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金生、王福榮 2010年6月10日 我在一九九九年7.20中共邪黨迫害大法以後,由於害怕惡黨,把以前女兒放在我家�堛漱@本《轉法輪》給燒掉了。造下了天大的罪業。現在我們二人也開始修煉大法,覺得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今借明慧聲明:以上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堅修大法,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7/225426.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