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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田澤珍

    我去北京助師正法,被非法關押56天,於2002年元月25日回家。28日下午5點半,地方派出所、街道辦事處、我公司保衛處、保衛科一共5人到我家,把我帶到派出所審問,並說有人舉報我,又要去北京、家�媢q話不斷、到處串聯。我看它們又要迫害我,就與它們講真相,維護大法。可它們卻說:“就憑你今天說的話,我們就要關你,你知道這是甚麼地方嗎?……”當晚就把我關在置留室裡。

    我兩個女兒、女婿,還有小外孫都來了,邪惡們對我的女兒、女婿說:“你媽太頑固了!不但沒有改,還向我們洪法,如果明天還是這個態度,準備送走再關。”我知道這是我的難(我當時沒悟到,其實這是邪惡對大法的迫害),心中並不怕。當晚兩個女兒用常人的理,想說服我也無用,10點多才走。第二天早上二女兒來說:“昨天晚上我們四個大人都沒睡覺,姐夫說:『如果你再關,就離婚。』 ”她又說:“如果你今天再關,我也不想過年了,請你為我們想一想吧……”9點鐘左右,派出所所長、當地政府等4人又來審問我,並非要我寫保證書才放我。我當然不配合,可女兒哭了,女兒向它們寫了“保證書”,但還是不行。這時我由於學法不深,動了常人的情,怕大女兒離婚,怕小女兒過不好年,對親情的執著使我被迫寫了保證書:“不去北京、不串聯”。

    回家後,我非常痛苦、難過、內疚。我對不起師父,沒有過好這一關,真無臉見師父的法像。為了挽回影響,特嚴正聲明:我2002年元月29日上午寫的“保證書”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元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8/24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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