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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福華 我是一名法輪功的修煉者。99年7.20後大法遭受邪惡迫害時,由於學法不深,被為私為我的執著所利用,在街道辦事處逼迫下違心的在甚麼“保證書”上簽了名,而且還交了書,做了一個修煉者不應該做的事,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給心靈造成了創傷,一時間心�堳傶纗L。在這裡我嚴正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簽字、包括家屬的甚麼“保證”、簽字一律作廢。今後要認真學法,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爭取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4/266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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