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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彭仕瓊 2010年5月1日 一九九九年7.20以後,當地派出所警察到我家�堥茼洫恁C我當時交了一本書。後來,我去北京上訪,被非法綁架、押送回當地,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十五天非法拘留到期,釋放我的時候,我寫了“保證”,按了手印,我妹妹代我寫了“不煉法輪功了”。二零零二年,被非法關押在當地看守所時,由於怕心,就將手抄的師父大法《洪吟》和一些經文燒掉了。約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下旬,在省女子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將手抄的大法書和經文吞掉了。鄭重聲明: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6/2236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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