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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汪韻如 我今年60歲,是96年得法的,按大法的“真善忍”法理修煉自己,法輪大法使人心向善,家庭和睦,鄰里團結,社會安定,做事處處考慮別人,修成一個先他後我的正覺,達到一個最高境界。我本人收益非淺,修煉使我從一個體弱多病的人變成了身心健康的人。2000年6月26日進京護法被抓送回本市後,我家人代我寫了不該寫的“保證”,我被逼簽了字。這不是發自我內心的,回家以後我心�媯h苦萬分,特此聲明:我以前所作的“保證”作廢!從今以後,我“堅修大法心不動”,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5/256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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