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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胡龍明、辛淑改

    99年,我縣大法學員一行九人一同進京上訪,被警方抓回,經拳打腳踢、電棍電等折磨迫害後,於11月1日被關監獄一年多。後於2001年2月20日轉入“洗腦班”洗腦。辛淑改她們七人在5月3日因撕毀罵大法的標語被警察毒打、踩背、擰胳膊、抽耳光。7月份在警察的威逼、面壁、不讓睡覺、輪番給念邪悟資料的情況下,由於長期關押學不到法,在執著心的帶動下也隨之邪悟,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寫了“保證書”。事後他們把我也騙進“洗腦班”。我也被迫邪悟。還做了不該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當我們出了“洗腦班”後。發現自己悟的全錯了。我們認為在哪�媔^倒,就應在哪�堛旭_來。於是我們給“洗腦班”寫了我們不該接受洗腦,不該受迫害的聲明。他們對此不罷休,又於2001年11月4日農業局、公安局和派出所聯合出動20多名警察拽著我的四肢推上車,衣服撕扯,再次把我綁架到“洗腦班”。因當時不配合他們的洗腦,被拳打腳踢、絕食等等,我因心跳、心堵、心慌、氣短症狀,經醫院查,心臟病觸發,第20天他們怕我死在“洗腦班”才將我放回。我們現在在明慧網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我們要一修到底,絕不辜負師尊的慈悲。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3/27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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