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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夢霞 我是一名小學生,有一次,老師非讓我們寫“法輪功不好”,因為我知道法輪功好,心想:我寫還是不寫。這時我心�堳靬�,老師就讓我們寫在那橫格紙上,我寫了後,覺得自己對不起“法輪功”、對不起李老師,我知道自己做了傻事。不是我發自內心寫的,我聲明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9/297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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