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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胡凡霞 2010年7月7日

    我是98年得法的。99年7.20之後被邪惡非法綁架、關押在拘留所迫害。2000年後,我認識到應該到北京證實法,而被邪惡非法綁架、毒打,並被非法關押。期間邪惡到家�堶n錢,又讓我罵大法,說“不煉了”,我不配合。就把我又綁架到洗腦班、精神病院迫害。在被非法關了一個月後,在怕心的作用下,按了“不修煉”的手印。聲明:以前所做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1/226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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