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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麗華 2010年6月24日 我曾於2000年7月去北京,想向政府說一句心�婺隉C在半路被邪惡綁架,並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在看守所非法拘禁了15天後,被迫在邪惡寫的“保證書”上簽了字,才被單位領回。從此,邪惡變本加厲的迫害我。從單位裡派人每天非法監視勞動,家�媬豸H因我被迫害而拿不到工資。2000年11月單位又把我送到洗腦班,我又上了“猶大”的當,被逼寫了所謂的“思想認識”,還被逼在邪惡安排的會上公開說“不煉了”。2004年7月因講真相,又被非法關押了三年。出來前又寫了不該寫的話,再一次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聲明:以前在壓力下所做的一切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法輪大法到底,做好師尊安排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7/2265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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