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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素珍 我於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自修煉以來,身體健康無病,心性得到昇華。1999年7月22日以後,在公園裡煉功被邪惡抓走,送拘留15天,可我去了六天,我家�堣H花錢把我接回來,還寫了“保證”。回到家以後,派出所的人、街道的人經常來我家威脅,由於我法學得不好,自己有了怕心,就向邪惡妥協了,叫我兒子給寫了“三不”。寫完後,我的心很內疚,對不起師父。不管是誰寫的,也不管誰簽的字,現聲明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3/259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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