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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寶芝 我是南昌市法輪大法修煉者、師父的真修弟子陳寶芝,因修煉大法於2000年4月24日被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無故拘留關押77天,在頂住了各方面壓力,沒寫任何悔過書、保證書的情況下,於7月中旬將我無罪釋放,但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單位領導情的帶動下,違心地寫下了不去北京上訪、不與功友交流等文字保證書,給大法帶來了損失,事後十分後悔和痛心。雖然後來單位領導數次找我談話,勸我停止修煉法輪 功,我當面向他們表態:就是將刀架在我脖子上,也要堅修到底;並且於2000年12月底進京證實大法,但心�堣@直覺得對不起師父,不能彌補自己的過失。為此本人鄭重聲明,在修煉中所寫、所做的一切有損大法形象的東西作廢。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無論在修煉中遇到任何艱難險阻也擋不住我堅修到底的決心。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30/74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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