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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平 我得法四年多後,我原來的病因學法都好了。我就一直學法,沒有放棄,也一直做對大法有益的工作。因有時學法領悟不深,派出所來找簽字,也沒多想甚麼,認為只不過是種形勢問題,簽就簽了,想自己在家學他也不知道,真是應付了事、矇蔽過關的思想。通過這幾年的學法和同修在一起切磋,才真正悟到自己犯了多大的錯誤,給大法造成了損失,也給自己前進路上造成了障礙。每當想起心�埵頂﹞ㄔX的內疚,師父講真正想修煉的人是嚴肅的一絲一毫都不能差的。所以現在我在這裡嚴肅聲明以前無論派出所、街道找我簽過的字,還有別人代簽的,說的“保證”等等全部作廢。我要做一名真正修煉的大法弟子,堂堂正正地走好每一步。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0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389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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