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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桂英 我今年64歲,99年1月有幸得到大法,得法後不久一身的疾病都好了,並且懂得了人活著的真正意義。活了一輩子才明白,心�塈O提多愉快了,天天學法煉功。 可是,99年7月20日後,電視天天造謠、誣蔑,我哭得眼睛都腫了。2000年12月我進京護法,在天安門廣場面對全世界、天上、人間喊出了我的心聲:“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後被邪惡迫害,非法判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裡,由於自己有放不下的執著,加之學法不深,沒能在法上認識法,在壓力面前,看到別人寫了所謂的“五書”,自己也跟著寫了。雖然不是真心的,但也是對大法的侮辱,給大法抹了黑,我對大法犯了罪。在此我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裡所寫的一切作廢。堅定修煉,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不再辜負恩師的慈悲苦度,堅決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6/250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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