料”。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每個月還要被扣除1干多元的費用。在那種高壓下,我在一定程度上順從了邪惡,寫了違心的文字。現在我認識到那是不符合法的標準的,是我的恥辱。今天,我嚴正聲明:我在洗腦班裡所寫、所說全部作廢。我要正念正行,勇猛精進,努力做好師父交代的三件事,加倍彌補過失,救度更多的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3/67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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