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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翟乃增

    我1996年正月初四有緣得法。在得法前,我曾患頭痛症,經常頭暈,頭腦不清醒,四肢無力,記憶力衰退,鼻出血;身上經常起一些過敏性的包,痛癢難忍;經常感冒,患有側面癱,脾氣暴躁。真是痛不慾生,常有輕生的念頭,用了多種方法治療都效果不佳。為了強身健體,曾於91年,92年兩次去北京學氣功,共花去兩千多元錢,但效果仍然不佳,在我修煉大法後的第二天,感覺頭腦特別清醒,空氣特別清新。煉功一個星期後,上述不適症狀完全消失,真正感到大法的神奇。

    99年7月20日以後,以江澤民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遍及全國抄收大法資料,憑著對大法的堅信,我沒有交。2000年正月十三,我在功友家遇到一位功友,交流中我被她的正念所鼓舞,決定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討個公道。正月十六我與一功友在長途汽車站被惡警查扣,當時惡警辱罵師父與大法。我說:“你對我怎麼都行,不能對我師父如此不敬,這樣對你是沒有好處的。”我想:既然我去不了北京,我就在這裡證實法。於是對周圍的人講起了大法如何教人向善,如何教人做好人。我說:“……師父教我們按照真善忍去做有甚麼不好!這種教人向善的功法被誣陷,怎能叫人不痛心,所以大法弟子才進京向中央領導說明真實情況。”很多人說我講得有道理。

    我被當地派出所“接回”後,關在鎮政府的一間小屋裡,暴徒對我進行體罰、毒打,他們逼我寫保證書,我絕食抗議。三天後,在高壓及親情帶動下違心的寫了“保證書”。由於進京上訪之事,派出所派人將我非法強行抓進拘留所。2000年4月7日,在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又把我強行送入精神病醫院。在醫院裡經過各種化驗,證明我的身體完全正常,但他們還是按精神病人來治,若不服從就“過電”,若絕食就灌食,我問一個病醫科的主任:“你們為甚麼如此草菅人命。對一個健康的人如此整治,你們的人道主義哪�堨h了?”他說:“這是上級領導的安排,不這樣做就得丟飯碗。”這樣在精神病院熬過了非人的46個日日夜夜。

    以後鎮政府的人多次把我抓去鎮政府。抓去後對我進行體罰,毒打,並採用不讓睡覺等方式進行折磨。有次竟僱傭黑社會的兩個人打我。在高壓下,神志不清時多次寫了“保證書”。通過學法交流,使我認識到應該洗刷掉這些污點。我嚴正聲明:我所寫所說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定實修,做一個合格的大法粒子,兌現自己的誓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8/24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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